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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601 - 4650 筆)

處分日期
2023/07/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勝利廠(管制編號:R10A0904)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領有押出成型程序(M03)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2年5月2日至現場稽查時,M03製程正常作業中,查該製程防制設備有正常啟動,操作參數符合許可範圍;惟押出成型設備(E302)之集氣設備無集氣效果,作業時有明顯逸散情形,有稽查單及稽查照片可稽。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廠(管制編號:R1002770)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5月2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現場(M01)製程之中和槽有逸散問題,應列為污染源。另發現現場酸洗區為3槽、水洗區3槽,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上分別為2槽、6槽,及製程後端之染色製程(水洗槽、封孔槽、染色槽)皆未列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已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全程由貴公司人員林O揚陪同,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2年6月28日於本市永康區王行路832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95年1月出廠(第3期車)的53*9-NR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5月29日執行環保署下放名單稽查,發現該局辦理本市安南區「曾文溪排水分洪箱涵上游8K+420~9K+020護岸新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D111D6Z159)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未設置全阻隔式圍籬,扣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扣10點;3.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扣10點;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4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2年4月26日委託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採樣單位(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鋅檢驗值9.46mg/L(標準值5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1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1 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1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57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0,69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6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1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30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28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2年6月7日完成改善,貴場於112年6月1日函報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6月3日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7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查貴廠從事醱酵業,本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07 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73 mg/L,(標準值5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80.2mg/L,(標準值50 mg/L),未符合醱酵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5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930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4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880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5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有人工車削、廢金屬料脫油、噴砂、研磨等作業程序及廢油回收製程再利用,且製程有使用脫脂劑、硫酸、煤油、噴砂料等原料,產出廢油、廢橡膠、廢鋁、廢鐵等廢棄物,均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廢清書登載內容不符,未辦理廢清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5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勾稽貴公司111年1月至112年3月期間廢棄物月申報紀錄發現,未曾申報製程之原料使用情形及廢油之產出、清理情形。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5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廠區內貯存廢油、廢橡膠,及於廠前道路以5個子車貯存廢棄物,其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子車貯存地點有油泥汙染地面情形,未依規定保持清潔完整。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社督察,貴社於路旁及有聯塑業有限公司廠區空地堆放長條及太空袋裝含膠之廢塑膠紙捲廢膠帶等廢塑膠混合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臺北市環保局移辦案件,貴公司以帳號「誠宇生活館-小麥吸管」於蝦皮拍賣網站刊登廣告「普力-600快速錠消毒劑二氧化氯錠消毒殺菌個人清潔-誠宇生活館」環境用藥產品,本局於112年06月02日派員稽查確認,貴公司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即逕行於蝦皮拍賣網站刊登環境用藥廣告。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2月7日10時5分派員至本市仁德區文華路二段1189之1號執行噪音陳情案件稽查,經查噪音源為廠房運轉噪音,現場測量結果為70.6分貝,背景音量為53.4分貝(因相差10分貝故無需修正音量),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日間時段工廠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規定,後續本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現場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其限期於112年3月2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後於112年3月23日9時57分再次派員至第一次測量地點複查其改善情形,經現場量測均能音量為69.4分貝,背景音量為48.8分貝(因相差10分貝故無需修正音量),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日間時段工廠之噪音管制標準,故本局再次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其限期於112年5月2日前完成改善,並依噪音管制法24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進行告發裁處(裁處書字號:環空噪裁字第112040013號);本局後於112年5月24日(與陳情人聯繫後指定之日期)10時5分第二次派員至前2次測量地點複查其改善情形,經現場量測均能音量為66.5分貝,背景音量為47.8分貝(因相差10分貝故無需修正音量),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日間時段工廠之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3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48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2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85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院自辦「育苗作業室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仁德區如意段917、918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2)南工拆字第00003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5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院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補習班將補習班廣告旗幟置放於東區勝利路100號(臺南一中游泳池)前人行道。
處分日期
2023/07/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7/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7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7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6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6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6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6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6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6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6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6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本局112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pH檢驗值5.8(標準值6~9),未符合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經本局112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負責人張○若於111年7月14日變更為張○宇,未於事實發生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紙箱印刷作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16日派員前往查核,於貴公司圍牆外排水溝、道路見有藍色顏料,經查為貴公司員工不慎將水性顏料桶(藍色)打翻,致該顏料流入安順大排。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於111年9月15日及111年9月21日辦理貴公司再利用產品最終使用情形追蹤,發現貴公司將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產製之CLSM銷售用於管溝回填及公共工程道路相關回填以外用途使用(七股區七股段772等4筆地號)。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6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6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6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6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A8一樓左側樓梯間地板)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2年06月06日前往,稽查當時逕至陳情地點,該址係一食品工廠,於貴工廠之左側道路旁見有使用後泥狀麵粉掉落污染道路,有稽查照片可稽,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一樓左後側樓梯間地板)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駕乘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飲料杯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號牌「KEN-8699」白 藍富豪廠牌自用大貨車之駕乘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飲料杯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6月17日10時50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東區新都心段0052-0002地號等3筆「新都心段三期店鋪、集合住宅(管制編號:D111D11035-1-2)」工地,發現工地內堆置區帆布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蚊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茲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6月1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吉一街與崇元一街口貴公司工地外勞宿舍內廚房,發現未設置油脂分離設施,油漬淤積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4,0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號牌「428-QW」中華廠牌白綠色自用大貨車,未使用防護網(布)緊密覆蓋,致有沿途散落紙片情事,影響道路環境整潔與市容觀瞻。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39號〉,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原為臺南市南區,109年8月6日變更為臺南市安平區在案,貴公司112年4月21日以中欣環字第11204003號函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時,經本局發現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3月17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分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台南分公司自106年8月起至110年7月期間收受處理雲林縣大埤鄉合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豐田廠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399及E-0217)實際數量未依規定申報且以多報少,致廢棄物遭棄置於高雄市旗山區半廍段1286號土地,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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