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751 - 11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6/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從事衣物洗滌作業,設置貯存槽處理效果不佳,致作業產生含泡沫之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入道路側溝及旱溪致污染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9/06/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洗衣業未依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之再利用管理方式(編號二、廢木材)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108年4月11日於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一段巡查,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之駕駛人當日13時16分駕駛車輛(車斗車號:02-LN)於該路段附近時,車斗之砂石洗滌水未妥善收集致洩漏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2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6/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作業產生之油污未妥善收集處理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一廠)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3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執行稽查,查核時僅E002研磨作業區及E008檢驗設備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001洗滌塔廢氣流量計儀表未設置,顯與上開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108年3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檢測,現場製程刻運作中,爰於排放管道P001進行異味稽查檢測作業,然其檢測結果異味測值未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幼獅廠) 從事碳酸鋅、氧化鋅及氯化鋅等化學材料生產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督察作業時,查獲有下列製程產出廢氣設置之6根排放管道未設置採樣孔、採樣平台及安全爬梯等設施,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暨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規定:(一)漿化槽廢氣及淨化反應槽(1)沉澱物於壓濾製程收集之廢氣經水洗及酸洗處理後排放。(二)浸出反應槽、淨化反應槽及加熱沉澱槽之廢氣經冷凝、水洗及酸洗處理後排放。(三)浸出反應槽之沉澱物於壓濾製程收集廢氣並直接排放。(四)淨化反應槽(2)之沉澱物於壓濾製程收集廢氣並直接排放。(五)淨化反應槽(3)之沉澱物於壓濾製程收集廢氣並直接排放。(六)加熱沉澱槽產出之碳酸鋅於水洗、壓濾製程收集之廢氣直接排放。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8年3月20日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發現從事收受農會之廢稻殼燃燒碳化作業,其燃燒碳化爐僅有簡易灑水設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經廠房屋頂散布於廠外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現場已立即改善,將不另予改善期限。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安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HAC-023車輛於108年4月25日9時21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NA-5530車輛於108年4月26日10時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7地號施作「新裕原機器廠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酸洗),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製程產生之廢水貯留並循環使用,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建築物拆除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粉塵及土石污染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作業過程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出入口及周遭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現場查獲貴商號作業區產生之污水未妥善收集及過濾,致油渣污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事業廢棄物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7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108年1月之營運紀錄申報時間為108年4月1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0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6/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川城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位於本市西屯區何厝段77之63地號等6筆)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8年5月28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以網路方式申報事業廢棄物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事業廢棄物列管之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字號:107中市廢處字第008-10號,以下簡稱許可證),惟查貴公司貯存生物醫療廢棄物位置與許可證登載位置不符,另查貴公司108年3月29日批次投料量紀錄表,其中16時至17時投料量335公斤,超過許可證核准量每小時267公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事業廢棄物列管之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字號:107中市廢處字第008-10號),惟查貴公司貯存之生物醫療廢棄物未於貯存容器及塑膠袋最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等資訊,且於攝氏5度以上貯存(室溫),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及同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3月5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隊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以下簡稱保七三大二中隊)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現場製程為使用電熱加熱金屬材,再進行鋼材處理以改變金屬物理性質之作業,視客戶要求而進行洗淨或噴砂處理後成品即可出貨,另依貴公司所提供原物料報表,研磨材104年用量42T/Y,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及第六批應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之事業,經查貴公司前經本局106年1月18日中市環空字第1060003217號函命立即停工在案,惟稽查時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仍逕行操作上開製程,且本局復於108年3月15日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亦有相同情事,針對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行政刑罰規定已於108年3月27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030772號函請保七三大二中隊依法辦理,另再違反同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部分,依法予以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65之16地號等39筆施作新而雅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於105年6月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6/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査本局於108年2月22日13時54分抵達臺中市清水區海口北路50號後方溝渠發現溝渠有油污污染情事,經沿線稽查,查獲貴公司因廠內鐵屑儲存不慎致油污流出廠外污染周界外溝渠(屬本市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6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5月15日16時整查獲貴公司營建工地施工作業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治措施,致泥土污染周界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6/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OO公司進行土地整地工程,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貴公司金屬熱處理程序製程流程略為:原料(金屬零件)→清洗→熱處理爐→回火爐→成品。現場設備計有清洗機2台、熱處理爐1台及回火爐4座,現場原料經熱處理後以淬火油及氣冷方式冷卻改變金屬物理性質,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金屬熱處理程序,依規定應於公告日2年內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太平廠)領有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84-07號),本局於108年4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太平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僅W001廢水處理廠、A103洗滌塔、A104吸附設備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103洗滌塔洗滌液流量計儀表無法判斷操作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64-00號),本局於108年3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107年地下水及液化石油氣用量分別為7,254公噸及14.054公秉,超出許可核定量10%(核定量分別為6,000公噸/年及3.846公秉/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因貴公司已於108年4月15日提出操作許可異動申請,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破碎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2,4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勘查,查獲貴公司於廠區內研磨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以許可內容登載以外之排放管道(軟管)排放至廠區外溝渠致污染地面水體屬繞流排放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民權段1701-1等一筆地號(梧棲區臨港路三段586號)施作辰崧工業廠房增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梧棲區忠孝段323-3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1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因鐵屑貯存區因未能有效貯存致廢液滲出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稽查結果,貴公司產出鉻及其化合物(總鉻)(不包含製造或使用動物皮革程序所產生之廢皮粉、皮屑及皮塊)(C-0104)未提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2日15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潭子區大豐一路300-3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號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洗滌作業產出之白色泡沫廢水污染水溝。貴商號當日已立即改善,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現場查獲貴商號作業區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及過濾,致油渣污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臺端於臺中市漢口路四段88號經營「東興市魯肉義店」(下稱貴商號)從事餐飲業,本局於108年4月30日11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號作業區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及過濾,致油渣污水污染水溝及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2月20日派員臺端經營之筌友企業社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塑膠押出製造程序正常運作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工廠北方處,發現有明顯之粒狀污染物自廠內散佈於廠外周界大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廠內排水溝中油塊逕流至廠外排水道造成水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烏日段0747-0000地號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現場正抽取地下水作業,惟未具有效防治收集處理措施,致含泥沙之廢水污染水體,嗣經本局於107年7月28日11時12分及7月29日17時56分派員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分別為118mg/L及132mg/L皆逾放流水標準(30mg/L),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3月19日15時35分派員至臺中市龍井區臺灣大道六段附近土地(臺中市龍井區遊園北段**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上述土地露天暫置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棄物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三廠從事大型機械機具設備製造作業,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24日會同本局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第三廠廠內有從事金屬噴漆、烤漆、熱處理等金屬表面處理作業、係歸類於金屬製品製造業,並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指定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審查核准而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三廠從事大型機械機具設備製造作業,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24日會同本局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第三廠產出之廢潤滑油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機構清除至廠外,無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以供查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沙及石子污染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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