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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201 - 15250 筆)

處分日期
2022/11/30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11月01日09時40分至本市左營區新庄仔路上陳情人指定地點進行稽查,經檢測台端(即丞助工程行)所承工地之周界整體均能音量為82.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業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且經本局以111年11月01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3016舉發通知書予以舉發(由現場人員親自簽收)並限期於111年11月05日09時00分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派員復於111年11月10日09時26分至同一地點檢測該工地周界整體均能音量為77.7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業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故本局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11/30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11月8日15時16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陳情人指定地點檢測貴公司營建工程周界整體均能音量為83.1分貝,背景音量為61.9分貝,兩者相差大於10分貝,依規定不予修正,爰整體音量為83.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業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且經本局以111年11月8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1847舉發通知書予以舉發(由現場人員親自簽收)並限期於111年11月10日15時18分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派員復於111年11月23日10時46分至相同測點檢測系爭營建工程整體均能音量為76.8分貝,背景音量為57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依法不予修正,爰實際音量為76.8分貝,仍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本局以111年11月23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2108號通知書舉發,由現場人員親自簽收在案。
處分日期
2022/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油煙收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1/3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從事PU皮製造程序(M02)及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29、M33、M34),屬行政院環境保護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業於90年8月3日依規定設置林○○為專責人員在案。本局於111年8月3日稽查發○○於擔任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期間有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備查日期:108年8月29日)之情形,不符「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所設置專責人員,...,並專職執行業務,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制(治)無關之工作。...」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有關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條件及管理事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7月22日執行查核,蕭○○在擔任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期間有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有關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條件及管理事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273-RL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6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90-ZG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8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ASZ-692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3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280-GD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5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148-SH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7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KEC-8116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E4-3657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濟部工業局高雄臨海林園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111年9月5日聯合字第1117172590號函函轉貴公司於111年09月01日因桶槽水洗水,未經納管直接排入雨水道順流至大排,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之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台端(即佳菊小吃店)有油煙異味情形,案經本局於旨揭時段派員至現場稽查,於周界外(判定點:左營區華夏路750號前)確實有油煙異味情形,查台端(即佳菊小吃店)雖有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處理設備及洗滌塔),惟稽查時該設備未有效處理油煙異味,致排放異味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11月01日09時40分至本市左營區新庄仔路上陳情人指定地點進行稽查,經檢測台端(即丞助工程行)所承工地之周界整體均能音量為82.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業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且經本局以111年11月01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3016舉發通知書予以舉發(由現場人員親自簽收)並限期於111年11月05日09時00分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派員復於111年11月07日14時04分至同一地點檢測該工地周界整體均能音量為76.6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業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故本局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8月29日7時52分派員至本市該址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有使用挖土機進行挖掘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1月10日配合刑事搜索行動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內堆置33袋以太空包盛裝之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廢棄物代碼:E-0221),再於111年2月11日進行後續查處時,發現貴公司所堆置之廢棄物係於108年12月13日、108年12月25日及109年2月11日以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名義收受後,並分別於109年1月3日、1月3日、2月17日於網路申報再利用完成。查貴公司發現接受之廢棄物內容與申報資料所載不符時,未確認聯單不接受及請求產源事業、清除者連線補正申報資料,亦未向主管機關報備,並將接受之廢棄物不實申報再利用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廢棄物調度中心執行廢棄物產源抽查,發現茂翔環保實業有限公司111年2至4月期間至「百州企業行」清除廢棄物申報量為2月份20.3公噸、3月份48.4公噸及4月份38.8公噸,惟經本局派員至百州企業行稽查,該行表示產出之廢棄物數量每月平均僅約5噸左右,核與貴公司清除申報量不符,經本局廢棄物調度中心111年5月19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134985900號函請說明,茂翔環保實業有限公司表示有關超額所清除之廢棄物係載運貴公司之臨時及急迫清除之廢棄物,經本局111年6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表示其整理廠房產出之廢棄物係委託茂翔環保實業有限公司清除,惟貴公司清除前未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違規情節
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5日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屏東縣林邊交流道往大鵬灣前道路,執行道路攔查,經查貴公司是日清運東港鎮朝安段建物拆除前廢棄物至本局岡山垃圾焚化廠,顯與營運紀錄申報事項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張○○於網路臉書社團發佈收受廢食用油,期間收受廢食用油30桶(18公升裝鐵桶),運送至臺灣本島並於111年8月8日提供予台端負責之鑫鎂環保清潔行進行後續清運,經查為台端所屬事業靠行司機呂○○收受離島廢食用油並遺漏該筆資料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經高雄市政府111年8月8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11379754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1年8月30日至大東文化藝術文化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5
罰鍰金額
NT$6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11年9月29日至貴公司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834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公司111年11月9日函提送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申請(修訂一版),案經本局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發現清除車輛KER-5995之牌照狀態為報廢,已非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噪音經本局量測後,發現均能音量逾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屆滿後,本局於111年10月21日14時29分派員至初測地點周界外量測(複測)貴公司工廠作業M02製程噪音源產生之全頻均能音量為70.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工廠日間時段噪音管制值67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場址車輛進出,車輛輪胎未清洗整潔,泥土污染路面,有礙市容整潔。
處分日期
2022/1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1月3日辦理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欲刪除清運車輛KEF-8206,申請文件內登載前開清運車輛已先行出售,已非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09月29日前往高雄市苓雅區興中一路415號稽查時,發現台端所有之24小時營業自助洗衣店於01時44分,正進行洗衣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一項第六款:「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9月5日前往高雄市苓雅區興中一路415號稽查時,發現台端所有之24小時營業自助洗衣店於00時16分,正進行洗衣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一項第六款:「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0月11日23時18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經查該址為24小時營業自助洗衣店,稽查當時店內洗衣機正進行洗衣作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5年11月2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505989200號公告事項第一項第六款:「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0月17日23時37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經查該址為24小時營業自助洗衣店,稽查當時店內洗衣機正進行洗衣作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5年11月2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505989200號公告事項第一項第六款:「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11年9月29日至貴公司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56.2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11年9月23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現場有貯存廢濾袋,惟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1項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蘇○○111年10月21日來函所示,發現貴公司一廠廢棄物專責人員蘇○○已於111年10月14日離職,惟貴公司一廠未於15日內(111年10月29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11年9月23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現場有貯存廢濾袋,惟廢棄物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10月6日9時50分到達本市美濃區新吉洋段942地號土地巡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車號3*9-*8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夾雜少許垃圾欲傾倒於前述地號土地,並表示車上未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10月6日9時50分到達本市美濃區新吉洋段942地號土地巡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車號9*7-Y*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夾雜部分垃圾欲傾倒於前述地號土地,並表示車上未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生植物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1/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1/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2/11/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違規情節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11/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違規情節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11/21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在岡山區嘉新東路附近有露天燃燒造成空污之情事並提供佐證影片,派員於111年11月03日16時43分查得露天燃燒污染源為貴公司倉庫廠區內後方,有燃燒事業廢棄物事實,佐證影片顯示燃燒時未設置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污染空氣,本案污染事實已經貴公司確認並現場簽名。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1/21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0月21日13時57分前往陳情地點查察,稽查時工地正使用破碎機施工作業,本局於原測點量測整體均能音量為81.4分貝,背景音量為62.1分貝,兩數值相差十分貝以上不予修正,已逾本市第二類日間時段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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