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601 - 136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在本市佳里區從事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8日執行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排放管道(P002)固定污染源異味稽查檢測,採樣時貴公司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異味檢測值為1300,未符合法定排放標準1000。
處分日期
2019/05/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科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凹版印刷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永科廠督察,發現油墨實際年用量超過5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第4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永科廠未取得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5/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鋼鐵冶煉等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3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發現M01製程防制設備中之其他袋式集塵器(A002),依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濾袋更換週期為每1~2年1次,惟貴公司人員現場提供之煉鋼廠集塵布更換紀錄顯示集塵室NO5、NO9、NO10,於99年更換後至107年方才再次更換,集塵室NO11、NO12自102年更換後於107年方才再次更換,皆超過許可規定更換週期,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5/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違規情節
旨揭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8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該工地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二).工地內主要道路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有4~5公分積土,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三).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五).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二、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32點。
處分日期
2019/05/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8年4月17日22時45分許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內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已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5/23
罰鍰金額
NT$16,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7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4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3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制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量核准量為40CMD、每月排放30日及每日24小時連續排放量為40m3/日×30日=1200m3/月,核對貴公司107年1月至12月定期申報資料,發現申報資料1月(2238m3/月)、2月(2204m3/月)、3月(2205m3/月)、4月(2008m3/月) 、5月(2008m3/月) 、6月(2371m3/月) 、7月(2371m3/月)、8月(2541m3/月)、9月(2541m3/月)、10月(2306m3/月)、11月(2306m3/月)、12月(2102m3/月),皆已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19/05/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3月27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保安路一段59號從事紙器印刷,於廠外雨水溝及地面上有明顯油墨漬痕跡,明顯污染地面、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05/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工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427-00號),發現動物飼料製造(配製)程序(M01)(08004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1、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原料、燃料或產品:肉粉(原料),紀錄項目:使用量,紀錄週期:每日乙次,原料、燃料或產品:植物性蛋白(原料),紀錄項目:使用量,紀錄週期:每日乙次;2、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規定,污染設備(編號/名稱):E018、E019、E021、E022/入料口、E003/混合機、E004、E024~026/篩選機、E006/中間桶、E007/擠壓機、E009/塗覆機、E010/冷卻槽、E011/儲存槽、E017/包裝機、E012/粉碎機、E013/混合機、E014/配置桶區、E002、E015、E023、E027/儲料桶區,紀錄項目:原料操作量、產品量,紀錄週期:每日乙次,皆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19/05/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學甲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30-01號),發現動物飼料製造(配製)程序(M02)(08004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 2、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規定,污染設備(編號/名稱):入料口(E201、E202、E224)、粗粉碎機(E203、E204、E205)、離心分離裝置(E206、E207、E208、E227)、冷卻機(E210、E222)、篩選機(E211、E223)、熟化桶(E209)、乾燥機(E220)、固體、液體混合設備(E221)、調質發泡(E225)、均質造粒(E226),紀錄項目為進出料量,紀錄週期為每日記錄及3、防制設施操作紀錄規定,污染防制設備(編號/名稱):沉降室(A228),記錄項目為清灰頻率,記錄周期為每星期乙次,臭氧機,記錄項目為電流量(安培),記錄週期為每日乙次,皆未做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19/05/22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9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4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9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22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7mg/L,標準值100mg/L;鎳檢驗值2.15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4月18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於本市南區中華南路一段341之3號工地出入口處有明顯工地車輛進出輪胎附帶之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6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6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8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2月1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於場內後方空地發現有曝曬雞隻排泄物,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應處新臺幣6千元罰鍰,並限期於108年4月23日前完成改善,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在案。本局再於108年4月24日派員至貴場複查改善情況,於場內後方空地發現仍有曝曬雞隻排泄物情事,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字乙字第113-1080806-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3月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上崙段78地號土地私設貯存場進行所清除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回收作業,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處分日期
2019/05/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8日派員至貴餐廳稽查,現場見貴餐廳排水管損壞斷裂有油水滲出污染地面及水溝情事。
處分日期
2019/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台南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南市廢清乙字第138-1100030-00號)經本局108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大發路219號私設貯存場進行所清除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回收作業,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處分日期
2019/05/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大門口進入右側水桶內),並已採集得蚊蟲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19/05/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A9屋內一樓廁所地板),並已採集得蚊蟲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19/05/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二樓房間地板),並已採集得蚊蟲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19/05/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5月8日10時5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善化區蓮潭北一街與陽光三街前稽查,發現貴公司承造「善化區小新國民小學遷校校園新建工程」施工時未有適當防護措施,致工程車進出時將砂土掉落路面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19/05/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25日前往本市白河區白河水庫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現場從事「108~110年白河水庫路挖清淤工程」(108年清淤第1期),惟於車輛運輸途中泥土掉落至路面,污染地面及道路。
處分日期
2019/05/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5日督察本市山上區三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現貴公司從事不織布製造程序,製程條件以再生及合成纖維為原料,經膠合、熱融、紡黏等程序,屬環保署公告第6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19/05/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大樓管理委員會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應於108年1月31日前,申報前(107)年1月至12月之資料。貴大樓管理委員會於108年3月13日確認上傳始完成前(107)年1月至12月資料,已逾申報期限。
處分日期
2019/05/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經查貴食堂流理台下方設有油脂截留槽,因未妥善清理造成油脂污染水溝,現場已拍照存證。

第 273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