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701 - 15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09/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
- 處分日期
- 2022/09/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取得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分別於111年4月13日、4月17日至本市仁武區及三民區大樓社區場域,使用特殊環境用藥「興農陶斯松30%乳劑(環署衛製字第1152號)」執行病媒防治施作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2/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7月15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變更,案附廢棄物清除設備清冊,惟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車輛(車號00-000)已於109年6月2日報廢,另二車輛(車號000-00及00-00)已分別於109年10月14日、110年4月28日過戶「00通運企業有限公司」,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將貴公司之清除車輛報廢、過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111年8月19日來函辦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展延暨變更,並表示清除車輛100-UV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經查貴公司原許可清除廢棄物種類含附件一第五十三項至第五十五項廢棄物,惟未依規定於1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設即時追蹤系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8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事業…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者,亦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本案已依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規定,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罰鍰為新臺幣60萬6,000元整、清理及復育費用為新臺幣96萬4,380元整。
- 處分日期
- 2022/09/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於111年8月12日10時40分至本市美濃區中興路一段135號該公司工廠稽查,本局人員沿該公司廠外排水溝巡查,發現該公司廠外下游排水溝兩側有灰白色沉澱物,上游則無,再查該公司工廠雖設有污泥沉澱、貯存污(泥)廢水設施,惟貯存設施未有效發揮收集或防止污染用途,導致事業污泥排出廠外排水溝,污染地面水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一般事業廢棄物應依其主要成分特性設置貯存設施,除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二、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應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 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11年8月17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負責人,案附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1年7月11日高市經發商字第11161558700號負責人變更核准函,發現貴事業負責人已於111年7月11日變更為李○○,惟貴事業遲於111年8月17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11年7月11日)後30日內(111年8月11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7年22日接獲民眾陳情前往稽查時,發現於北平路與學堂路口排水溝正有一股含浮渣廢水排放,經沿線巡查為貴公司廠區所排放,現場採集水樣送驗;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冷凍食品加工作業,廠區內已設有5道廢水處理過濾設備,惟當日所排放之廢水係員工清洗最後一道處理程序(放流桶)之底泥所排出,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242 mg/L(標準限值 為30 mg/L)、生化需氧量700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910 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顯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己達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停放道路公共場所之車輛,大量垃圾堆置於車輛後方,有礙環境整潔、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2/09/07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亂倒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2/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停放道路等公共場所之車輛,將大量石膏板廢棄物堆置於車上露天曝曬未清除,有礙環境整潔。
- 處分日期
- 2022/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1年7月20日14時47分於高雄市燕巢區角宿路605號進行混凝土原料輸送下料作業,於周界外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散於空氣中,未經過空污防制設備有效收集處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1年8月17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彌陀區塩港段324地號建築物(原使照:67高縣建局都管字第4735號,門牌號碼:高雄市彌陀區產業路201號)拆除執照申請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1年8月17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彌陀區塩港段324地號建築物(原使照:67高縣建局都管字第4735號,門牌號碼:高雄市彌陀區產業路201號)拆除執照申請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ARD-8390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3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2478-H3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7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BND-2803號小型柴油車使用之柴油經檢驗硫含量為79mg/kg,超過管制標準(硫含量逾10mg/kg以上)。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工地使用水泥車及壓送車進行混凝土澆製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罰鍰金額
- NT$14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7月19日至貴公司高雄廠稽查時,經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4.1(標準限值為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附表五之標準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6月16日14時0分前往該址稽查,稽查當時於廠外排水溝發現乳白色廢水自該廠房排水管流出,入廠查察發現該廠從事豆腐及豆漿等豆類食品製造作業,廠內廢水係來自於清洗作業用具上殘留之豆渣所產生,並收集至固液分離設備,惟處理效能不佳,導致廢水經由排水管流至廠外排水溝,使排水溝內累積豆渣及乳白色廢水,污染承受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罰鍰金額
- NT$88,65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1年7月21日10時0分派員稽查,稽查當時發現有一股廢水正從廢水處理設施之溝渠溢出,並直接流入潮州寮排水幹線,排放廢水處之水色與清澈河水呈明顯對比,係因廢水處理設施總電源跳電,廢水處理設施停止運作致廢水停止抽取而溢出至潮州寮排水幹線,且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向本局通報,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上揭時段前往本市前鎮區林森四路與中山二路口(前鎮區獅甲段158-0等四筆地號)稽查時,於施工區工地發現貴分公司正使用四部預拌混凝土車及一部壓送車等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汽車(車號:TDK-1068)經本市警察局執行交通稽查逾規定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噪音噪音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機車(車號:AEX-2558)經本市警察局執行交通稽查逾規定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噪音噪音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車號:NBC-1537)經本市警察局執行交通稽查接受噪音檢驗,噪音量為94分貝,超過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7,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04月21日至貴牧場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290 mg/L(標準限值: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07月12日至貴牧場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00 mg/L(標準限值: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1年4月18日提送修訂三版,本局於111年5月24日召開專案一組111年度第5次會議提案審議,結果仍未通過,其審查決議為:「1、請○○加油站依委員及相關單位意見修正回覆並做成對照表,於文到30日內提修訂四版至本局,擇期再召開會議審查。…」,本局於111年6月15日函送會議紀錄予該公司依委員意見修正,本案歷經書面通知補正已達3次且仍未完成補正。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人行道或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管洞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帆布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半乾式除酸塔(A001)之pH感測器上方訊號線已斷,中控室儀表於督察期間仍顯示pH值為7.2;一次爐於中控室儀表為1013℃、二次爐為1116℃,督察期間皆未變動,現場未維持空氣污染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另發現焚化爐進料閥門及推進器於進料時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房內,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檢查袋濾式集塵器(A002)與袋濾式集塵器(A003)布管數量不同(單一布管面積皆相同),貴公司人員表示110年8月初A003因故封了14根布管,也因此未進行清灰作業。惟查許可登載A002與A003濾袋面積皆725.2m2,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且清灰頻率應依許可證核定項目操作1次/日,顯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社廠(本市大社區大社路000號,本市大社區尖山腳段0000地號)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法委託顏○○清除、處理至本市杉林區杉林段0000地號及台南市官田區隆東段000地號棄置,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社廠(本市大社區大社路000號,本市大社區尖山腳段000地號)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露天堆置,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社廠(本市大社區大社路000號,本市大社區尖山腳段000地號)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廢木材,再以破碎機進行加工,惟貴公司未取得再利用資格,逕自收受廢木材再利用,本局已於111年6月23日高市環局廢處字第40-111-060007號裁處書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本局111年8月3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廢木材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及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措施或設備,本局已於111年6月23日高市環局廢處字第40-111-060008號裁處書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本局111年8月3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上址場址車輛進出,車輛輪胎未清洗整潔、泥土污染路面有礙市容整潔。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上述路段工地堆置建材,路面垃圾未清掃妨害環境整潔。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資收廠內機械油管破裂,油汙隨雨水滲出,致汙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旨揭時間接獲民眾陳情後派員會同谷樹向陽大樓管理員及貴公司人員至位於本市仁武區霞海南二街2號一樓進行查察,經查貴公司係從事餐飲業,製程為便當餐盒製作販售(醉便宜),稽查當時現場正進行油炸作業,人員至該大樓側邊通道、後方機車停車區及大樓前公共空間均有發現油煙異味,雖然門店設有乙台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惟油煙異味收集處理效果不佳,致異味污染物由側邊紗門逸散至周界外,造成空氣污染,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五、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府消防局及管線平台通報本市仁武區中正路436巷47弄沿線至高鐵橋下均有異味情形,本局派員於旨揭時間抵達仁武區中正路436巷一帶(辰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現貴公司旁有明顯酸性異味污染物散佈於周界,嗣經人員進入貴公司內查察,發現貴公司廠區內設置有兩座黑色桶槽(容量目視各約五噸左右),該桶槽內裝有高濃度鹽酸(氯化氫),經查係貴公司從事除垢劑及除油劑分裝作業製程,因儲存鹽酸原液置放桶槽(含管線設備)之開關閥件老舊鬆脫,導致桶槽內鹽酸液體洩漏且溢流至廠區外道路旁(仁武區中正路436巷)並產生明顯惡臭酸味,散佈於環境中,造成空氣污染,本局人員於工廠周界使用鹽酸氣體檢知管測得濃度為4ppm並拍照錄影存證,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上揭時段前往本市前鎮區林森四路與中山二路口(前鎮區獅甲段158-0等四筆地號)稽查時,於施工區工地發現貴分公司正使用四部預拌混凝土車及一部壓送車等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進行營建工程吊掛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7月23日20時30分至陳情人指定地點進行噪音量測,量測值為59.9分貝,背景音量為48.3分貝,依規定不予修正,其值仍逾噪音管制標準值57分貝,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法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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