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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751 - 7800 筆)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0月30日23時15分許派員至本市安南區永續路與永續十二街口(國安段1617地號)會同警察人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內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夜間施工,使用動力機械進行連續壁作業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485,68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牛隻飼養,本局110年10月29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面對大門口右側)有不明塑膠管排放廢水,經查該廢水係以泵浦抽取廢水處理單元之沉砂池,使廢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2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3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5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08月20日08時15分許至下營區大吉里大屯寮89-70號稽查,現場於貴場固液分離機處巡查,發現豬糞渣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豬糞渣逸散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前以110年7月6日環稽字第1100071407號函檢送110年7月1日環土廢裁字第110072738號裁處書,限期福融工程行於110年9月15日前清除案址事業廢棄物,本次複查發現入口處上鎖無法進入,場內雜草叢生,無機具進入清理痕跡,且本局迄今未收到福融工程行清除廢棄物之證明文件,故認定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完成,將第2次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前以110年7月6日環稽字第1100071528號函檢送110年7月1日環土廢裁字第110072739號裁處書,限期福融工程行於110年9月15日前清除案址事業廢棄物,本次複查發現入口處上鎖無法進入,場內雜草叢生,無機具進入清理痕跡,且本局迄今未收到福融工程行清除廢棄物之證明文件,故認定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完成,將第2次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1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商號將受託清除之廢塑膠管(桶)、廢木板、廢波浪鐵板、廢塑膠袋及磚瓦等營建混合廢棄物貯存於本市南區清水路便道旁(喜北段146地號),該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局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於本市安南區本原街三段271號經營「菁菁傳統茶飲」,經本局110年11月15日至貴商號稽查,發現貴商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8月15日環署廢字第1060062219號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中限制使用對象之飲料店業,惟貴商號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供消費者使用,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5,85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局仁德區清潔隊掩埋場暫置廢棄物場所,發現因管理不慎產生自燃造成火災事故。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處理設備,周界外聞有廢棄物燃燒所產生惡臭異味,伴隨濃煙像下風處飄散。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7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現場見場內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堆置區四周未依規定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其高度設計成實際堆置高度1.25倍以上,缺失記點點數10點,另見貴公司雖設有自動灑水設備,惟其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缺失記點點數4點,合計缺失記點點數共14點。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78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於水污染防治法金屬表面處理業之事業定義,其製程原料為鍍鋅鋼板 裁切沖壓成型 將半成品置入球磨機加入清潔劑、亮光劑使產品去毛邊及表面光亮 成品(門窗用五金配件),經本局於110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及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將其廠內球磨製程所產生之廢水未經處理,逕由排放口排放至廠區周界之地面水體,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95.8 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040 mg/L,標準值100mg/L)。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38,05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2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2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9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6,2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73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68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5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2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29日於貴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74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28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31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262,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同仁110年10月27日06時30分巡視酪農區,發現貴場有不明管路排放畜牧廢水,經查為場內廢水收集溝閘門及管路開啟後,使廢水未經廢水處理單元處理,利用專管使廢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排放口繞流排放。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1月2日於該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96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6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29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製造真空電鍍之車燈燈殼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22日派員督察(管制編號:D0000026),經查發現製程中廢樹脂、有害廢液之產出、貯存有短報情形,涉不實申報。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4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6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公學路6段376號旁(北興段1278、1279、1280、1281-1地號)土地,發現貴公司所收受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館於違反地點堆置有未妥善清理凹陷處積水之垃圾桶並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採集與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局權管坐落違反地點土地堆置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塑膠桶、杯、碗等並已孳生孑孓及蛹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於該區崑山里崑大路270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崑山段689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0年10月4日函文通知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10年10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污染地面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出入口處有明顯工地車輛進出輪胎附帶之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未將營運紀錄存放於核發機關許可存放之地點(即本市新化區太平里太平街七七之一號一樓)。
處分日期
2021/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73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3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2/1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畜牧場經本局於110年9月2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大門旁水池發現死豬1隻,另其廢水處理設施衍生之廢棄物露天貯存,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且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或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10月10日10時05分前往,至六甲區龜子港段1696、1696-2地號勘查,發現貴公司將建築產生之營建廢棄物暫置於土地上,預定於110年10月12日由佳友環境有限公司清除,惟該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情形。
處分日期
2021/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本局110年9月24日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採樣作業。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鎳檢測值1.30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會同相關單位於110年11月2日9時35分前往貴工作室稽查,於現場發現破碎木板、廢木屑之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污染地面,依法告發並現場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7月0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係一土資場,從事營建剩餘土方之加工、回收、堆置,勘查時,見砂石車載運營建剩餘土方於貴場進出,車輛輪胎夾帶泥沙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10月25日15時25分許至本市佳里區文化路31巷旁巡查,貴公司從事基地開挖作業,現場工程車出入輪胎夾帶泥沙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74號),於106年2月14日已完成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卻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1/1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0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月23日前往本市安南區九份子大道與樂活路交叉口(國安段1719地號)稽查,稽查當時該地號土地放置數袋建築廢棄物(廢木材、塑膠、玻璃瓶、民生垃圾、水桶)等物;於同年1月26日查證確認為福欣隆企業社吳○○進行樣品屋清理作業時,將該處清出之廢棄物隨處擇一空地進行分類後,將廢棄物委由合法清除公司清除;該社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即逕行廢棄物清除、貯存堆置,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2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2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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