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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801 - 7850 筆)

處分日期
2021/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大灣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應設置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製程,經查貴公司大灣廠專責人員於110年3月31日離職,廢水專責代理人洪OO本局原核准申請廢水專責代理人日期為110年9月28日,本局於110年9月30日稽查,發現貴公司大灣廠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設置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大灣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本局限期於110年10月31日完成設置,貴公司始於110年11月3日提出廢(污)水處理專責設置申請書,未依規定於限期屆滿前完成補正,應予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671 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20 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56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改善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9年3月23日及7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處分並分別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及12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10年7月7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改善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9年3月23日及7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處分並分別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及12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10年7月7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31日垃圾收運時,發現貴公司一廠人員載運事業廢棄物至垃圾車傾倒,惟查貴公司一廠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工廠登記證(編號:S6700141),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第二項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之定義工廠,其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貴公司一廠未經本局同意,即逕行將事業廢棄物傾倒於本局垃圾車。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15時35分前往,稽查時逕至該地點,該址係一養豬場,至該場內進行稽查,由業者代表楊OO陪同,於該場固液分離機旁見有禽畜糞堆置,因有滲透地面、污染地面情事,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並現場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公司於110年8月25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13 mg/L(標準值1.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2月21日派員督查,發現掩埋場滲出水,經攔污、化學動力濃縮池處理之水肥及動力濃縮池處理後之污泥抽送至掩埋場上方無不透水鋪面之凹地沉澱及曬乾處理,污泥儲槽及污泥脫水機皆未使用,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許可流程不符。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之事業,其產生之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經本局於110年11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廢棄物清除前未依規定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10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市下營區紅甲里紅毛厝115號貴行稽查,現場發現廢鐵容器積水未妥善清理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10月16日10時17分前往本市楠西區鹿田里鹿陶洋1-12號,稽查時發現貴社門口道路發現運送土方車輛進出挾帶泥土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1/12/06
罰鍰金額
NT$2,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2)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0H044)可稽。
處分日期
2021/12/0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0年8月9日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小港分關報運進口中國大陸產製「DESULFURATION GYPSUM(脫硫石膏)及WATER GRANULATED SLAG 40-MESH SIEVE(高爐粉)」一批共2項計8,180公斤(報單第BC/10/442/R6012號),惟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10年8月9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高雄港69號碼頭集中查驗區會勘,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為非屬「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有進口報單、督察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1/12/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鋁二級冶煉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0年9月30日派員執行大新營聯合稽查,貴公司基鋁二級冶煉程序(M01)正常操作中,稽查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A001、A002)監測儀表故障,致未能有效監測,是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1/12/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麻豆區從事水泥及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作業(管制編號:D8702545),經本局110年09月24日大新營跨科室聯合稽查派員至現場發現出入口未灑水且髒污致路面色差扣10點、其車行路徑未採取任何防制措施致塵土飛揚扣10點、且堆置區堆置之逸散性污染物質未覆蓋防塵網或採行任何防制措施扣10點,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及影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1/12/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場內原物料堆置區除剩餘土石方外,另夾雜廢木材、廢塑膠、廢鐵等廢棄物,部分應屬營建混合物,此與貴公司核准操作許可證原物料僅營建剩餘土石方不符,貴公司未依核准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10月17日02時03分於本市北區西門路四段與立賢路一段路口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產生明顯施工噪音,本局人員已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8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社稽查,經查貴社所有工廠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廠房大門口堆置廢塑膠(R-0201)約5公噸,另有2袋太空包廢塑膠粉碎料約0.1公噸,惟貴社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相關許可文件,即逕行收受前開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罰鍰,並限期110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本局於110年10月7日派員複查,經查貴社大門深鎖,惟由外向內觀望,廠內仍有堆置若干廢塑膠情形,且傳來機械設備作動之生產聲,當場致電貴社負責人劉OO坦承廠內確有廢塑膠再利用之情事,惟仍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即逕行再利用行為;前開違規事項,顯未依規定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8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社稽查,經查貴社所有工廠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廠房大門口堆置廢塑膠(R-0201)約5公噸,另有2袋太空包廢塑膠粉碎料約0.1公噸,惟現場廢棄物露天堆置及貯存,未依主要成分特性分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恐有廢棄物飛揚、污染或散發惡臭情事,廢棄物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罰鍰,並限期110年8月31日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本局於110年10月7日派員複查,經查貴社大門深鎖,惟由外向內觀望,廠內仍有堆置若干廢塑膠之情事,且堆置情形仍未依規定辦理;前開違規事項顯未依規定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5,7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前於108年6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現場查獲石灰(40噸)、鐵粉、鋁塊、纖維粉(玻璃纖維電路板破碎)約7噸、石料及土方約2500噸、碳化矽約20噸、塑膠碎料約800噸、廢液(緩凝劑)約200噸、塑膠混合物約800噸,其中纖維粉(玻璃纖維電路板破碎)經本局採驗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重金屬(銅)超標,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惟現場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貯存,且未依其主要成分特性設置貯存設施,恐有污染環境或散發惡臭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7、10、11條規定,經本局109年6月29日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裁處罰鍰,並限期109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現場仍堆置前揭事業廢棄物,且現況與之前無異,顯未依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車號:080-W9〕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會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地下管線)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1月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善東路80號旁(德高段89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0年11月10日15時52分許,貴公司車號BDG-3100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健康路一段288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R1008736)領有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7日派員至現場稽查,進廠稽查時該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查其防制設備(A004)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壓降表缺少1根壓差管,壓降值卻停留在12.5cmH2O,經現場更換新管線後,壓差值仍未跳動。另抽查防制設備(A005)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壓降表,經拔除壓差管後,壓降值未歸零,該公司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0月13日前往稽查,於貴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84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6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09月28日14時55分許至貴公司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廠房外空地放置一木材破碎機進行木材破碎,該製程流程與廢清書核准之廠區配置不同,涉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應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7月01日派員前往貴場執行稽查,現場發現有露天曝曬雞隻排泄物,且未妥善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影響該地區之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1,9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月14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臺南市仁德區太乙段286-3地號稽查,貴公司主要從事廢輪胎裂解作業,因廠房租約到期因素,約於105年未再從事生產作業,並將相關製程設備與半成品的貝克桶(約200多桶)及廠內部分設備清運至臺南市仁德區義林路1001號空地放置,因臺南市仁德區義林路1001號土地地主要求歸回土地使用,故將放置於臺南市仁德區義林路1001號上的貝克桶約200桶左右數量於109年8月清運至臺南市仁德區太乙段286-3地號,之後再約於109年9月透過高OO接洽,委託司機清除處理,約清運100桶左右,以每桶4,000元委託清除處理,以現金支付給高OO費用,惟貴公司所產出之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並限期於109年12月30日改善完成,另經本局110年2月9日環事字第1100014457號函核准展延改善期限至110年2月9日。本局於110年4月21日稽查,發現貴公司官田廠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場(廠)地號為臺南市官田區南廍段3地號,惟查廠區平面配置圖X003、X017、X009、X008、X013貯存區地號為官田區南廍段1、2、28-2、5-13、5-20、5-21、5-28、5-29、5-74、31-4、32、33、33-1、33-2、34-2、35等地號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場(廠)地號不符,明顯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7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9月0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第一廠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取試樣氣體,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測值為300,超過排放標準50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0月10日03時32分至本市安南區怡安路二段(怡中段386地號),發現貴公司於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內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夜間施工,使用動力機械施工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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