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451 - 105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28-VK)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72-Z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862-ZS)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620-A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備沉砂池(ST01)現場量測尺寸與許可登載不一致,未依核准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從事基地開挖作業,作業期間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道路側溝續流老街溪,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有廢水暫存槽體4座,惟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未有登載該4座廢水暫存槽體,未依許可文件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9月29日派員至本市八德區長興路493巷477號督察,發現場區後方有堆置營建廢棄物,查貴公司承攬裝潢修繕拆除工程產生之廢棄物及載運非自己承攬之裝潢修繕拆除工程產出之廢棄物至場內以人工分類、破碎,分類出來之廢木材委由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米袋、垃圾等可燃廢棄物委由詳蕓環保有限公司清除至振銘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處理,部分則透過協昇公司載運至江浚實業有限公司再轉至焚化廠處理;另部分混雜可燃、不可燃廢棄物以一般裝修混合物交予金茂榮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理。而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或再利用檢核等主管機關許可,卻載運營建廢棄物至場內堆置並進行分類,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2月17日桃環事字第1110013856號函裁處並限期改善,限期改善時間為111年3月31日前改善完畢,惟貴事業截至111年4月12日止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且現場也未依核准內容進行貯存,尚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3月31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另111年4月12日至現場查核貴事業再利用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6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及「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收受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之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而有飛揚、逸散、滲出情形,且未設置截流溝渠而有污染地面等情事也尚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3月31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1,6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109年6月17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乙批(6只貨櫃,報單第AT/09/193/H0632號),經基隆關桃園分關認定整批貨櫃皆為不合格須全數辦理退關作業,貴事業於109年7月16日僅辦理1只貨櫃退關,尚有5只貨櫃賸餘貨物未辦理退關,故本局前以109年11月12日桃環事字第1090103963號函(諒達),限期貴事業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先予敘明。二、經本局111年3月9日桃環事字第1110016324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3月30日前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並完成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三、再經本局111年4月13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事業賸餘5只貨櫃仍放置於貨櫃場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本次執行111年4月13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1,6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於109年6月9日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遭國外退回貨物1批共6只貨櫃(報單編號:AL/09/193/H0603),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27日會同基隆關、貨櫃場及貴事業代表辦理協助查驗工作,認定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本局前以109年12月23日桃環事字第1090113503號函、110年1月18日桃環事字第1100004055號修正函限期於110年1月25日前提報「復運進口」申請,先予敘明。二、經本局111年3月9日桃環事字第1110016325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3月30日前提報「復運進口」並完成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三、再經本局111年4月13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事業賸餘6只貨櫃仍放置於貨櫃場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復運進口」申請,並依海關規定辦理廢棄物退關出倉,並委由合格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4月13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1,6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於109年6月12日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遭國外退回貨物1批共6只貨櫃(報單編號:AT//09/193/H0621),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3月22日會同基隆關、貨櫃場及貴事業代表辦理協助查驗工作,認定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本局前以110年5月10日桃環事字第1100038300號函限期於110年5月31日前提報「復運進口」申請,先予敘明。二、經本局111年3月9日桃環事字第1110016326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3月30日前提報「復運進口」並完成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三、再經本局111年4月13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事業賸餘6只貨櫃仍放置於貨櫃場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復運進口」申請,並依海關規定辦理廢棄物退關出倉,並委由合格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4月13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洗滌塔(A403)之壓降為41.2 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證操作值:50~95 mmH2O)。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印染整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86-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嗅有異味情形,查現場污染源-熱定型機(E101)作業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壓降值:12 mmH2O(許可核定範圍:25~75 mmH2O),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93-RU、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1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B-0822、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273-UA、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E-011、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1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H-713、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1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A-8660、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1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D-2652、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1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H-053、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93-UM、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75-AP、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1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41-TJ、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長安里民光路121號經營么貳么小吃店(市招:Bistro121),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5日22時22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桃園市中壢區青園國民小學第一期新建校舍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日(星期六)13時28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2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10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日8時之製程半成品槽體開關閥門斷裂,造成槽體內半成品(清潔劑)洩漏約3噸,由貴公司雨水溝流至觀音工業區雨水放流口RD12排放至大堀溪,惟貴公司未於事故發生後採取維護或防範措施,導致本次疏漏事故。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廢水處理設備運作中,查貴廠M04製程之洗滌塔(A401)廢水排入廢水處理設施調勻站(T01-01),惟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加州團膳企業社產生之廢水雖經油脂截流槽、攔污柵處理後排放,惟處理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乳白色,乳白色廢水流至廠外溝渠再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248,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12日派員稽查,貴廠廢水處理設施碘系廢水係採提濃設備回收高濃度碘化鉀及產生硼酸鹽固體廢棄物;高濃度染料廢水採蒸氣蒸發廢水,低濃度採氧化槽脫色處理;高濃度水膠水廢水採蒸氣蒸發、低濃度定量排至調勻槽等處理設備與單元,上述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記載內容未符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5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0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貴廠複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觀音區草新段210地號等4筆承造之「莊嚴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13日派員稽查,稽查時作業中,巡視工地周界外區域排水溝,見得明顯施工後殘留黃泥,係現場施工人員開挖地下室時使用抽水馬達將逕流廢水抽至工區外側溝所致,並淤積於水溝內。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會水產品檢驗中心稽查,於一樓房間查有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含量99%W/W共5瓶22.7公斤(含瓶重)),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含量95%W/W以上共2.831公斤);惟貴公會未於運作(貯存)前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會水產品檢驗中心稽查,於一樓房間查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含量99%W/W以上共8瓶計42.56公斤)、「乙腈」(含量99%W/W以上共11瓶計33.428公斤)、「環己烷」(含量95%W/W以上共11瓶計34.276公斤及「甲基第三丁基醚」(含量99%W/W共2.5公斤(含瓶重)),惟貴公會未於運作(貯存)前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1280),經查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簡易運送表單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發現貴公司全國性聯防組織組與委託運送業者桃旺交通有限公司(管制編號:H47A0869)非同一全國聯防組織,核已違反本法第38條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3月10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管制編號:H4502998)(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37號)所產出事業廢棄物應依前開規定清除、處理,惟貴公司109年及110年產出事業廢棄物未能提供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將產出之廢棄物(廢木材棧板,D-0701)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場址仍殘留有部分惡臭物質,且6樓煙燻廢棄物尚餘約3,500公噸仍未清理完畢。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石灰粉及碳酸鈣粉掉落地面經人員踩踏帶出廠外,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9月24日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環科路218號之廠房發生火警事故並持續燃燒,經派員稽查係貴公司管理不善導致發生火災,並於事故點上下風處之空氣品質感測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數據有明顯變化,惟未有裝設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異味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並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貴公司周界外發現有異味污染之情事,續至貴公司前揭製程稽查,污染源設備槽型反應器(E002)3台作業中,再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洗滌器壓降為75mmH2O(許可證操作條件為15~45mmH2O),查獲貴公司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於貴廠執行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處理效率查核檢測,檢測項目為揮發性有機物(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稽查時前端污染源反應區運作中;經採樣後檢測結果:A005吸脫附設備前之檢測濃度為6,510ppm,A005吸脫附設備後(排放管道:P003)之檢測濃度為1,580ppm,即該吸脫附設備之處理效率為76.3%,未符合操作許可證內容(A005吸脫附設備之處理效率為90.0%)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3日1時35分接獲通報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圓光路二段556號廠房發生火警事故,於2時15分派員抵達現場時仍持續燃燒,經調查係貴公司管理不當導致發生火災,並於事故點上下風處檢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數據有明顯變化,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現場發現施工人員於鐵桶內焚燒垃圾及後方空地焚燒廢木棧板、垃圾等雜物,惟未有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Q-528、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A-027、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2918、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1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59-ZS、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1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0301、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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