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701 - 7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商號未領有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混凝土製造作業時未採取妥善防制措施致黃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20日10時13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1081號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新緯建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6中都建字第02327號)建案從事瓦斯管及電線管理埋設工程,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19日11時5分、6月30日14時整及8月6日19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上述地點露天堆置廢木屑,經化製後之羽毛及果菜殘渣。查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然上述堆置場址未登載於上述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堆置場址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未採有效抑制逸散及除臭之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附表所列之種類及管理方式及同辦法同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該商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208,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9年9月3日派員至臺中市外埔區水美南段412地號進行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於該土地進行土石堆置,惟查核時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現場有堆置區堆置面積達100m2且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二)裝卸區域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三)出入口有逸散污染物帶出,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24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本局於110年1月15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100003039號函裁處在案(裁處書字號:20-110-010032),並限期於110年2月26日前提出逸散管理辦法之改善證明文件。本局續於109年4月16日派員至現場執行複查作業,查該地號仍有土石堆置,測量堆置體積達10,673 m3且未採行防制措施,認定未完成改善,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2條第6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程序 (M01),T101~T104、T201、T202均存放LPG,儲槽總設計量符合應定期進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查(測)之紀錄、保存及申報。本局於110年5月12日前往貴公司稽查,並經貴公司表示均依規定執行設備元件檢測,惟109年第4季之紙本申報紀錄,未依規定於110年1月31日前向本局完成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2條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鍋爐發電程序(M1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13-08號),現場A022靜電集塵器與A023濕式排煙脫硫中間廢氣流向管道,於煙氣加熱設備、管道(線)、閘門未能緊閉,造成廢氣洩漏,且管線腐蝕破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福隆里光興路129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0年7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廠房旁溝渠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200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測值:4,820mg/L(限值:100mg/L)及生化需氧量:72.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停止排放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廢水之行為,另貴公司應妥善處理廢水,並限期於110年9月22日前檢具相關改善作為及佐證資料或停止排放證明文件、停工、停業等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為「日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9L42008-1)之開發單位,該工程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光明段725-2、725-5地號,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竣工,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貴公司表示該工程主體結構皆已完工,且目前僅做室內施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25日21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三十八路與順和七街路口處稽查,並於110年4月26日9時55分派員至臺中市西屯區順和七街27號勘查,確認貴商號於該址從事餐飲作業,作業產生含廚餘及油污之殘渣未妥善收集貯存逕行排出污染地面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28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霧峰區象鼻路柚子坑附近土地勘查及審酌民眾提供資料結果,查貴商行於臺中市霧峰區北豐路268巷12號從事泡菜醃製,其所產生之菜渣(葉)及包裝紙箱等廢棄物,於110年3月27日由貴商行人員駕駛車輛(車號:4101-DR)載運至臺中市霧峰區象鼻路柚子坑擋土牆斜對面坡坎棄置,未運至合格處理機構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鷹架拆除作業,惟未有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木板及石塊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0年8月10日10時30分至本局釐清確認,貴公司坦承事業產出之垃圾露天堆置於北屯區大貴段914地號,且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臺中市烏日區東園國民小學新建幼兒園園舍工程(工程地址:本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238巷198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依本局110年4月16日稽查結果,該工程向本局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前,事業廢棄物即產出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核准量10%(原計畫產出R-0503計55公噸,實際申報產出83.11公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承攬臺中市立外埔國民中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其工區出入口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審酌動態錄影檔案,貴公司所有車輛行經臺中市大雅區中清路四段887巷,隨地拋棄廢棄物(菸蒂及衛生紙)後離去。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雅區永和路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號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廢水污染周界排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8月21日13時54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185號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工地進行建築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0042號),於施工過程中,泥沙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地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施工作業時未採取妥善防制措施致黃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5
- 罰鍰金額
- NT$175,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共同申請處理,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7號),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共同處理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pH 測值:9.2(限值:6.0-9.0)、硝酸鹽氮測值:142.0 mg/L(限值:50mg/L)、懸浮固體測值:45.6 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前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中市環水字第1080098969號函已開立「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裁處書(30-108-070033)在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58條裁處貴公司。貴公司之共同申請處理「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已於108年7月12日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並於108年8月12日提送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含pH 值、硝酸鹽氮、懸浮固體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經本局108年8月13日複查結果,認定完成改善,爰不另命貴公司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泰昕汽車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35-JD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7月29日15時00分至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535-JD車輛於110年8月23日至苗栗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金冠木器行所有車號320-VQ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7月21日9時25分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320-VQ車輛於110年8月20日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5日8時47分查獲機械製造工廠廢鐵屑貯存地點未妥善管理,致切削液滲流污染排水溝渠,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該公司申報資料,發現該公司於109年10月有質量不平衡情形,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情事,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死廢畜禽(R-0112)於108年11月至109年6月份間未依規定申報產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二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財德企業社二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製程作業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暫存於廠內,惟未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1日01時0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清水區O段O號稽查,查獲該公司承造房屋新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切割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8月9日22時4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273巷與環中東路三段交叉口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佳福建設-育賢段三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1387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8月27日7時54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環中東路與樹孝路67巷交叉口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新春建設-太平育賢段店鋪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0中都建字第01093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本案違規部分:貴公司現場已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玻璃纖維穿孔清洗後,廢水流入小型沉澱池直接溢流,致廢水棄置於八寶圳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12日至貴公司旁八寶圳南幹線勘查,發現圳溝內殘留紅褐色污染物,當日10時15分會同貴公司人員入廠勘查,查獲貴公司淨水設施單元之氯化鐵貯存桶槽滲漏,且藥品滲流防溢槽末排水管閉水閥門故障,導致藥劑洩出逕流八寶圳水體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於110年6月14日14時55分,行經臺中市南區建國南路一段時未有效防範,致產生清運中之廢棄物飛散等污染環境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龍井廠收受廢木材從事再利用業務,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再利用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前於110年6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烏日區五光路復光五巷62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57-03號),現場查核時該製程僅E006及E007洗砂機運作中,其餘污染源則未運作,合先敘明。二、查前揭稽查作業時,現場E006及E007洗砂機運作中,惟其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下簡稱防制設備)A007及A008脈動袋式集塵器雖運作中,但其壓差計儀表管線皆已斷裂、且明顯故障,致無法確認防制設備A007及A008脈動袋式集塵器壓降是否符合前揭許可證規定之操作條件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於周界外測得該社區發電機均能音量超過第二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溪洲路111號從事金屬製造業,本局於110年5月7日10時28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廢鐵屑貯存設施內之廢油未有效收集,致油污溢流地面產生黑色污漬,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地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TDB-6266)駕駛人於110年7月10日14時53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50號前丟棄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永新段959-5號(地號),經本局於109年7月6日派員前往該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70~80台廢機動車輛,惟該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8/31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8/3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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