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851 - 7900 筆)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一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10月1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氨氮檢驗值246 mg/L,標準值15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製造真空電鍍之車燈燈殼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22日派員督察(管制編號:D0000026),經查發現製程有使用原料氫氧化鈉,並於使用後產出、貯存廢鹼粉,未登載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製造真空電鍍之車燈燈殼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22日派員督察 (管制編號:D0000026),經查發現廢樹脂及有害廢液混合貯存,廢樹脂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有害廢液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貯存。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在違反地點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木板、磁磚等一般廢棄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9條之1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住宅區內經營資源回收站,其廠區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且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6月30日派員前往貴場執行稽查,現場見粗篩機下方有豬隻排泄物、飼料殘渣,因儲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5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70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1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9月2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43 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10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74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經本局於110年10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NaOH貯槽及管線破損,因未妥善收集處理,致使NaOH疏漏至廠內作業環境(現場量測廠內作業環境地面pH為12.19)。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3,0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產生之副產石灰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依同法52條處罰鍰並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執行954日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局110年7月1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同條規定,以110年8月31日環稽字第1100096166號函附環土廢裁字第110083306號處新臺幣(下同)300萬元,限期貴公司文到後翌日起6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公文於110年9月2日郵務送達)。本局110年11月9日派員複查,認定貴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仍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依同法同條規定,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0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8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4月30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2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84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0年7月20日前完成改善。貴場於110年7月15日函報改善完成,本局於同年7月19日前往複查時無廢水排放,另於同年10月7日複查貴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58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5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9月3日派員督察,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136mg/L(標準值5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9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現場設有蒸氣鍋爐一座,產生之鍋爐蒸氣廢水以管線排至廢水處理單元T01-6廢水調整池3(氰系廢水),惟其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流向未登載該鍋爐管線流向,亦無該股廢水之水質水量資料,與許可不符。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將廢木材混合物交予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之瑞陞環保有限公司非法處理。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申報於109年8月、9月將產品銷售予晨佑企業有限公司共計99.42公噸,惟該產品實際為廢木材混合物且清除時間為109年7月、8月、9月,重量為228.92公噸,再查其申報該3個月份收受之廢木材皆完成再利用,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情形,並以產品名義銷售破碎後廢木材混合物予瑞陞公司,且重量不符。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木材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電量等皆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營建混合物進場進行分類等再利用作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並經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營建混合物分選作業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營建混合物分選作業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委託鴻海通運有限公司清運,惟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及再利用者簽訂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07月29日16時40分許前往官田區南廍里南廍105-11號旁空地巡查,現場發現空地門前道路因貴公司承包官田區南廍排水(頂角橋上游)應急工程,工程車出入輪胎挾帶泥土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旨揭公司優達樹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本市鹽水區,該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44-02號),本局於110年10月15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開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公司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之500個儲槽設備元件進行檢測分析,檢測結果共有3個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大於1萬ppm,其排放濃度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條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一萬ppm。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公司於110年8月16日派員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1.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0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2.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且水質惡化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於110年9月29日派員督察,發現蒸氣鍋爐產出洩放廢水流入廠內水溝後流進鉻系集水井(T01-3),惟其廢水水質水量及流向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內,另貴公司氰系製程已無運作,現場查核T01-7氰系貯存槽、T01-8氰系反應槽存在但已無廢水排入,惟未見T01-6氰系收集槽處理單元,貴公司人員張育崇表示已拆除丟掉,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且未依規定辦理許可證變更。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2月12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5年至108年間收受之廢木材(代碼R-0701)製成產品(木質燃料)販售後,申報銷售對象僅有旭延綠能科技有限公司,惟查貴公司另實際販售予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並於108年1月至5月尚有販售予永鵬瀝青有限公司,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產品及銷售對象、證號、地址、產品代碼及名稱、銷售量等資料。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7月7日14時25分前往稽查,於本市南區新都路171號(新都段311地號),發現盈豐環保工程行,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木材、廢石膏板、廢土塊、廢沙發、椅墊等一般事業廢棄物,載運至承租案址(新都段311地號)貯存,查盈豐環保工程行領有清除許可證,未經申請核准於旨揭地點私設轉運站、貯存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2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1日09時40分派員稽查,係109年7月7日14時25分於本市南區新都路171號(新都段311地號),發現環美工程行將拆除工程後之木材、廢風管、塑膠廢料等廢棄物,載運至承租案址(新都段311地號)貯存,環美工程行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而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7月0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西港區成功段585地號從事集合住宅建案基地開挖,砂石車載運土方輪胎夾帶泥土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0月16日02時30分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尊王路58號,發現貴餐廳於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7時間有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情事,業經攝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0年9月27日15時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學東段879、879-1等地號,發現貴商行GUA將廢木板、矽酸鈣板、廢塑膠、營建廢棄物…等堆置於土地上,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7月1日自主性勾稽,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1703廢潤滑油、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於110年8月9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110年10月6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10月25日自主性勾稽,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703廢潤滑油、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0年2月申報產出、貯存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19日至貴社督察,發現貴社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00萬元且從事金屬製品製造,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其機器使用切削油及殺菌劑,產生廢油混合物,未向主管機關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處分罰鍰並限期110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8月4日至貴社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25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經查貴牧場為養雞畜牧場,稽查時營運中,發現貴牧場已發展具規模之蛋雞養殖營運,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場登記管理系統顯示貴牧場核准飼養鷄隻28萬餘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內,申報廢水處理程序貯存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於109年3月貯存有0.4公噸,109年4月以廠內再利用申報清除聯單0.4公噸,惟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申報使用量為0,前開廠內再利用數量申報不一致,致網路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數值,質量未達平衡。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1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8月28日09時40分前往本市玉井台20線33公里處巡查,當時貴公司正從事南化複線-南化至左鎮送水管(五)工程,發現載運車輛將砂土帶出造成污染路面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1/11/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0月2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北安路二段471號旁(草湖段68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第 158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