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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8251 - 283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107年3月22日稽查貴公司發現:現場設置一廢棄物焚化爐,爐內有殘餘之塑膠、木材、木屑及灰燼等,並有燃燒煙氣排出。貴公司焚化爐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八批第二類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同一公私場所,所有廢棄物焚化爐總設計或實際處理量為四百公斤/小時以下者。」,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設置及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12日至貴公司「順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開發地號:高雄市路竹區聖母段64-22地號等1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已完工且於107年1月26日取得使用執照(使照字號:(107)高市工建築使字第00237號),即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3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COD 130(mg/L)(標準限值為10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104年8月9日販賣二甲基甲醯胺95%V/V予「漢聖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貴公司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第一類至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不得將該毒性化學物質販賣或轉讓予未依第七條第四項、第十三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取得許可證、完成登記或取得核可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流動廁所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鐵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浴缸)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方型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空屋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空屋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空屋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馬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馬克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波浪板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化糞池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樹洞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樹洞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馬桶水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廠(場)區外之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07年2月28日14時00分時在本市前鎮區盛興段一小段1586地號等3筆施工區作業時,於施工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前鎮區英德街737巷內)發現該工地內從事瀝青燃燒熔融舖設工程,現場並未有裝設防制設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億昌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原所屬土地「高雄市小港區中廍段1110-2地號」租予亨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鋼材熱浸鍍鋅),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公告之事業,未於土地移轉時提供該土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備查,核有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規定,故依同法第4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專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所屬土地(地址: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三街16號;地號: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6671-0025地號)自95年12月18日至107年3月16日由大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公告之事業,未於土地移轉時提供該土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備查,核有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規定,故依同法第4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2月份未完成申報運作紀錄,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19日稽查貴公司,經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2月份運作紀錄有使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乙腈3400ml、苯29ml」及購買「三氯甲烷(99.8%W/W)5.88kg」,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一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該車雖有設置污水收集管線及污水收集桶,惟未具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3月6日函申請清運機具車號JI-980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解除列管,所附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5年12月5日核准貴公司變更登記表,公司所在地變更為「本市湖內區大湖里中山路一段250號1樓」,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登載「本市路竹區社南里莊敬街34號1樓 」不符,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105年12月5日)後15日內(105年12月20日前),填寫異動書,向審驗機關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四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處分日期
2018/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3月16日上開函文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補發,經查所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住址登載為「新北市林口區南勢里21鄰文化三路一段39巷122號2樓」,與本局103年6月11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335443900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負責人住址登載為「本市小港區高松里19鄰松崗路5號」明顯不符,貴公司未於負責人住址變更(105年2月1日)後30日內(105年3月1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雜草刈除後廢棄草葉未善盡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4/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中庭水溝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19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同源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經營之同源牧場放流口未裝設累計型流量計測設施,台端表示因累計型流量計測設施阻塞故拆卸修理,亦未向本局報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3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校正維護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時,應記錄其校正維護日期、校正維護期間之水量及校正維護結果,並保存五年。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應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為之。」。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22日前往「仁武區新建工程」營建工地查核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備前,已在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燈桿上。(尊品)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452號從事合板及組合木材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合板製品製造程序(M03)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64-01),經本局人員於107年3月6日執行稽查時貴公司製程皆正常操作中,惟發現貴公司M03製程中袋式集塵器(原誤植為A302,更正編號為A305)細粉料回收供M02製程使用之管道未密閉收集、旋風分離器(A306)輸送至袋式集塵器(A308)之管道破損致有粒狀物逸散至空氣中情事,另旋風分離器(A303)廢氣入口溫度計損壞、袋式集塵器(A304) 壓降錶之壓力管線未確實銜接,致壓降錶未能正常運作、袋式集塵器(A305) 壓降錶損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641號領有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5)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05-01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3月6日執行稽查時貴公司製程皆正常操作中,惟查貴公司M05製程中袋式集塵器(A507)之壓降錶現場紀錄值已超過許可核定值(5~25 cmH2O),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並無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許可文件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並無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許可文件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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