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651 - 11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公司變更名稱及地址,未依規定自108年3月6日最後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日起算30日內,向本局申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核已違反修正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暨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9款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7/02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5月24日至「鍾明晃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7/02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5月29日至「豐原區育英路多目標立體停車場暨豐南地區消防分隊興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5月17日14時57分派員前往貴公司(臺中市大里區健東路159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泥沙土堆放置區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廠內砂土受雨水沖刷後溢流至廠外污染道路及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7/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04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龍井區臨港路2段71巷**號之工廠周界外巡查時,經查廠內從事煤炭裝卸相關作業無有效防範措施致產生明顯白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地址:臺中市龍井區工業路182巷**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惟廠內設置的水洗塔未正常運作,無法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空氣污染物,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0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定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026-HL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5月24日14時27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7/0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大里區振興路109號)係從事機械加工業,本局前於108年3月12日0時1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於周界外測得貴公司設備機台運轉均能音量為59.5分貝(音源:設備機台等;現場無法配合測量背景音量),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 (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規定限期108年4月12日前改善,本局復於108年4月23日23時35分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爰於以中市環稽字第1080054904號函裁處在案,合先敘明。本局又於108年5月11日1時25分派員前往第2次複查,於貴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3.2分貝(現場無法配合測量背景音量),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大進段793等2筆地號施作「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埔子墘段322之1地號等34筆土地施作大錸開發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0月2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92-00),依許可證核定內容,貴公司應每年執行排放管道(P001)及周界(A000)之定期檢測作業,並於檢測後30日內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電子網路傳輸方式,將檢驗測定結果摘要表向本局申報,然本局於108年4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時,查獲貴公司定期檢測申報有數項未依許可核定方式執行申報作業,缺失如下:(一)貴公司於105年2月1日及105年2月2日執行排放管道(P001)及周界(A000)定期檢測作業,雖於105年3月1日以紙本進行排放管道(P001)檢測結果申報,惟遲於105年3月29日始完成排放管道(P001)網路申報,未符合應於檢測後30日內完成網路申報之規定;另周界(A000)檢測結果皆未進行申報作業。(二)貴公司於106年2月6日及106年2月7日執行排放管道(P001)及周界(A000)定期檢測作業,並於106年3月3日完成排放管道(P001)檢測結果網路申報,惟周界(A000)檢測結果未進行申報作業。綜上,前揭申報事項皆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執行,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5時00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12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5時0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印染整理程序,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B-2707車輛於108年5月14日9時41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您所有車號SO-615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5月24日14時9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水污染管制區從事紀念品加工作業,現場未具有效防制收集處理措施,致排放白色作業廢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仁美路159巷1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並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29日19時19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55.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車輛進出砂土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6/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2之15地號等1筆施作「長益精密廠辦建照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光日段616地號等1筆施作「弘舜建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銘裕紙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QE-4408車輛於108年5月24日9時35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5-33地號等1筆施作「順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春社段253號等3筆土地施作崧永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3B71066),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2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事實 本局於108年4月3日派員至中市清水區臺中港內北突堤北四路旁稽查,經查現場土地裸露區域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經量測為14,421.96平方公尺),且未於裸露區域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 (第8條,記10點缺失),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龍目段水裡社小段86之18地號等44筆土地施作巨匠建設事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19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徠通科技住宅新建工程」(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75-11地號)之開發單位,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14日派員於本市沙鹿區中清路六段451巷口執行本市「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聯合稽查」路邊攔檢,查獲雅江工程行所屬載運剩餘土石方之清運車輛(車號:136-T2),未隨車持有所清運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暨同法第49條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中廠從事化學肥料製造作業,本局於108年6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事業廢棄物廢潤滑油(R-1703)貯存區,其貯存區內有存放廢潤滑油(R-1703)鐵桶數桶,惟其容器外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翔順興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30-ZV車輛於108年5月14日14時35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寶泰瀝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417-UB車輛於108年5月23日14時30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煌明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438-LN車輛於108年5月23日14時11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您所有車號S7-3305車輛於108年5月23日15時8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一、該公司於108年4月18日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限期於108年5月3日0時整前改善完成。二、本局再於108年5月8日10時35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抽油煙機設備運作均能音量為63分貝(背景音量為59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0.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一、該公司於108年4月18日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限期於108年5月3日0時整前改善完成。二、本局再於108年5月29日11時1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抽油煙機設備運作均能音量為63.4分貝(背景音量為58.3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1.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11,457,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大明路191巷36、3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97-02號),經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6、28、29日及3月7日前往查核結果,查獲以下違規情事:開啟電鍍酸洗槽底部之洩流閥,將槽內之廢電鍍酸洗液經管線排放經廠房後牆開口處排至牆外開放式塑膠貯桶,併該塑膠貯桶內收集之廢水經塑膠管以重力流方式流至鎳系酸鹼系收集井,惟該塑膠管收水孔因長時間未清理阻塞,致塑膠貯桶內廢水溢流至廠區內地面,再沿地面凹溝流至廠外之國豐路排水溝,該排放水質經採樣檢測結果pH 0.1(放流水標準:6-9)、化學需氧量413mg/L(放流水標準:100mg/L)、總鉻2.92mg/L(放流水標準:2.0mg/L)、鋅25.6mg/L(放流水標準:5.0mg/L)、鎳330mg/L(放流水標準:1.0mg/L)。貴公司對廢水輸送及貯存設備,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致有超出放流水標準之廢水長期疏漏至水體,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之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另涉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經本局令貴公司於文到日起全廠停工並廢止貯留許可證,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大明路191巷36、3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水貯留許可文件,經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6、28、29日及3月7日查核結果,查獲繞流排放情事如下:1、脫脂水洗及前處理清洗廢水,經管線收集至廠內收集槽,溢流至槽體旁地面,再由地面凹溝處經廠牆孔洞排出廠外排水溝,流至污泥貯存區下方未登載之地下貯水槽,由繞流排放口排放至廠區前方之廠外排水道。2、鍍鎳製程清洗水,經製程區下方管線排放至廠區左後方未登載地下貯槽,再經馬達抽送至廠區後方排水溝,流至污泥貯存區下方未登載地下貯水槽,由貯水槽繞流排放口排放至廠區前方廠外排水道。3、綜上,貴公司廢水排放未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文件,除違反水污法第20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外,以上開方式將超過放流水標準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繞流廢水pH 1.8、鎳15.6mg/L、鉻2.37mg/L),亦違反水污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第7條第1項規定,並涉水污法第36條行政刑罰規定。按環保署105年3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50017863A號核釋水污法第18條之1第1項所定繞流排放行為係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污染附近水體品質之行為,一次違規即得命停工及處以最高罰鍰額度。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之設施及行為,違反水污法第20條規定情節如下:1、污泥貯存區下方地下貯槽與其馬達、及廢水進出流管線。2、烤漆製程區下方地下貯槽與其馬達、及廢水進出流管線。3、廠後牆外開放式塑膠貯桶與其廢水進出流管線。4、前處理區下方之脫脂水洗廢水及前處理清洗廢水收集槽。5、將部分廢酸液及脫脂清洗廢水貯存桶內廢水打入用水桶中混合。6、將鉻系原廢水經馬達抽送至2樓之廢液貯存桶,惟該廢液貯存桶於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所登載係為裝載經多次處理後水質已無法達回收標準之廢水。7、清洗鍍鎳槽時,會將鍍鎳原液以馬達抽送至用水桶區之廢液貯存桶暫存,未符合廢液貯存桶於水污染許可內容所登載之使用方式。8、污泥貯存區後上方之高處設有平台,平台上方設有4個6噸之塑膠貯存桶,惟除鎳系酸鹼系暫存桶在許可登載內容內,其餘3個貯存液鹼及薄酸液之貯存桶未登載於許可內容。9、106年2月起申報每月地下水用量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每日最大地下水用水量。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另涉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經本局令貴公司於文到日起全廠停工並廢止貯留許可證,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跑步機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5月16日至該公司執行督察結果,發現所產出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非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違規情節
- 從事跑步機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5月16日至該公司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該公司所產出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未與受託清除者及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即交附清除或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鐵初級熔煉/燒結程序(M17)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時,初級熔煉/燒結程序刻作業中,且EE09至EE10鐵礦料倉之廢氣刻由氣罩收集至AE04靜電集塵器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進行處理,惟稽查時發現其收集管線有破損情事,導致空氣污染物未經AE04靜電集塵器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處理而逕排大氣,顯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鐵初級熔煉/燒結程序(M25)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4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經查核該程序定期檢測資料,發現排放管道PM01之CO測項於106年4月27日進行檢測,惟截至本局查核時仍未申報,即貴公司未依M25操作許可證核定事項,於檢測後30日內進行申報,顯未依該許可證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健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ST-9065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5月6日10時20分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彰濱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3.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0%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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