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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共 4,14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1 - 200 筆)

處分日期
2024/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派員於113年11月19日上午11時10分至現場稽查,經查現場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情形且作業時因怪手翻攪散發惡臭,該情形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規定,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5日至貴公司二廠複查,發現廢塑膠貯存堆置高度仍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高度(4米),廢塑膠貯存堆置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且廢棄物收受貯存申報與現況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新臺幣4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2/1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13年10月份廢塑膠收受貯存申報量為425.85公噸,廢木材收受貯存申報量為149.92公噸,該貯存申報量比例與本局113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所視廢棄物堆置比例明顯有差異。另查貴公司於113年10月份SRF再利用產品庫存申報量達8,141.64公噸及木屑再利用產品庫存申報量達1,656.2公噸,與現況不符,貴公司表示因營運空間不足故將產品運至貴公司二廠存放。因貴公司未依規定進行網路申報且SRF再利用產品堆置區與廢清書不符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該情形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24,000元整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2/16
罰鍰金額
NT$3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於稽查當日23時06分至23時09分進行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以環境部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周界異味濃度為4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3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6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2/16
罰鍰金額
NT$58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於稽查當日下午15時15分至15時18分進行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以環境部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周界異味濃度為37,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3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6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2/16
罰鍰金額
NT$4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於稽查當日上午9時39分至9時41分進行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以環境部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周界異味濃度為51,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3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6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未完成檢測合格紀錄,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
處分日期
2024/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13年8月期間事業申報日期較清運日期晚且產源確認申報聯單日超過4日,該情形業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路攔不合格限期改善,逾期未複驗
處分日期
2024/1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13年8月期間事業申報日期較清運日期晚且產源確認申報聯單日超過4日,該情形業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2/1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11月12日至貴公司二廠進行稽查,現場有大量堆置情形,且堆置量已超過3,000立方公尺,符合環境部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公告條件: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係屬固定污染源許可列管公私場所,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2/1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未完成檢測合格紀錄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空氣品質維護區
處分日期
2024/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113年8月期間事業申報日期較清運日期晚且產源確認申報聯單日超過4日,該情形業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2/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1.5m-1,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4/12/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1.7m-1,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2/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9日至貴公司二廠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以環境部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周界異味濃度為4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3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6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12年1月5日及112年1月10日委託長江環境清理業清運未經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之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799),該情形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12年7月26日及112年10月30日委託新雅環保企業社清運未經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之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899、D-0299、D-0501),該情形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秀林鄉公所清潔隊113年11月8日接獲案地民眾陳情案件,本局人員會同秀林鄉公所清潔隊至案地現勘,發現案地本縣秀林鄉上水源段586地號堆置大量廢棄物(廢木材、廢塑膠、一般廢棄物),次查案地非屬行為人登記之「廢棄物貯存轉運設施」或「資源回收物分類場所」,業者未依相關法規規定,於案地執行廢棄物粗分選作業,並污染附近環境,違法事實明確,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花環廢字第1130034310A號函,請行為人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中華郵政於113年11月19日將陳述意見公函送達至行為人登記公司住址,行為人迄今尚未提出相關陳述,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相關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本縣秀林鄉公所接獲民眾陳情,會同本局人員於113年11月8日於本縣秀林鄉上水源段568地號現勘,案地現勘結束後,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BKW-7278,車斗載運廢棄物至案地,經本局人員詢問是否有廢棄物隨車證明文件,貴公司清運車輛駕駛司機無法出示相關載運廢棄物證明文件,業已違反上開法規規定,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花環廢字第1130034310B號函,請貴松於文到7日內,針對上開事項提出陳述意見。旨案中華郵政於113年11月19日將本案陳述意見書,送達業者營運登記住址,貴公司迄今尚未提出相關陳述意見,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
處分日期
2024/11/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六個月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六個月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依據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之標準辦理。二、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11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路邊停放許多廢棄車輛,違反上述貯存標準第3條規定,未將廢棄車輛存放於規定貯存區中。三、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24/1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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