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201 - 15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屬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5日至貴公司東山廠稽查,發現貴公司東山廠之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有無機性污泥,惟查貴公司東山廠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皆申報為0公噸,顯與實際廢棄物貯存情形不符,且勾稽該廠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情形(勾稽期間:106/01~107/01),除發現貴公司東山廠於申報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廢棄物代碼:R-1209)有申報異常情形,尚發現貴公司東山廠於原料、產品及廢棄物亦未正確申報於應申報之製程代碼及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8/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屬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5日至貴公司東山廠稽查,發現貴公司東山廠之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有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惟查該批廢棄物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有露天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5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東山廠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東山廠鄰近廠房之空地(本市東山區東安段263、264地號)堆置有級配粒料,惟貴公司東山廠於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並製成級配粒料時,未紀錄再利用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等操作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5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東山廠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東山廠收受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廢棄物代碼:R-1209)之貯存區有設置排水收集設施,惟已有散落之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堵塞排水收集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8/0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佳里廠在本市佳里區從事電木板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18日執行民眾陳情異味污染案件督察時,發現貴公司佳里廠M04製程之含浸設備(E407)、二次乾燥(E418)等2處之廢氣集氣罩上方收集管道為三通管,除通往廢氣焚化爐(A402)外,有額外排放管道將廢氣排出廠房外,末端未盲封,該廠人員表示引空氣入內降溫、降低廢氣溫度,貴公司領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顯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麻豆區麻豆口段412之17地號進行「永青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程宥寶特瓶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新建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即已興建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永中段506、509、510地號進行「坤倫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即已興建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2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王行段120地號進行「真毅營造有限公司-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科工廠圍牆增建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即已興建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7年06月08日前往稽查,稽查當時逕至陳情地點會同臺端勘查,於場內空地見有破碎雞蛋並夾帶雞隻排泄物露天曝曬產生惡臭及影響環境衛生之情形,未有有效之貯存設施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30日10時10分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明二十二街28號旁(竹篙厝段3782-12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處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8日至107年7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8日至107年7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8日至107年7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8日至107年7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8日至107年7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28日至107年7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7年6月25日前往稽查,稽查當時逕至新營區八德路1、3號,現場發現貴公司新營廠輸送木屑掉落在八德路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豐年豐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辦宿舍、廁所、倉庫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山上區明北段439、463~465、478~479、446、459及462之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7年6月21日至現場查核已完成拆除,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拆除。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106年4月及107年1月至3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貯存於專門貯存場所旁(仍在廠房內),其堆置區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誌及災害防止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07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歸仁區民權十街88號旁(中山段906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陰井,發現積水未妥善處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世平路與世平四街(海興段19-11、-110、-111、-114~118地號)貴公司工地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處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置放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環境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8/02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04月02日派員前往官田區南廍里南廍115號後方空地稽查,現場發現貴社於上揭地號土地棄置承包鎂樺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官田區公所轄內行道樹修剪後之樹枝、樹葉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8/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店從事餐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店每日廢(污)水產生量未達50CMD,提供餐飲座位數160人,提供餐飲作業環境面積未達1500平方公尺,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之事業定義,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既設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流量小於50立方公尺/日)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驗值197 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06 mg/L,標準值2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6 mg/L,標準值8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8/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袋裝約60至70袋貯存於廠外(永康區自強路115號),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無登載該貯存地址、地號,是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8/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袋裝約60至70袋貯存於廠外(永康區自強路115號),未分類編號,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8/08/0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
- 違規情節
- 本市北區區公所通報北區自強街208號空屋後方空地(北華段643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7年4月10日函文貴公司,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本市北區區公所於107年5月7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已違反本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款規定,本局以107年6月1日環清廢裁字第107061322號裁處書裁處3,600元罰鍰,並限期於107年6月18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惟經本局於6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雜草高度逾100公分仍未刈除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6月11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白礦油(原料)、氨水(原料)、矽藻土料(原料) 使用量未做成紀錄。另查E101、E102/入料口、E103~E105/斗昇機、E106、E108/風選機作業區、E107/風選槽、E110/篩選機、E111/碎豆機作業區、E113/壓片機作業區、E114、E122提昇機、E115/提油機、E116/分離機、E120/冷卻機作業區、E121/粉碎機作業區、E123、E135/自動磅秤、E124~E127/豆粉倉、E128/豆粉散裝儲槽、E129/豆粉散裝出貨、E130、E131/出料口、E132、E133/白土入料槽、E134/矽藻土入料槽、E112/預熱器、E117/蒸發、冷凝回收系統、E118/脫溶劑烘培機、E119/乾燥機、E136、E137/高壓鍋爐(原料量、產品量)皆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6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旋風分離器(編號:A212)發現集塵器壓降為12 cmH2O(換算為120 m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旋風分離器(編號:A212)集塵器壓降設計值:80,操作值:40~80 mmH2O不符合; 另於振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214) 發現集塵器壓降為7.5 c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振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214)集塵器壓降設計值:5,操作值:1~5 cmH2O不符合;又於旋風分離器(編號:A217) 發現集塵器壓降為0.5 cmH2O(換算為5 m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旋風分離器(編號:A217)集塵器壓降設計值:80,操作值:40~80 mmH2O不符合,即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82年6月出廠(第1期車)的133-**號營業大貨車,於107年5月1日行經本市善化區興農路10號對面,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6月19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7年7月9日在案,該車輛於107年7月9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6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放流口有廢水排出,現場會同廠長張耀明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2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6.2mg/L、標準值3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4.4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2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有生活污水排放,排放處未設置放流口告示牌、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7月14日派員會同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至國產署所管本市後壁區嘉安段0564-0001地號土地執行土壤污染查證作業,查證結果顯示該筆地號土地土壤重金屬鉻(2,180mg/kg)及鎳(238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mg/kg及200mg/kg)。本府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第16條規定於106年10月20日以府環土字第1061039890D及1061039890E號公告本市後壁區嘉安段0564-001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查國產署為前揭地號土地管理人,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定義之污染土地關係人;本府為查證前揭地號土地污染行為人,於107年1月22日以府環土字第1070120749號函請國產署協助填寫污染行為人調查表,並於107年2月8日府環土字第1070193457號函請國產署提供前揭地號土地管理措施證明資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1條第4項授權子法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第4條第1項、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訂有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該署未能依據上開規定事項辦理相關管理措施,違規事實明確。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1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歸仁區中山路三段37號旁(中山段46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及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1.臺端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第1項裁處,經本府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需接受環境講習1小時課程,如106年09月01日府環空字第柴106065號裁處書。2.本府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請臺端於107年4月26日上午09時30分至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3樓會議室上課,惟臺端未於前述時間到課。
- 處分日期
- 2018/07/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5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將軍廠從事鑄造程序,於金屬熔解過程中,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現場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7/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宮廟舉行玉敕代天巡狩封千歲聖駕九十六村庄遶境廟會遶境活動,經本府廟會聯合稽查小組隨行蒐證於107年6月1日發現貴宮廟於22時30分許至23時30分許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7/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宮廟舉行玉敕代天巡狩封千歲聖駕九十六村庄遶境廟會遶境活動,經本府廟會聯合稽查小組隨行蒐證於107年6月2日發現貴宮廟於0時13分許至3時許整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7/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7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7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7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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