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8501 - 285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3/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但未申請貯存場,詎貴公司所屬之清運機具(車頭998-ZY、車斗3Z-50,35頓)於107年1月10日,載運廢尼龍繩等廢棄物至高雄市大社區和平路一段290之3號(廠房),上開行為顯未依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上述時段前往本市鳳山區光華東路131號旁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施工作業,且無核准施工證明文件,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上述時段前往本市鳳山區瑞興路65號稽查時,發現貴殿正擴音器撥放音樂進行繞境活動,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一:「於本市各類管制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二)、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12月26日至貴公司岡山二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岡山二廠廢(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量計測設施,已於同年12月20日拆卸並送廠校正,逕更換備用水量計測設施,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未依本局同意之方式為,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第3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6日委託專家學者至貴局所屬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執行列管事業功能評鑑,另於106年8月29日派員進廠稽查時,發現廠區內廢(污)水處理設施化學混凝系統(pH調整池、混凝池、膠凝池)等未經本局核可即逕使用中,並未登記於排放許可證,與本局核可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未依核准許可內容運作;前述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準用第十四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6年6月至7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及106年9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6年11月至107年2月1.1-二氯乙烯(代碼:C-0127)、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及106年3月至10月廢潤滑油(代碼:D-1703),漏報貯存情形,另廢液pH值小(等)於2.0(代碼:C-0202)貯存桶身標示130公斤計3桶(約0.39噸),惟現場標示牌登載0.6噸,皆與網路申報106年2月申報貯存量0.4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號誌燈桿、電桿上。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電桿、號誌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18/03/28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25日派員督察貴公司高雄廠,發現其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記錄氣提塔壓力水頭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法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9月29日至貴公司查核水污費時,發現貴公司未於規定時間(105年7月底前)內向本局申報105年1~6月廢(污)水檢測申報表相關文件;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略以):「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暨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應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七月至十二月之資料...。」。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9月29日至貴公司查核水污費時,發現貴公司未於規定時間(106年1月底前)內向本局申報105年7~12月廢(污)水檢測申報表相關文件;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略以):「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暨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應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七月至十二月之資料...。」。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1月2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106年6月至7月廢液pH值大(等)於12.5(代碼:C-0201)、106年7月非有害廢鹼(代碼:D-1502)漏報廢棄物產出情形;106年2月至3月廢液pH值大(等)於12.5(代碼:C-0201)、106年2月至4月非有害廢鹼(代碼:D-1502)及106年2月至3月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校區北側排水溝排放及積聚淡褐色似糞便污染物並散發明顯糞便異味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貯存容器溢出廢油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8/03/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桶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4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之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於107年1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203)之洗滌液流率超過監測設施所能監測範圍(100~1000L/min)最大值,惟查操作許可證所載洗滌液流率之操作條件為600~800L/min,且該設備操作時未添加NaOH(氫氧化鈉),現場查對貴廠107年1月份操作紀錄表亦無記載使用量,明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A001廢氣燃燒塔於107年2月23日處理廢氣流量達17,364立方公尺,當日20時廢氣處理流量達15,000立方公尺,達到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因未於事發1小時內通報本局,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9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6年12月18日稽查發現「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6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1月22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未進行改善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6年12月25日稽查發現「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月31日至貴牧場放流口採樣放流水並送樣分析,發現貴牧場放流水中生化需氧量達155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達819毫克/公升,均超過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2項授權訂定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60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稽查當時加油站站屋加設鷹架,數名工作人員正進行油漆整修工程,本次工程包括站屋門窗更新、鐵皮屋加設牆堵、拆除舊花圃並新設、洗車區新設告示牆等,涉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所列之土地利用行為,且未依規定先報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故依法裁處。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月26日派員執行「南部地區石化、塗裝業空氣污染物專案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未將其他顏料製造程序使用之原料二氧化鈦、硫酸鋇及環氧樹脂與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集塵灰填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月26日派員執行「南部地區石化、塗裝業空氣污染物專案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其他顏料製造程序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月26日派員執行「南部地區石化、塗裝業空氣污染物專案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集塵灰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3月8日來函表示,位於高雄市旗山區旗文段46、56、271-1等3筆地號土地(旗山區永和里旗甲路一段195號)拆除工程(拆除執照: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09號)因不懂程序先行動工完成,自請處分,並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直接予以裁處,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始得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3月8日來函表示,位於高雄市旗山區旗文段46、56、271-1等3筆地號土地(旗山區永和里旗甲路一段195號)拆除工程(拆除執照: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09號)因不懂程序先行動工完成,自請處分,並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直接予以裁處,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所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上述時間派員至本市鳳山區鳳西國小對面工地稽查時,現場從事營建工地出土作業,車輛進出車胎未妥善清理致泥沙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2月6日10時20分至22分正烷烴化學製造程序(M01)操作換點不慎致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其固定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雖有立即緊急應變措施,而未於一小時內通知本局,已違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業街25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聚醯胺塑膠(尼龍)製造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602-00號),經查貴公司M01製程之歲修期程為106年11月13日至同年11月30日止,惟貴公司檢測報告書提報日期為107年1月23日,未依規定具有石化製程者,於歲修完成後一個月內向本局提報,已違反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業街25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聚醯胺塑膠(尼龍)製造程序(M04)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614-00號),經查貴公司M04製程之歲修期程為106年11月13日至同年11月30日止,惟貴公司檢測報告書提報日期為107年1月23日,未依規定具有石化製程者,於歲修完成後一個月內向本局提報歲修報告書,已違反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兆湘國小前面天橋拆除工程,於上述時間未經核准進行晚上天橋拆除施工,施工之機具作業聲音影響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孳生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塑膠容器內)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帆布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

第 571 頁,共 130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