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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401 - 15450 筆)

處分日期
2022/10/26
罰鍰金額
NT$39,84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108年4月18日派員至該址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廢鉛蓄電池、廢馬達、廢冷排、廢鋁圈、廢電線及煞車碟盤等物品,據負責人表示,現場廢馬達來源為汽車保修廠,尚無其他來源,次查現場利用沖壓機械及切割機進行物理處理後進行分類(廢鐵、廢鋁、廢銅、廢鉛),後續交由其他公司進行處理,經查該事業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處理行為。
處分日期
2022/10/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於111年9月6日10時40分至本市內門區中新段畜牧場稽查,本局人員發現畜牧場清洗豬舍之豬糞水(事業廢棄物)排入豬舍外導流溝內,卻未導流至污(廢)水沉澱設備沉澱貯留,使該豬糞水(事業廢棄物)暫置於導流溝內,該導流溝(貯存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豬糞水(事業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9日0時2分前往本市鼓山區青海段74地號等2筆土地(美術東四路,近美明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單位現場正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現場未備有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故為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依法舉發並將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10/2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工區車輛進出,輪胎未清洗整潔夾帶泥土,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2/10/2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述店家油水分離槽未妥善處理致油漬流入水溝,污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10/2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10/2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10/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583-U2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2/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0/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8月25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李○○自110年9月14日由貴公司退保,至111年7月4日才重新投保於貴公司,又110年9月14日至111年7月4日期間加保於「華大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李○○顯未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1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09月27日10時10分前往陳情地點複查,因前案營建工地破碎未完成作業,本局於周界量測整體均能音量為79.2分貝,背景音量為57分貝,兩數值想差十分貝以上不予修正,已逾本市第二類日間時段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業者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10/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20日22時15分前往本市前金區光復三街與河東路口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項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2/10/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22日0時2分前往本市鼓山區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工地(鼓山區龍南段1地號等18筆)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有使用水泥車、吊車進行基樁澆灌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依法舉發並將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10/2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10/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所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屬石化製程,於本年9月2日提報歲修計畫書,載明於10月2日起進行歲修,經本局人員於9月30日稽查發現,該製程已於9月26日起開始進行歲修作業。貴廠未於歲修前1個月提報歲修計畫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2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4516-E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7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7292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5812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905-WW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材○牧場)從事畜牧業(草食性動物)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1年7月20日14時09分派員稽查,發現該場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妥善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逕排放至廠外排水溝,上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現場開立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高市環局水限稽字第000411號)要求台端立即停止繞流排放行為,且現場於排放處採集水樣,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1840mg/L(標準限值 為150mg/L)、生化需氧量2660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8850mg/L(標準限值為450mg/L)均末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該行為並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8條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情節重大行為暨105年3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50017863A號函釋意旨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1年5月20日9時55分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00實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K00-9000)自貴公司所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該廠處理,其夾雜易飛揚飄散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粉狀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1月1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永安廠(本市OO區OOO路OO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安廠於本市OO區OOO段OOOOO、OOOOO等地號有進行營運作業情形,惟查貴公司永安廠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辦理變更,並經本局審查核准後,即逕自營運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1月1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永安廠(OO市OO區OOO路OO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安廠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現場貯存量,貴公司永安廠表示前開廢棄物於OO市OO區OOO路OO地號約貯存500~600公噸,惟貴公司永安廠109年1月至10月於網路申報M08製程(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製造程序)之貯存量為0公噸、M09製程(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之貯存量共計27公噸,現場貯存量與網路申報貯存量不符,貴公司永安廠顯未依規定確實於網路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1月1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永安廠(OO市OO區OOO路OO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安廠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10/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1年5月20日9時55分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00-9000)自「00有限公司」所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該廠處理,其夾雜易飛揚飄散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核准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碳黑製造程序(M01)稽查發現袋式集塵器(A101) 因故障進行開孔檢修,導致所收集之碳黑(粒狀污染物)由維修開孔處直接逸散至大氣,現場已錄影為證並提供予貴公司人員。前開情形即未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通報並提供照片,發現於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25之1號廠內有火警及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本局人員遂於111年5月19日10時12分入廠查察,經查係貴公司承攬可威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為可寧衛蘇伊士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廠房修繕工程,進行M01製程之廢液分配節流器旁結構物(鋼構)切除作業時,因以氧乙炔熔接設備切除過程中,火星噴濺引燃現場放置之工作物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現場未設置適當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此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1年9月2日7時28分於本市梓官區大舍段278等地號使用電鑽之動力機具,致妨礙民眾安寧,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7月14日函敘及,位於本市大寮區華西路1號(本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三小段7032至7035地號等4筆)台灣住友培科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廠房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1年8月30日(111)高市工建築字第00316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0月1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大寮區華西路1號(本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三小段7032至7035地號等4筆)台灣住友培科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廠房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1年8月30日(111)高市工建築字第00316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雜草長度超過五十公分致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8號從事鍋爐發電程序(M05),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121-03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人員於8月3日稽查發現,111年6月8日凌晨0時至下午4時操作期間,無排煙脫硫塔(A012)加藥量、靜電集塵器(A011)、選擇性觸媒轉化器(A016)及污染源粉煤濕底鍋爐(E051)之操作參數紀錄。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3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灣勢段45地號堆置砂石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經本局於111年8月22日稽查發現,砂石堆放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第2類堆置場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化學製造程序(M14)排放管道(P141)檢測異味污物濃度結果為5,500,已逾「固定污染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排放管道味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管道高度介於18公尺以下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11年9月27日11時0分前往稽查,貴廠人員表示因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中回火爐傳動軸斷裂,金屬輸送網停止造成爐體局部溫度升高有明火產生,造成廢氣集氣罩及其管線燃燒,故關閉空污防制設備,停止廢氣收集,致該製程產生之廢氣直接逸散排放於大氣中,污染空氣,本項事故,導致空污防制設施無法正常運作,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小港廠)111年5月19日9時46分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00實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0E0-9000),自貴公司所載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該廠處理,其夾雜易飛揚飄散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粉狀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利用騎樓、人行道或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或水溝。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小港廠)111年5月19日9時46分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00-9000),自「00企業有限公司」所載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該廠處理,其夾雜易飛揚飄散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核准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按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1年5月3日來函敘及(略以):「二、經本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該公司清運車輛(車號OOO-OOOO)於111年4月29日8時32分許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於111年9月12日16時30分至本市內門區木柵段o地號臺端所有之畜牧場稽查,本局人員發現畜牧場清洗豬舍之豬糞水(事業廢棄物)排入豬舍外導流溝內,卻未導流至污(廢)水沉澱設備沉澱貯留,使該豬糞水(事業廢棄物)暫置於導流溝內,該導流溝接導流管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豬糞水(事業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木柵段o地號)及散發惡臭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小港廠)111年4月24日10時34分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00企業行」清運車輛(00B-7000),自貴公司所載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該廠處理,其夾雜粉狀廢棄物(含輕質粉塵或易飛揚飄散之粉狀物) 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2/10/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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