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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051 - 4100 筆)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196-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19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0.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17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員林坑路822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工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廢水排放至承受水體(員林坑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5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135225號函說明十表示,貴公司承攬楊紹廉-農產品貯(冷)藏室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3)拆字第會龍00006號]已於113年4月15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3年5月20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3年4月2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5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135225號函說明十表示,貴公司承攬楊紹廉-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3)拆字第會龍00008號]已於113年4月15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3年5月20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3年5月1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3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溪尾段339地號(廣福路1123巷75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鐵堆置於現場並進行販售等行為,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5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135225號函說明十表示,貴公司承攬楊勝翔-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3)拆字第會龍00007號]已於113年4月15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3年5月20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3年5月20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楊勝翔-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3)拆字第會龍00007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4月15日動工後至113年5月20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海山路、山菓路交叉口從事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D3分標統包工程,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廠區出入口處因車輛輪胎夾帶出之泥濘痕跡明顯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4/06/1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J-319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4/06/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CQ-700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4/06/1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8日派員前往貴校稽查,查獲貴校發電機燃料輸送管線破損,致柴油由輸送管線滲漏經校內雨水排水溝續流至校外道路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4/06/1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2日進行「110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之桃園市轄內土污法第8、9條申報清查調查及查證作業,現勘發現貴事業廠房西側有管線及儲槽痕跡,且於製程區地面發現油漬,另依現勘結果判定上述事實與現場其他之事業(金屬構件焊接製程)並無關聯性,又貴事業之製程涉及254金屬加工處理,故貴事業之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土污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應依法於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 承上,經查本府109年6月9日以府經登字第1090143839號函廢止貴事業工廠登記在案,且貴事業未於前述規定在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據此,本府112年12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120359101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13年5月22日前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惟迄今未收到貴公司相關說明,已違反前述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11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用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7-27、17-49、17-50地號)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達8,5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土壤中重金屬鉛項目檢測值達2,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本府103年1月6日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事業為污染行為人。依據土污法第13條第1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辦理,本府104年1月29日以府環水字第1040020114號函命貴公司於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查迄今貴事業均未提送,故本府於112年12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120358882號函,要求貴公司於文到6個月內(113年5月22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計畫書請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合先敘明。經查貴事業截至113年5月22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劉○○已於112年10月13日離職,惟貴事業遲於113年4月26日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24/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5月20日派員至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1249號,該址為東詮鋼鐵有限公司所營運,現場發現收受事業產出之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廢鋁(廢棄物代碼:R-1304)且有貯存行為,惟貴事業未於營運前取得桃園市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再利用檢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290地號附近承造合眾建築經理(股)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3月9日7時2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具(吊車)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PU-皮製造程序(M02),操證字第H6515-03號」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8日派員至貴廠(本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六路三號)進行排放管道(P205)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檢測,稽查時現場污染源表面塗裝區(E210、E216)、塗佈機(E212、E214)及防制設備洗滌塔(A209)運作中。檢測結果防制設備洗滌塔(A209)處理效率(削減率)為9.7%,未達操作許可核定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削減率)應大於30%,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K-2625、營業大貨車)於113年6月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9-HG、營業大貨車)於113年6月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雙嶺段1478地號承造傳佳雙嶺段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4日(例假日)13時17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手持動力工具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9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485(限值:40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3年6月5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承攬該工程迄今仍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申請,並取得核准,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次執行113年6月5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5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133785號函說明五表示,貴公司承攬本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0821號]已於112年5月15日先行動工,其工程拆除進度已達100%,惟本局於113年5月16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3年5月16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本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0821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2年5月15日動工後至113年5月16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5月2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115193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良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739號]已於109年10月1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49%,惟本局於113年5月3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3年5月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良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739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09年10月1日動工後至113年5月3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會同廠長於廢鐵貯存區巡視,發現該廢鐵有附著大量廢塑膠情形,經廠長陳述該批鐵網主要係作為濾網使用,本局現場判定該項廢棄物屬於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經查貴公司將廢塑膠混合物以買賣名義交由捍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後續再交由煉鋼廠當物料使用,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頂樓堆置約10包盛裝廢纖維及垃圾等混合物之太空包,屬於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貴公司人員表示該廢棄物主要係清理製程稀釋槽內所衍生之廢棄物,經本局現場勾稽該類事業廢棄物相關申報資料顯示,貴公司僅於112年12月及113年1月有申報產出300公斤及貯存1.25噸,與現場稽查實際貯存量約6-7噸數量不符。綜上,貴公司未依規定實際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量及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8月8日至本市八德區和平路1190巷15-1號稽查,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桃廢清字第0279-2號),現場查獲於違規地點堆置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營建混合物(R-0503)、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木材(R-0701)、廢塑膠(R-0201)、廢鋁容器(R-1307)、廢鐵(R-1301)等,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變更基本資料未於變更後30日內提出申請。
處分日期
2024/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貴事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三:「事業之清運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於系統停止運作前十五日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審驗機關申請停止系統運作:(二)除尾車外,系統六個月內無車行資料傳輸者。」辦理,合先敘明。2.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於113年5月23日勾稽發現貴事業(車號:KEA-9830)逾6個月無軌跡回傳(最後回傳日期:112年10月16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795-RH)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8312-H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青昇段440-1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日(例假日)13時09分派員稽查,現場正進行吊掛作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青溪段568-1地號等6筆土地承造悅萊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5日07時33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挖土機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青溪路一段1號承攬「中壢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新建工程」之道路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0日02時50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柏油鋪設作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石門段310地號等9筆土地承攬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日(星期四)晚上10時31分前往稽查,現場聽得引孔機具作業聲響,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2年11月1日府環噪字第1120297237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4)上層物料輸送:未採行藉由電梯孔道、建築物內部管道、密閉輸送管道等通道運送或人工搬運方式之一,及輸送管道出口未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九和二街與新生路交叉口承攬「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工程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管線暨用戶接管(1-2)主幹管工程」(管制編號:H43E5233),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正進行下水道管線推進作業,惟查該工地所設之沉砂池沉澱效果不佳,導致含泥廢水排入道路側溝,並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3段334巷56號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4月15日13時38分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本府消防局於14時2分控制火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4時14分抵達現場,於14時30分查獲貴廠廠區火災之消防廢水未有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消防廢水經廠內後方排水孔再續流至廠外污染承受水體(老街溪),現場立即命貴廠圍堵並清理該股消防廢水,惟該股消防廢水仍未確實圍堵及清理,致續流入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廠外堆置所收受之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與核准之廢清書貯存位置不一致,前述事項皆未依核准之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2月2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系統勾稽貴公司網路申報情形(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3年1月),查貴事業於112年1月起至今皆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但現場明顯有產出廢棄物,貴事業未依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現場貴事業產生之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及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貴事業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2月27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及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營業登記項目為回收物料批發業,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鐵(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編號一),惟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從事廢鐵回收物料批發。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前於113年1月3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查獲貴廠廠內產生之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梅獅路一段269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貯存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未核定貯存場、簡易分類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規定限期貴公司112年11月27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3月20日至該址複查,現場仍堆置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事項。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山頂企業社)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6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經濟部公示資料,臺端(即山頂企業社)負責人已於112年12月27日變更,惟臺端(即山頂企業社)遲於113年3月19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負責人變更後30日內提出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10月27日配合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本市龍潭區金龍段1963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貯存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惟許可證內容未核准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又將場內貯存廢棄物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瑞崧營造有限公司)(110金門縣廢乙清字第0001號)清除至源泰公司及榮茂公司非法貯存、處理(掩埋、焚化)、未指示合法處理機構致廢棄物留置清除車輛車斗上涉流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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