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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201 - 122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下營廠從事汽車帆布製造,製程產生之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惟書面契約未載明廢紙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種類。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廠從事印染整理業(筒紗、絞紗染色、針織布及不織布染整者),經本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於108年9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仁德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水溫檢驗值攝氏38.7度,標準值38.0度(5月至9月)未符合印染整理業(筒紗、絞紗染色、針織布及不織布染整者)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佳里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1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佳里廠108年5月至9月間,有部分月份未正確申報事業廢棄物D-1703、D-0899、D-0699產出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大門對面空地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8年10月18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8103328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8年12月11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4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可見原料包材衍生之廢鐵,惟未於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4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作業區之A-8801以太空包盛裝,惟未密封,且未置於貯存設施內。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產生之廢油混合物逕行委託非法清除機構清理。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設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化學(農化)實驗室作業程序等製程,未填報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督察,查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全部程序之原料、廢棄物產出情形,明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督察,查貴公司安南廠貯存之廢切削油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本市東區德高段1074地號工地進行工程施工作業,未妥善維護,致砂土污染周界路面,影響環境衛生(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5日前往本市六甲區光明段812、812-1~812-11、936、936-1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現場從事「鋆吉營造有限公司-宸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14戶住宅新建工程」,於工區大門口見有泥砂掉落污染道路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401-1081119-01號)之清除機構,貴公司於108年4月23日以卓越(108)廢字第0423-01號函提送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本局審查發現貴公司原清除技術員李○○於108年1月14日離職,惟貴公司技術員張○○另聘時,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20/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401-1081119-01號)之清除機構,貴公司於108年4月23日以卓越(108)廢字第0423-01號函提送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本局審查後發現貴公司機構地址已於108年3月27日變更至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三路169巷6號7樓,惟貴公司未於變更後30日內(即108年4月26日)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派員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貴署辦理本市永康區「臺南市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及再生水廠新建工程統包工程」(管制編號:D108R28001)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設施,記10點。二、工地內車行路徑粗級配厚度不足,記4點。三、裸露地表實施防制措施面積未達50%,記4點。四、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使其表面附有污泥,記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2點。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8年8月22日提送嘉仁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污染整治計畫第十七次執行進度暨改善完成報告,經本局審查後於108年11月1日進場執行驗證作業,惟驗證結果顯示於土壤採樣點C09-2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濃度6,64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mg/L),即貴公司未於108年8月22日前完成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之改善(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是以,貴公司未依核定之整治計畫書內容據以實施。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從事其他製造業,產品為木質燃料(生質燃料),領有本局核可再利用業者身分(證號:D10506150003),稽查時營運中,現場查獲露天堆置廢木材量約100立方公尺,惟貯存地點未設置防止地面水或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貴公司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廢棄物代碼C-0110)貯存時,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及成分等資訊。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6日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發現該廠產出之鏽皮混合物交由金讚公司逕行處理,惟金讚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係屬非法處理業者,貴公司未依規定將鏽皮混合物此項廢棄物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6日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領有本局核可再利用檢核業者身分,稽查時,現場軋造製程作業中,其貯存區堆有沖洗廢水經沉澱池(冷卻水系統)之篩出物,檢視型態包括灰黑色鏽皮混合物及部分油泥,再查核廢水來源作業區(壓延區),亦貯存前開灰黑色鏽皮混合物;惟查灰黑色鏽皮混合物此項廢棄物,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6日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發現該廠產出之鏽皮混合物交由金讚公司逕行處理,惟金讚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係屬非法處理業者,貴公司未依規定將鏽皮混合物此項廢棄物於清除前與其簽訂合約書。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查察,發現貴公司製造波斯優格,自行裝填於1L塑膠桶容器係屬公告應辦理登記責任物,惟經查貴公司自107年9月30日起於國內銷售,至108年8月28日始辦理責任業者登記,貴公司未於首次製造責任物之日起二個月內,依其責任物項目,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無法提供化妝品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552-00號)之「原物料日報表」等正確文件供查核;另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彈匧式集塵器(A001)濾袋更換頻率未依許可規定每2年更換1次。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稽查發現貴公司辦理本市安南區「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D69001)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2.工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扣10點;3.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扣10點;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致出入口髒污,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8點。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稽查貴公司辦理本市安南區「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D69001),發現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車輛進出工區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廠為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紡織業,本局於108年11月7日派員會同貴公司新化廠人員執行陳情案件稽查,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新化廠有樣品染色程序,並有廢水產出(約2L/day) ,另查發現貴公司新化廠員工餐廳與宿舍產生之生活污水,逕由貴公司新化廠辦公室旁之雨水排放溝排放至廠房後之排水溝,惟貴公司新化廠之廢(污)排放許可證並未登載上述情事,顯未依許可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廠為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紡織業,本局於108年11月7日派員會同貴公司新化廠人員執行陳情案件稽查,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新化廠,污泥產出及藥品用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原於106年12月26日至安南區海環街28巷86-3號(安南區海西段80-6地號)稽查,發現貴機構有土石、磚、廢塑膠、木材、廢布等雜物堆置於廠區內,惟查貴機構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者核可,即逕行營建混合物再利用,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七、營建混合物規定,並經本局告發處分在案,且限期於108年7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7年8月2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機構未依規定於限期改善期限內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台南廠產出之廢棄物D-1703於108年7月至9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自辦「鋼骨構造辦公室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東區竹篙厝段2261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11月26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製程010012產出之廢棄物R-0112死廢畜禽於108年2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及製程370001產出之廢棄物R-0908農業污泥於108年2月申報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牧場製程370001產出之廢棄物R-0908農業污泥於108年2月申報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7日派員督察,查其金屬電鍍處理程序之盛裝毒化物容器(B-0299)與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於108年5月之申報產出、聯單、貯存量未達平衡;另於現場可見廢石英砂(D-1203)數袋,約300公斤,貴公司表示此廢石英砂為3至4年前由廢水處理設備T01-15石英砂過濾桶挖出,惟貴公司廢石英砂皆申報貯存量為0,前開事項皆有未正確申報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8年4至6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申報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108年4月貯存2.22公噸、5月貯存2.52公噸,惟108年4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廢棄物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督察,經查從事電池製造業,該廠產出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廢棄物代碼C-0102)貯存時,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及成分等資訊。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和喜明街交叉口往北方向,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11月18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11月11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岡山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5%,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8年9月出廠(第4期車)的418-UV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8月28日行經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353號對面,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11月15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11月8日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4%,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26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塑膠(R-0201)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4日至108年12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4日至108年12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4日至108年12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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