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101 - 8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西門路與立賢路口(小北段288、289、297、298、299、299-1、300、302、30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4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平生路46號對面(石門段447、45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筏基,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110年零星配電線路維護工作,於違反地點電力輸(配)電管路設施之引上(進)管塞內凹處,有未妥善清理積水並已孳生孑孓及蛹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21/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9日派員至貴畜牧場稽查,稽查時發現場區內有堆置木屑,惟未妥善維護造成污染地面之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0年09月13日16點40分許行駛所有337-GM車輛行經臺南市麻豆區新生北路附近(台19甲與171甲之間)附近,亂丟垃圾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0/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5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本局110年8月24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8.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處分日期
- 2021/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7月8日15時30分許至本市將軍區嘉昌段67、77、77-1、78、79地號(將軍區忠嘉里北嘉23-4號)巡查,現場於貴場厭氧池旁發現露天堆置曝曬豬隻排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1/10/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8月19日於本市北區文成二路251號前工程車進出工地泥沙掉落污染路面,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D97),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10年8月21日派員至貴站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暨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10月5日於本市善化區溪底寮67號對面空地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88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048-*G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9月27日於本市柳營區德元埤大道二段往柳營交流道方向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83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H*-6583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6.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違反地點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罰鍰金額
- NT$17,1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8月3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26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9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7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勾稽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加入全國性聯防組織,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110年4月至7月期間運送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重鉻酸鈉至高雄市等外縣市,其違規事實明確。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24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廢破碎木板、廢樹木、廢樹枝之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24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見有設置破碎機1台、磁選機1台,並有廢破碎裝潢木板及廢木頭堆置情事,查貴公司未通過廢木材(R-0701)再利用身分檢核,逕行從事破碎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承攬「蔡水遠住宅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三小段0180-0000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0)南工拆字第00213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9月3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商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0/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玻璃業,領有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已於109年4月25日逾期,經本局人員於110年7月29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精雕機裁切玻璃)所產生之廢(污)水流至下方貯槽再以管線收集至地下貯槽暫存(pH檢驗值:9.25),惟貴公司未領有貯留許可文件逕行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801、R-0201、R-0601、D-0902、R-0402、R-1107於109年6月至11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6月9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6242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8月1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9月3日勾稽貴公司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仍未申報109年6月至11月R-0402、R-1107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分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台南分公司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R-0106廚餘、R-1702廢食用油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1,6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4月15日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本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至貴公司執行環保犯罪案件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紙張製造業,製程為原料(一般紙)>散漿機>粗漿機>磨漿機>篩選機>細漿槽>抄紙槽>烘乾>成品(紙張),製程廢水經廢水處理設備,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稽查時,由貴公司負責人曾○○陪同○○表示於110年2月底至3月初時委託綽號「阿彬(0928373167)」男子,以現金支付每車次5,000元,共清運2車次無機性污泥D-0902(混合少部分灰燼),惟不清楚去處,貴公司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4月15日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本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至貴公司執行環保犯罪案件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紙張製造業,製程為原料(一般紙)>散漿機>粗漿機>磨漿機>篩選機>細漿槽>抄紙槽>烘乾>成品(紙張),製程廢水經廢水處理設備,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稽查時,由貴公司負責人曾○○陪同,查核貴公司製程作業產出燃柴鍋爐之灰燼廢棄物,及製程使用木屑作為造紙原料之一,惟皆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4月15日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本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至貴公司執行環保犯罪案件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紙張製造業,製程為原料(一般紙)>散漿機>粗漿機>磨漿機>篩選機>細漿槽>抄紙槽>烘乾>成品(紙張),製程廢水經廢水處理設備,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稽查時,由貴公司負責人曾○○陪同,發現貴公司露天堆置無機性污泥D-09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該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6月26日22時30分於本市安平區永華六街25巷口、永華六街32號旁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產生明顯施工噪音,本局人員已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0/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8月14日於本市西門路四段與立賢路一段口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行為(灌漿),產生噪音之情事,現場已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0/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局於本市玉井區辦理「曾文南化聯通管統包工程A3標」(管制編號:D109R06009),該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地,經本局110年8月30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現場發現缺失如下:一.第6條:工區周界圍籬雖提替代防制設施,但未符合管理辦法規範內容致影響防制效率,記4點;第8條:工地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車行路徑髒污,雖提替代防制設施,但未符合管理辦法規範內容致影響防制效率,記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及加壓沖洗設備致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致出入口路徑髒污計10點;總計缺失記點18點。
- 處分日期
- 2021/10/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11日接獲陳情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貴公司所辦理「左鎮區澄山里南171-1線2K+300崩場災害復建工程」(管制編號:D110RR4004),現場作業中,因施工工區施工道路、車行路徑未有效灑水、清掃,且路面有2~5公分積土,無有效防制措施,致道路行駛車輛產生揚塵污染空氣。
- 處分日期
- 2021/10/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商號生產製造「《府城食府》鹹酸甜禮盒(共兩盒)」,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之指定產品製造業,指定產品之包裝應符合禮盒或複式禮盒包裝體積比值為1以下之規定,然前述產品經本局110年8月19日於該商號現場量測包裝體積比值為1.6,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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