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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01 - 8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5/16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3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於貴公司廠區北側貯存設施1及設施2巡視,發現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位置,與廠區配置圖內容不一致且貯存方式亦未以桶裝,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3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貯存設施亦未保持清潔完整(未以桶裝),同時貯存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ET-8855)於113年3月13日17時22分、3月16日10時06分至16時42分、3月19日18時18分有清運營建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禁水性易燃廢棄物等事業廢棄物共6車次至本市岡山區華崗路5號對面農地(位址:嘉華段185、312等地號)非法傾倒、處理(棄置),查上述土地屬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非屬依法核准之廢棄物處理(掩埋)場或可兼收容處理營建混合物之土資場等再利用機構,爰貴公司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略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清除車輛HBB-3167於114年2月17日行駛國1-臺南市安定交流道南下出口(2),該車輛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週確認作業說明「本日無啟動」,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按貴事業114年3月19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案附申請資料內容貴事業已將000-U2車牌繳銷,經函詢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114年4月1日高監車二字第1140015638號函說明貴事業000-U2車輛已重新領牌為KEM-0000,另查環境部車籍查詢系統貴事業已將000-U2註銷牌照並於114年2月11日過戶至他行名下,惟貴事業尚未取得本局核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前,已將清除車輛205-U2過戶至他人名下,貴事業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台端所管事業清運車輛976-N6於113年11月18日、113年12月25日、114年1月14日行駛台88-高雄市大寮交流道西出口,該車輛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週確認作業說明「未確認」,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及未週確認」異常樣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ER-921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E-922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X3-01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NA-503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JP-16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影片,經本局派員審視影片,發現貴公司114年4月3日12時24分於本市三民區民族一路427號工地內使用水泥預拌車(動力機械)進行施工作業,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檢舉影片,經本局派員於114年4月21日16時2分至本市仁武區北屋北街69號旁北屋排水(愛河上游)內有一股泥水流入,沿線尋上游發現仁武區北屋段1373地號土地上為一營建工地,現場正進行連續壁施作作業,施作時壁內之泥水未經處理即溢流排入道路側溝,後匯流排入承受水體(愛河)。經查該址工地場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5月13日派員至貴校簡易自來水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採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苯0.0321 mg/L 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0.005 mg/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汙水)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帆布)
處分日期
2025/05/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污水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廠所屬排放口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已逾排放標準值。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1,5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7月29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75208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56A2617-01),其空氣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16,281公斤/年、硫氧化物199,167公斤/年及氮氧化物237,196公斤/年,110年至112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已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一) 111年氮氧化物實際排放量為283,989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46,793公斤/年。(二)112年氮氧化物實際排放量為277,931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40,735公斤/年。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4年3月31日18時23分AI辨識系統判定影像畫面大氣中有黑色粒狀物,即時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132-1、146-1、147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尿素反應池等公共設施興建工程,從事再生水尿素反應池之塗佈防水黏劑作業時,因鄰近焊接止水鈑產生的火花引燃,惟未緊急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大氣中,該行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4年2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中,許可核定脫脂槽(E108)、酸洗槽(E109)、染黑作業區(E115)、防銹槽(E111)廢氣經氣罩收集後,由洗滌塔(A102、A103、A104、A105)依序串聯處理空氣污染物(氯化氫、揮發性有機物),再由P101排放,現場發現以下違規情事,廢氣流向與許可不符,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 E108空氣污染物未經A102、A103依序處理,僅由許可未核定之管道送至A104、A105處理後排放。二、 E109、E115、E111空氣污染物僅由A102、A103、A105串聯處理,未經A104處理。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8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於貴廠所屬排放口採集異味污染物,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表示因工程移除現場設置之放流口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且未報備本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規定。台端應每日記錄畜牧場所設置之放流端水表讀值,惟因放流端水表移除導致無讀值紀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上大畜牧場經核准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份使用之處理流程為原水→固液分離機→調整桶(2)→厭氣桶(1~5)→沉澱桶→沼液澆灌農地使用,前述情形與核准之沼液沼渣農地肥份使用計畫登記事項(原水→固液分離機→調整桶(1~2)→厭氣桶(1~5)→沉澱桶→沼液澆灌農地使用)不符,未經調整桶(1)處理,台端未依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之沼液沼渣農地肥份使用計畫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22日23時30分至高雄市楠梓區玉田街與楠裕街交叉路口巡查,發現疑似汽油異味,續查獲貴公司承攬大樓新建工程(清豐段380地號)焊接設備之發電機油管脫落,柴油溢出並沿連續壁導溝水道流出場外致污染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之規定,茲依法舉發。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114年4月2日在COSTCO網站刊登「威滅 滅蟑餌盒 12入」環境用藥廣告。
處分日期
2025/05/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4年2月12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暨展延申請,經查貴公司專責人員黃○○於108年11月26日至111年11月24日重複投保於「裕原企業有限公司」,顯未專職專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4年4月11日15時20分派員至該址稽查時,於該址周界外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該工地查察,經查係貴公司於該工地從事營建工程作業,場內有一廢棄材料放置室,人員於作業時將廢棄材料自高處延管線丟棄至1樓之廢棄材料放置室,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中華三路與民生二路交叉口工地(前金區復元里前金段424地號等10筆)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114年04月15日01時15分現場該工地使用機具進行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4年04月14日07時29分至大順三路282巷189號旁工地(苓雅區五福里正德段21地號)稽查時,發現該工地使用動力機具進行切割及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4年04月07日至台端所經營「中新畜牧場」進行稽查時,發現台端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5/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依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4年2月26日環管執字第1147105035D號函所示,查貴公司車號「KEB-9085」於114年1月7日行駛台61線南下橋頭交流道,該車輛為本局核准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回傳軌跡」,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依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12月31日環管執字第1137137604E號函所示,查貴事業車號「VD-245」於113年11月14日行駛國10-高雄市仁武交流道東出口,該車輛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週確認作業說明「已確認」,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4年3月31日14時32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螺絲製造加工業,查生產設備(打頭機21台、輾牙機16台)正常運作中,惟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油煙粒狀污染物蓄積瀰漫於廠房內,而後經由廠房大門開口處直接逸散至廠外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小港區明芳街與店中路附近營建工地(店鎮段210地號)正使用動力機具起重機進行吊掛建材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20日07時33分至高雄市楠梓區翠屏段一小段33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管制時段使用塔式起重機動力機械進行吊掛作業,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規定:「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場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56、57條規定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及電子式電度表,貴場依管理辦法第56條第6項規定提出展延累計180日仍未完成設置。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據本局000年00月0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000000000號函,本案貴公司廠內貯存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已逾一年之貯存期限,本局已限期貴公司於90日內改善,惟查前述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於000年00月方才進行清除,未能於本局限期改善期間內清除,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6號(本市湖內區海埔段2256地號等7筆)建築物拆除執照申請書,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查需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6號(本市湖內區海埔段2256地號等7筆)建築物拆除執照申請書,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查需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及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清除車輛HBB-6003於113年12月25日行駛國10-高雄市仁武交流道西出口、清除車輛HBB-6003於114年1月17日行駛國10-高雄市仁武交流道西出口、清除車輛9Z-19於114年1月17日行駛國10-高雄市仁武交流道東出口,該兩輛車輛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週確認作業說明「本日無啟動」,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114年2月26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乙案,按所附申請文件發現貴事業專業技術人員邱○○於111年3月2日至111年5月15日重複投保於「OO業股份有限公司」,貴事業專業技術人員顯未專任並常駐於設施機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清運車輛LAK-911於113年12月4日行行駛台86-臺南市臺南交流道西出口,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上述車輛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且週確認作業說明「人為漏刷條碼」,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貴公司上述車輛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5/09
罰鍰金額
NT$1,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二廠領有本局105年10月7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401468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5604036-01),其目標年排放量:粒狀污染物205公斤/年、氮氧化物3,017公斤/年、揮發性有機物為33,667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0年至112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已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一)110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07,917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74,250公斤/年。(二)111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94,520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60,853公斤/年。(三)112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67,406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33,739公斤/年。
處分日期
2025/05/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3月20日派員至台端所經營之千旺畜牧場執行稽查,發現台端未逐日記錄畜牧場所設置之放流端水表及廢(污)水處理設施專用電表讀值,致該資料無法完整檢視牧場之放流水量及廢(污)水處理設施用電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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