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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551 - 7600 筆)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堅強交通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98-G7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8月23日10時9分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實驗室(小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源得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21-H8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9月6日9時3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6月26日12時37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祥興路底工地(大里區北新段1001地號等6筆)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大有地產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造:109中都建字第00843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8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1日11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與安和路口旁土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木材(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塑膠製品(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及垃圾包等事業廢棄物散落致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污泥(A-8801)貯存方法,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並且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日期及數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另一處電鍍製程之廢水污泥(A-8801)貯存場所,有雨水流入、滲透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0年5月7日13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堆置營建廢棄物混合物,惟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逕行堆置營建廢棄物於上述地點,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19日10時整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龍井區工程場址稽查,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277,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6日10時55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廠外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37,惟該區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水泥磚瓦(混凝土磚)生產作業,領有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抽查貴公司109年5月至110年6月之污染源操作紀錄日報表,其中109年5月至8月份分別有12天、21天、15天及3天製程操作,惟該期間之防制設備操作紀錄日報表僅分別有1天、5天、6天及2天之操作紀錄,顯有未依M01許可證內容每日記錄旋風分離器壓降、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廢氣入、出口溫度、壓降及洗滌塔洗滌液流率、廢氣入、出口溫度、壓降等操作參數情事,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31日14時40分派員前往本市O區O路O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於廠區內燃燒廢棧板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禁止時段(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0年9月3日10時59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場內乾燥機及無機性污泥貯存區未妥善防範致污染地面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有製成廢木材再利用產品,惟未將其再利用產品之所使用事業廢棄物代碼、名稱、使用量、貯存量、銷售量及銷售對象等資料依規定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貴公司堆置一般生活垃圾(便當盒及飲料杯)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施工作業時,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施工作業時未採取妥善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作業,現場查核數項不符規定如下:(一)防制設備A101旋風分離器壓差計讀值未能隨現場風壓差作動;A1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差計一側導壓管未依M01許可證核定位置設置,顯未能依M01許可證內容有效紀錄實際壓差讀值。(二)活性碳注入設備(A101旋風分離器後端)注入端未依M01許可證核定位置設置設備管線,未能有效注入活性碳。(三)X001、X002木屑堆置區於未進行作業時未覆蓋防塵布。綜上,貴公司未依M01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依同法條第4項所定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電鑽)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8月24日21時44分派員至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341巷附近稽查,查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部分:已於當日22時15分停止作業,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該公司承造新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且經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揭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清洗廢菇包製程,排放褐色廢水於地面水體,影響水體品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從事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惟未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公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之清除方式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隨地便溺致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15日13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區工地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所設置臨時廁所因化糞池滿溢,致使明顯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8年4月9日營業登記變更負責人,惟未於變更前,以書面報經本局審查核准,已違反《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10年2月23日21時45分派員前往臺端經營之企業社(下稱:貴商號)稽查,於周界外鄰近處量測整體作業噪音均能音量為55.6分貝(現場量測背景音量41.6分貝,與量測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不予修正),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晚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臺端於110年3月23日21時45分前改善完成;本局續於110年3月28日21時5分派員前往複查,並於原地點量測貴商號整體作業均能音量為55.7分貝(背景音量為46.0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5.2分貝,仍超過第二類工廠噪音管制標準夜間時段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暨該公司109年7月至110年6月期間申報資料,發現該公司於前揭期間之申報及收受、貯存及使用廢木材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現場與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資料不符(廢木材堆置區與核准廢清書不同),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再查該廠103年9月迄今產出資源化產品未上網申報流向對象數量及用途,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該廠CCTV影像資料僅保存110年7月10日迄今,未依規定保存6個月以上,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該公司作業產出廢棄物隨意置放周邊道路而未妥善收集貯存致污染環境,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其他玻璃及其製品製造程序 (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0年8月4日前往貴公司稽查,查核時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管道P001、P002定期檢測日期於109年4月7日執行,管道P003定檢日期於109年4月8日執行,惟於109年5月18日申報,皆未依法規規定於30日內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5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大里廠)從事包裝用紙製造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大隊)於109年12月9日會同本局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至現場督察,查核時廠內製程作業中,貴公司(大里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督察時針對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排放管道(P101)進行空氣污染物「甲苯」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為6.37 g/s,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甲苯排放標準1.95 g/s),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9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6條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建廣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船舶於110年3月26日11時8分台中港23號碼頭,經本局稽查人員會同旨揭船舶代表執行船舶使用燃料採樣作業,採樣油品經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環境檢測機構(台旭環境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室),以公告方法(NIEAA443.74C)進行檢測分析,檢驗結果硫含量為1.0%(m/m),超過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硫含量0.5%(m/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違規情節
永盛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BDD-2215車輛於110年4月15日9時25分行經本市霧峰區中投東路二段268號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6GD-768經本局使用聲音照相科學儀器量測該機動車輛行駛噪音最大值並同步截取相關影像,噪音值為89.5分貝,超過該路段(車道限速50km/h)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86分貝,超出值3.5分貝。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大里區新仁四街6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前於110年2月17日9時43分派員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於周界外測得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8.6分貝(音源:作業整體音量),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改善,本局續於110年5月4日8時57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8.7分貝,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爰於110年8月23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100089460號函裁處在案,又於110年8月12日11時20分派員前往複查(第2次),於貴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1.0分貝(背景音量為49分貝,均能音量與背景音量相差大於10分貝不予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6月13日13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新光路26號旁工地(大里區內新段756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大耀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造:109中都建字第01391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電鋸)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 pH量測值為9.1(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前往查核,現場放流槽底部配置1支管路至調整槽(T01-1)、調整槽(T01-1)配置1支管路至預備槽及放流管線截斷使用桶子盛接廢(污)水至滿位再放流,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前往查核,依規定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非為連續自動記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惟當日查核未有110年3月2日及3日之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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