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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651 - 13700 筆)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4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4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5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七街與萬年二街口(大山段8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9.14,標準值6-9,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3月13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未依規定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3月13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未保持清潔完整及妥善貯存,且廢棄物貯存區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瑋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永康區王行段133、13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12月13日至現場查核,發現現場已有進行廠房新建,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廠房新建工程作業。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0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鹽水廠督察,發現貴公司鹽水廠之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R-1210)貯存堆置高度大於其四周防塵網及阻隔牆高度1.25倍以上,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開立裁處並於107年12月20日交郵務送達至貴公司鹽水廠,限期貴公司於108年3月20日前完成改善。據本局於108年3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鹽水廠稽查,發現貴公司鹽水廠仍未將上開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內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傾倒有機肥料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8日稽查時,於違規地點工地出口處發現貴公司工程車輛進出將泥沙帶出污染路面,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5月7日15時18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永康區永二段263地號「張文華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發現樓地板積水未妥善清理並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貴社於本市仁德區德南路209巷100號信箱上張貼(長鑫、全年無休、抽肥、2498418、水管、不通免錢、洗水管)小廣告,作為業務推廣使用,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5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南市府前以107年11月8日府環稽字第1071266886號函對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08年2月14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08年3月5日前往曾文工業區查核發現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於前開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21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43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3.5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21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2.9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2月份污泥庫存量為6公噸,惟上網申報貯存量為0公噸,未正確申報108年2月份污泥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收受營建混合物再利用,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3月19日勾稽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廢紙混合物(107/04~108/02)、廢塑膠混合物(107/09~108/02)、廢木材混合物(107/09~108/02)未依規定確實於網路進行申報,前開廢棄物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收受營建混合物再利用,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3月19日勾稽貴公司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網路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營建混合物(107/01~108/02)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10日派員至貴店稽查,現場見貴店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將其生活垃圾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垃圾車清除,逕放置於其門外水銀燈柱旁。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8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現場發現貴場飼養肉雞,羽毛及排泄物未妥善清理污染地面及水溝、有礙附近環境衛生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9日派員至貴商行稽查,現場見貴商行油炸作業時油垢滲出有污染道路、地面及水溝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東寧路508號後方有油漬污染水溝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市中西區公所通報中西區赤崁東街56號(觀音段686地號)空屋,空屋內空地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8年4月1日函文臺端,限期於108年4月10日前改善;本市中西區公所於108年4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處分日期
2019/05/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23日15時3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新市區三民街78巷25號前稽查,發現貴公司承造住宅新建工程進行土方回填作業時未有適當防護措施,致砂土掉落造成路面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2日派員抵達本市新化區太子廟小段117-2、118、119、120、121等5筆地號土地查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前揭土地收受處理事業廢棄物,堆置大量廢塑膠及垃圾,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7日派員督查,查核貴公司鹽水廠(管制編號:R8500582)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空污防制設備A004及A005歷史操作紀錄,發現A004於1月28日、3月24日、3月27日及A005於1月28日、3月28日各不同時段之壓降有數據最大至20mbar,即為極限維持一水平線一段時間,現場人員表示系統有設定最大值為20mbar,無法判定壓降數值是否正常,現場人員承認有錯誤並儘速檢查修復,是貴廠上述防制設備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有督察紀錄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南市學甲區學甲段2011-24、2011-25、2011-62及2011-64等地號貯存廢塑膠,其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塑膠散落污染地面等情事。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南市學甲區學甲段2011-24、2011-25、2011-62及2011-64等地號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惟未依規定紀錄廢塑膠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11日前往貴社稽查,查貴社收受廢塑膠,透過熱融、押出、抽粒等製程,製成產品塑膠粒,惟貴社未申請再利用,即逕行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臺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8年3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臺南廠產出廢太空包袋堆置於廠區,未依規定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臺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8年3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臺南廠產出之廢棄物(無機性污泥、污泥混合物)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緯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緯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辦廠房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永康區西勢段1157、1157-3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12月26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已先行動工,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前開工程之作業。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興昌路100號前停車格發現貴公司車輛(車號:AMG-1865)車斗油污滴落地面造成污染,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3月2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文華路與文華一街口(崁腳南段222地號),發現貴公司置放一般事業廢棄物場地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3月2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文華路與文華一街口(崁腳南段222地號),發現貴公司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即於上址置放一般事業廢棄物,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永華一街與永華路口貴公司房屋新建工程發現於晚上10時後進行施工灌漿作業,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情事,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1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原於106年12月26日至安南區海環街28巷86-3號(安南區海西段80-6地號)稽查,發現貴機構有土石、磚、廢塑膠、木材、廢布等雜物堆置於廠區內,惟查貴機構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者核可,即逕行營建混合物再利用,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七、營建混合物規定,並經本局告發處分在案,且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7年3月14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機構未依規定於限期改善期限內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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