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4051 - 241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10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查處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位於本轄永安區維新路35之8號廠區,廢棄物委託清除前未先與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2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107年12月至108年2月,產生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5)有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及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000000)產出廢紙(R-0601),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4月至108年4月廢油混合物(D-1799),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木材(R-0701)、廢鐵容器(R-1306)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周邊泥沙、泥漿、污水或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108年5月28日10時40分平台檢查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3H-970)清運「湧鴻有限公司」之進廠廢棄物,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60PPM超標(標準值30ppm),違反本局仁武廠區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16款規定,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當時於指定地點量測均能為63.3分貝,背景音量為55.0分貝,經修正後為62.6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晚間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該業者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1項第3款,本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小港廠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確於107年11月12日起兼任該廠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一職,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4月2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代碼:D-0899),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10%以上,惟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鐵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五富臨門)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五富臨門)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五富臨門)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清除唯喬金屬有限公司廢棄物,惟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清除唯喬金屬有限公司廢棄物,惟未訂定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將營運紀錄存放於清除許可證登載允許地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超標之設備元件洩漏濃度淨檢值臚列如下:(一)元件編號:TT-106-01;洩漏淨檢值:62138.2ppm。(二)元件編號:FV-117-09;洩漏淨檢值:8206.4ppm。查貴廠另於107年9月25日、108年4月1日該製程亦有相同違規事由。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1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5月8日10時35分派員稽查,巡查本市大寮區潮州寮排水幹線時,發現該排水溝渠水面有漂浮油污且散發油耗味,循上游查察,於貴公司雨水放流口(編號:RD01)發現排放含水油料,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廠內柴油貯槽(編號:T01、T02)附連之油管處地面有明顯油污,且雨水溝內亦有油料流動,經查係上開貯槽於前(7)日晚上柴油貯槽進行加油作業時因操作不慎,致油槽滿溢,柴油經雨水溝由上開雨水放流口排出,流至潮州寮排水幹線水體,造成水體污染。稽查當時貴公司已立即關閉廠內溝渠閘門,現場認定改善完成,不再另通知限期改善,上開污染行為貴公司未於事件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16,05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畜牧場(位於高雄市彌陀區彌港段565地號土地)從事畜牧業,經本局於108年04月26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當時發現廠內廢水收集槽前段輸送管路因堵塞致廢水疏漏至場外排水溝污染地面水體,貴畜牧場現場雖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排除堵塞溢流情事,惟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6月17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拷潭路90之2號場址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上址之電石渣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107年2月至5月非有害污泥(代碼:D-0903)未申報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669-Y2計5車次,667-Y2計5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NJ-906計4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310-HR計3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390-GM計1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X5-911計5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29日及108年2月1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12月及108年1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21日至貴公司執行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3)之排放管道P301異味污染物採樣,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測定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13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3日至貴公司「京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藍田中段32地號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9日至貴公司「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日月光楠梓第二園區E棟(K25)廠房大樓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8日至貴公司「誠毅紙器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8日至貴公司「高豐五金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2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70號貨櫃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USED PE BAGS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C/08/056/R0420),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為袋裝混雜透明塑膠膜(PE材質)及藍色塑膠袋(PP材質),未符合廢塑膠單一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廠漿紙污泥(R-0904)107年9月至10月,申報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0.223公噸)百分之十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橡膠混合物(D-0399)107年11月15日委託福興環保企業社(車輛車號:3H-970)清除至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經該廠平台檢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509ppm超標,標準值30ppm),違反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16款規定予以全車退運,貴公司委託清除該批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2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廢活性碳(D-2403)、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7年12月至108年3月,未申報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11月22日派員至大社區嘉誠路39之1號(嘉誠段996、1032、1033地號)稽查,發現堆置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G-0501),貴公司楊○○108年2月21日至局說明,上開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係105年至107年間承攬公共工程(如本市工務局養工處AC鋪面改善工程等AC面層剩餘刨除料),堆置於楊○○承租之上開土地,惟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無收集或防止或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施,且未依應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月底前連線申報前季再生資源收受、貯存、回收再利用情形及再生產品名稱、數量、營運狀況等資料,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及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自事業端尚未再利用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貯存於含貴金屬之離子交換樹脂區,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4月17日派員至大社區保安段426地號稽查,發現堆置塑膠(洗衣機外殼,即G-0201),貴公司林○○表示來源係「宏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由貴公司清運至貴公司再利用機構,因人手不足,故委託「新正企業社」運送至前開地點堆置,惟塑膠貯存設施未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且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使用再生資源之名稱,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自事業端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及處理後衍生之廢棄物貯存,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9
- 罰鍰金額
- NT$37,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26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全昌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695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2,360mg/L(標準限值為600mg/L)、懸浮固體391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1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大榮畜牧股份有限公司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277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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