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01 - 4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6地號等5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日(星期日)下午1時50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破碎機、升降梯)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42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21mg/L(放流水標準:30mg/L),鎳0.930mg/L(放流水標準:0.7mg/L),化學需氧量:407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油垢長期累積,溝渠底部油垢殘留產生異味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114年5月21日於本市龜山區自強東路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13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865-S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3月21日新北環稽字第11405298971號函表示,貴公司承攬和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0528號]於114年3月17日產出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並委託軒宸開發有限公司清運,惟本局於114年4月29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4年3月21日取得事業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准新增D-0599,貴公司未事先於作業處理流程致廢棄物性質改變前辦理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既「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影響道路環境衛生,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自強段137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1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貴公司員工正於該址內燃燒加熱木材取暖,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燃燒木材之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7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將污泥貯存於進料貯坑,且貯坑廠外鐵捲門無法關閉,致無法密閉收集空氣污染物,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運作,核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嗣後貴公司以113年12月2日萬嘉字第1131202001號函陳述說明當日現場堆置之物料屬於「製程退料」,惟查貴公司並未將製程退料區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顯與操作許可證內容未符。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293,98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302-01號)等,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二、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3月26日至貴廠(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UL2-18100-V-030-S淨檢測值為6,729.9ppm、UL2-18100-F-110-S淨檢測值為5,203.9ppm、UL2-17530-V-020-S濃度為5,051.3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000ppm),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9日晚上11時12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2台灌漿機及數台預拌混凝土車)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具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次於114年4月30日凌晨1時45分派員稽查,現場仍使用動力機具(2台灌漿機)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具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未遵行立即改善命令。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再於同日凌晨3時56分派員稽查,現場仍使用動力機具(1台灌漿機)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具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未遵行立即改善命令。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9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48-07號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8日9時59分派員至貴廠稽查,查貴廠114年4月8日6時發現廢(污)水處理單元MBR池B(T01-14)連接至活性污泥池(T01-12)馬達故障,導致迴流污泥溢流至廠區地面,貴廠採取之緊急應變措施不足,仍有污染物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大漢溪)造成污染水體,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限至114年4月24日止,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出展延申請致該核可文件已逾期失效,惟現場仍持續運作(貯存)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現場結餘量統計至114年4月29日,「三氧化鉻(鉻酸)」運作濃度95至100%共計150公斤(共計六桶,每桶25公斤),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4月2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107991號函說明十三表示,貴公司承攬國業砂石企業有限公司-砂石場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418號]已於111年10月17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4年4月24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4月24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國業砂石企業有限公司-砂石場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418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1年10月17日動工後至114年4月24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3年1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 ,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代碼:C-0173)],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4月2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107657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倉庫、危險物品儲存場所等新建工[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188號]已於於113年8月3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0.1%,惟本局於114年4月24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4月24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倉庫、危險物品儲存場所等新建工[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188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8月31日動工後至114年4月24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GPS無訊號
- 處分日期
- 2025/05/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BGW-900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5/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0月至114年1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399)],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3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gps未啟動
- 處分日期
- 2025/05/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1級:90%, 2級:70%)(3)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4)監測錄影紀錄: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22
- 罰鍰金額
- NT$3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8日前往稽查,貴分局所屬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及基礎設施計畫第一階段工程(第X002X標)-埔心溪及灌溉改道工程(其他工程)由義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現場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規定缺失記點,違反項目如下:(一)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二)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三)第13條(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貨廂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防塵網緊密覆蓋,記缺失點數10點。(四)以上共計24點缺失,依缺失記點原則規定,稽查當次之缺失點數合計在10點以上,屬違規事實明確,逕依違反管理辦法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5/05/22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5日至本市平鎮區新富橋勘查,於老街溪旁涵洞見得有排放黃泥水之情形,續至鄰近土石方暫置場查核,該址係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CJ01標增設平鎮臨時站先期工程之土石方暫置(轉運)場,由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造,稽查時作業中(進土及出土各1車次),經查該址洗車平台水質濁度過高,車輛進出時洗車黃泥廢水即由洗車平台溢流至道路側溝,再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造成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52條規定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2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7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稽查時作業中,會同廠方人員於廢水處理區勘查,發現污水處理設施區域及周界雨水溝皆有明顯油污(廢水設施地面及側邊水溝等作業區域)及壓泥機濾液溢出至作業區域情形,經貴公司廢水操作人員表示因早上作業時未注意該曝氣槽液位,造成濾液疏漏至作業環境區域且有污染水體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5/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5月13日查詢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產品生產、銷售及庫存申報情形,貴事業截至至114年4月皆無廢磚(R-0402)、廢陶瓷(R-0403)、廢沸石觸媒(R-1402)申報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前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76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8日上午7時5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械(堆高機)進行載運磁磚作業及使用動力機械(升降梯),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19日1時30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133地號 等1筆土地承造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6日(星期日)下午1時52分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具及手持工具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具及手持工具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次於同日2時15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中,未遵行本府立即改善停止作業命令,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再於同日4時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中,未遵行本府立即改善停止作業命令,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4年2月15日至平鎮區新富橋勘查,於老街溪旁涵洞見得有排放黃泥水之情形,續至鄰近土石方暫置場查核,查貴公司於該地號承造「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CJ01標增設平鎮臨時站先期工程之土石方暫置(轉運)場」,稽查時作業中(進土及出土各1車次),經查該址洗車平台水質濁度過高,車輛進出時洗車黃泥廢水即由洗車平台溢流至道路側溝,再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造成污染。本局再於114年4月29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新光段530地號(新貴南街19號附近、新富橋旁)稽查,現場以紅外線測距儀及皮尺量測該址堆置土石方,其總面積約為1,589.32平方公尺、總體積約為1,705.47立方公尺,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土石方堆(棄)置場(設計或實際之堆置總體積達5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總面積達250平方公尺以上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相關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逕自於平鎮區新光段530地號從事土石方堆置,逕將場內廢水排放污染承受水體(老街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罰鍰及命全部停工。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2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鉻及其化合物(總鉻)(不包含製造或使用動物皮革程序所產生之廢皮粉、皮屑及皮塊)(代碼:C-0104)],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2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67-X6、營業大貨車)於114年1月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H-777、營業大貨車)於114年1月1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G-155、營業大貨車)於114年1月2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G-3538、營業大貨車)於114年1月2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563、自用大貨車)於114年1月2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35-RA、自用大貨車)於114年1月2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5-371、自用大貨車)於114年2月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866、營業貨櫃曳引車)於114年2月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6-528、自用大貨車)於114年2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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