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01 - 10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5/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花盆底盤)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JA-7321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JA-0261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AA-7999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AA-9639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061-YY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303-EE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AA-7997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AA-7059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997-V9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AB-7257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145-XK號進入高雄市鹽埕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未取得「各縣市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影片,經本局派員審視影片,發現貴公司114年3月25日22時04分於本市三民區灣內段763-1地號工地內使用吊車(動力機械)進行施工作業,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26日06時58分派員至本市左營區福山段488地號稽查,發現工地內正使用切割機等動力機械進行切割木工作業,爰本案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4年4月5日13時16分前往稽查時,現場發現貴公司正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中華三路與民生二路交叉口工地(前金區復元里前金段424地號等10筆)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114年03月28日01時00分現場該工地正使用吊車及水泥預拌車進行連續壁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113年11月26日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作業,另於114年2月1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至貴事業營運紀錄存放地址高雄市鳳山區文龍東路OO巷O弄OO號督察,大門關閉,無人在現場,以電話與負責人楊OO聯繫,其告知人在中部,不方便趕回高雄,後與其約114年2月17日到案說明,表示黄聖潭合作擴展業務已超過5年,因廢食用油回收業務生意不好,於113年5月至11月由楊森帆負責廢食用油回收業務、黄聖潭負責廢棄物清除業務,OOO-US壓縮車是黄聖潭買的,以貴事業名義登記,OOO-US壓縮車司機由黄聖潭指派,但是王雍容(黄聖潭妻子)會告知OOO-US壓縮車出車、網路申報等情形,楊森帆會定期上網核對該企業社進焚化廠申報結果(月申報總量),貴事業其清運車輛OOO-US每星期清運之廢棄物數量約4-5公噸及廢食用油過濾後產出含過濾網之油炸廢棄物每星期僅約300-500公斤,惟貴事業清運車輛OOO-US於113年9月至10月期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GPS軌跡至臺南市仁德區甘厝段OOO、OOO地號載運廢棄物,與貴事業113年5月至11月期間營運紀錄未申報該處,明顯申報不實,貴事業未依規定如實申報廢棄物來源、數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陳情人陳情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清除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為本局列管再利用機構,且貴公司未申報112年4月至113年4月再利用台灣本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營運紀錄,其未依規定申報部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陳情人陳情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清除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為本局列管清除機構,且貴公司未申報112年4月至113年4月清除台灣本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營運紀錄,其未依規定申報部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領有本局核發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證號: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號),登記車輛KEF-0000、KEN-0000停放於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一段000巷00弄00號(台南市甘厝段000、000地號)土地,該地由黃聖潭所負責的三間公司共同設置貯存場○○調度廢棄物進焚化廠時,會由仁德案地由抓斗車清運廢棄物至美潔環保有限公司位於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00號之貯存廠,或由侑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派車載運至其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台安段000地號之貯存廠,發現貴公司所申報之營運紀錄廢棄物數量與實際清運量有極大落差,且運至美潔環保有限公司及侑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廢棄物數量皆未申報,貴公司申報係由黃聖潭指示行政人員買恩莉上網申報,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明顯申報不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領有本局核發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證號: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0號),登記車輛KEF-0000、KEN-000停放於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一段000巷00弄00號(台南市甘厝段000、000、000地號)土地,該地由黃聖潭所負責的三間公司共同設置貯存場○○調度廢棄物進焚化廠時,會由仁德案地由抓斗車清運車輛等司機清運廢棄物至美潔環保有限公司位於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00號之貯存廠,或由侑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派車載運至其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台安段000地號之貯存廠,,經查貴公司許可申請文件中未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廢棄物貯存於案地並有轉運情事,故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領有本局核發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證號: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0號),登記車輛為KEF-0000、KEN-0000,貴公司卻以未經許可車輛BUB-0000、BMP-0000、BQC-0000等三台車輛,自109年至稽查當下未經許可清運廢棄物,貴公司受託清除廢棄物未依經核發機關核准之車輛進行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陳情人陳情美潔環保企業有限公司(下稱美潔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清除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經查美潔公司委託貴公司載運台灣本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田公司)廢紙及廢鐵,且貴公司為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所列管之清除機構,貴公司於112年4月至113年4月以車號675-BW、KEN-8582、KEH-5886、512-T7、KEH-9127、KEB-6618等車載運本田公司廢紙及廢鐵,核有載運事實,惟貴公司未申報112年4月至113年4月清除本田公司廢棄物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55,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一、貴場清洗場區地面污染物,因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導致場區作業廢水溢流至場區內雨水溝流出場外。二、查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流量計,未依規定逐日記錄正確讀值(113年6月至12月及114年1月3月)。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辦理民眾陳情案件稽查,經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25日14時56分至建國橋查察,發現愛河旁管渠有排出污水情事,經巡查上游發現建國三路與同盟三路路口旁有一營建工地進行連續壁施工作業中,會同工地主任查察,研判當日有進行清溝作業,因未妥善收集污水致泥沙水沿雨水溝沖刷入愛河致污染情事,污染事實明確。該址工地場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27日14時36分派員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辦公室查察製作紀錄,林阿震駕駛之車輛(X5-926@HBE-6560)靠行於貴公司,林阿震於113年4月29日受託自本市小港區沿海路路面拓寬工程載運營建廢棄物,至本市大樹區小坪段447、447-1及490地號傾倒回填,經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略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之規定,請於文到翌日起7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書,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逾期提出或未提出或提出之陳述不足以阻卻違法時,本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之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27日14時36分派員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辦公室查察製作紀錄,林阿震駕駛之車輛(X5-926@HBE-6560)靠行於貴公司,林阿震於113年4月29日受託自本市小港區沿海路路面拓寬工程載運營建廢棄物,至本市大樹區小坪段447、447-1及490地號傾倒回填,經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略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吐痰。隨地吐痰。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地面凹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汙染輕微)。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不符主管機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桶子)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廠周邊保麗龍、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清除相關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罰鍰金額
- NT$1,5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10月24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412520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5600654-01),其空氣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3,798公斤/年、硫氧化物10,052公斤/年、氮氧化物7,006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28,580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0年及112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已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一)110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項目:1. 硫氧化物17,683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7,631公斤/年。2. 氮氧化物19,386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12,380公斤/年。3. 揮發性有機物33,145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4,565公斤/年。(二)112年氮氧化物12,205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5,199公斤/年。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6月17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55333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4900628-01),其空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目標年排放量為7,660公斤/年,查貴廠110年至112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已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如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本案以112年為裁處認定):110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1,310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3,650公斤/年。111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8,116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456公斤/年。112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0,913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3,253公斤/年。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局108年1月28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7459277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49A0741-01),其空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目標年排放量為9,707公斤/年,查貴廠110年、111年及112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已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如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本案以111年為裁處認定):110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3,884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8,588公斤/年。111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3,492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8,196公斤/年。112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9,182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3,886公斤/年。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至本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工地稽查,發現貴公司114年3月29日13時18分於工地內使用電鑽(動力機械)進行打除作業,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修剪之樹葉未妥善清理,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4年2月4日提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暨展延申請,經查貴公司負責人地址換發日期為113年7月29日,惟貴公司未於30日內(113年8月28日)前提出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24日至台端所經營之振宏畜牧場巡查,發現牧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厭氣桶底部手動閥閥體老舊,致廢污水滲出及疏漏至作業環境中,未依規定執行應變,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垃圾放置區內雖為事業活動所產生之垃圾,惟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2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工地周邊泥沙、泥漿、污水或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5/04/28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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