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4151 - 24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7/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箱涵)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斑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7年4月25日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負責人陳○○身分證住址107年4月30日調為兌悅里15鄰,惟貴公司未於107年4月30日變更後30日內(即107年5月30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清除許可文件變更,遲於108年4月25日申請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2月23日15時42分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火災並有黑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房外之空氣中及周界外,經消防局調查研判係以機械設備造成本次火災之可能性較大,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3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4日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倉儲物流區及港埠發展用地變電站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2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06月10日前往至貴公司三民區灣內段465地號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203號(本市岡山區灣裡西段199地號等1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5月17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73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203號(本市岡山區灣裡西段199地號等1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5月17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73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西路867號回收場後方發現堆置大量印刷電路板,107年10月18日會同貴公司人員清點現場,發現部分太空包中含有貴公司產出之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且未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產出及清運,查貴公司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9日派員會同、協助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高雄港118號貨櫃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ABS PLASTIC SCRAP(不含醫療廢棄物)」一批(報單號碼:BE/07/123/G0286),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為廢塑膠碎片,目視可見夾雜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及廢電線等廢棄物,屬混合五金廢料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竹節、馬克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輪胎)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長型白鐵凹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4月29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查貴公司設置林○○為清除技術人員(清除許可證字號:107年2月12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1950700號),惟林○○同時擔任「大來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因負責人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該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故貴事業清除技術員未專任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5日至貴公司「佳上佳地產有限公司-楠梓區援中段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9日至該公司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時,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污泥未妥善處理,前述情形分述如下:收集:經板框式壓濾脫水機脫水處理產生之污泥未完全收集於太空袋內(部分污泥散落於廠區作業環境內);放置:污泥儲存區遮蔽性不足,無法有效防止雨水流入。污泥儲存區放置之袋裝污泥雖有覆蓋帆布,仍有雨水流入產生逕流廢水(含污泥)疏漏於廠區作業環境內。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9日至該公司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之沉澱槽2(T01-17)廢水疏漏於廠區作業環境內。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歷史建築原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災害修護工程」(管制編號:E1900108),107年6月至108年2月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檢視貴公司所提供之再利用合約書僅登載日期、賣方、買方、品名、單價及付款方式,不符再利用契約書應記載事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泥沙、泥漿、混泥土塊或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2月1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台端(即一二見通企業社)108年1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4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固定污染源烷基苯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洩漏超標之設備元件,臚列如下:(一)元件編號:FIC14901,淨檢值4,507.98ppm。(二)元件編號:V2618,淨檢值4035.7ppm。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26日至貴公司新園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9.7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9日至該廠查核,現場查核情形茲分述如下:檢視該廠之5月份(南區)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原廢水水量每日紀錄表(貯留)之貯留水量範圍為59~140 立方公尺/日(5月1日至5月28日)。檢視該廠之5月份(南區)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原廢水水量每日紀錄表(澆灌)之回收使用水量範圍為60~144 立方公尺/日(5月1日至5月28日)。領有之許可文件(許可字號:高市府環土排許字第01070-01號)登載貯留水量及回收使用水量之核准量均為57 立方公尺/日;上述行為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產生之無機污泥送至廠外(本市林園區龔林段277地號)貯存,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貯存地點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續於108年5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廠外貯存無機污泥地點(本市林園區龔林段277地號),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7月10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林園區溪州段三小段3614地號等2筆土地(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3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10月12日(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62號拆除執照)先行動工拆除,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8S53010-1)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7月10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林園區溪州段三小段3614地號等2筆土地(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3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10月12日(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62號拆除執照)先行動工拆除,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8S53010-1)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方型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馬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108年05月27日16時23分在苓雅區復興二路3號後方,發現積水容器(鐵管),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進出廠區,散落污染物(雞糞再製品),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9/07/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月廢電線電纜粉碎分選回收產生之集塵灰(A-8401)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中廢氣燃燒塔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汚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3月6日10時6分派員至貴廠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廠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廠所有之廢氣燃燒塔(編號:A018;屬加氫脫硫氫處理程序(編號:M13))所排放,經查係因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重油轉化程序)(編號:M16)濕式壓縮機(編號:C3301)冷凝水高液位警示,壓縮機冷凝水泵送馬達(編號:P3353A/B)2台同時啟動,經檢修相關傳控訊號無異常後,研判疑似P3353A出口濾網阻塞所致,於是(6)日8時50分P3353A停止運轉並清洗濾網,造成上開液位超過系統安全設定(高高液位),導致製程於108年3月6日9時8分跳俥,製程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9日派員督察,查核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廢豆渣產出、貯存情形,貴公司表示每日平均約產生5~6公噸廢豆渣,當日督察時發現廢豆渣已產出16桶約2.5公噸,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產量平均每日大於一公噸以上,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環境稽查科、岡山清潔隊108年6月5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永華街2巷53-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製程生產廢水直接排放污染水溝,惟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廢機油未妥善管理防護傾洩,因雨沖帶出場外致污染路面、水溝等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市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68號)在案,惟貴公司於107年2至4月均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廢棄物之營運紀錄(遲至107年11月22日補申報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2月1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行108年1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2月27日及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1月、12月申報總清運量為7822.15公噸/月、8356.14公噸/月,已超出清除許可量上限(4900公噸/月)10%容許差值(5390公噸/月),貴公司主張係因重複申報致超出清除許可量上限,上揭營運紀錄申報資料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1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13日至「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前鎮區愛群段2738-2等10筆地號新建大樓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安全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7/1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之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道路水溝。
第 484 頁,共 130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