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1501 - 31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4月12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3月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當月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4月12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3月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當月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4月12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3月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當月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紅色)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5月15日19時31分派員至貴廠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廠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廠鍋爐發電程序 (製程編號:M11)進行試俥前,於106年5月15日14時30分以蒸氣(操作壓力:4~8.5MPa)吹驅管線,惟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作業初期管線內細微鐵銹粉伴隨蒸氣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5月12日11時10分派員至貴公司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公司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公司鐵初級熔煉/熔礦程序 (製程編號:MB5),因下游工場(三、四階轉爐工場;製程編號:MO3)異常,於是(12)日開始降載後並以蒸氣吹驅,於同(12)日7時11分打開高爐(污染源編號:EB51)爐頂洩壓閥開始洩壓,惟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洩壓過程爐內碳粉及礦粒隨蒸汽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照片,經檢視照片中確有露天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汚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5月12日9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並提供影片擷取照片供確認,經貴公司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公司人員於106年5月10日9時8分在廠房外以木材為燃料,露天燃燒加熱烘乾耐火泥,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5月2日派員至M01製程查核廢氣燃燒塔之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符合度,發現A001廢氣燃燒塔自105年起未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6條第2項規定,每季執行廢氣成分及濃度監測設施多點校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鳳山區輜汽北一路8號從事印染整理程序(M01),目前領有本局核發之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641-00號),內容核定應每日記錄原(物)料、燃料或產品使用量及污染源設備操作參數。本局人員於106年3月15日前往貴廠稽查,貴廠相關原物料使用及污染源設備參數均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記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勾稽再利用聯單(編號:S210022310500247)異常,經清除者福銘交通股份有限公司105年8月1日派員至局說明,發現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久堂廠(管制編號:S2100223)產出之燃煤飛灰(代碼:R-0116)於105年3月26日委託該公司清除至貴公司(再利用機構)從事再利用,惟查貴公司並無申請貯存廠,卻指使該公司將燃媒飛灰載運至本市岡山區嘉興東路1號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4月1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02月13日07時12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拆除工程作業,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略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次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略以):「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係指下列情形之一:...二、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按本局106年4月13日事業廢棄物稽查紀錄所示,貴公司(仁武廠)因氯乙烯製造程序之1,2二氯乙烷(代碼:C-0126)廢棄物貯存區不足,爰申請於HCFC廠貯存並已送件申請中,惟本案尚未變更核准而先行貯存於HCFC廠,未依前開規定,於貯存方法或設施改變時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送審查核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簽訂之清除合約僅包含清除種類:D-0699、D-0299、D-0701、D-1801(期間: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產生之有機溶劑之廢棉布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6年2月14日來函資料所示,經運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之「醫事查詢系統」及「長照服務資源地理地圖」等開放資料下載事業名單,與已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清冊勾稽結果,貴事業未於營運前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4月1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本市廢棄物清除機構於106年1月至3月營運紀錄申報狀況,發現貴公司逾3個月未進行營運紀錄申報,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係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6年2月14日來函資料所示,經運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之「醫事查詢系統」及「長照服務資源地理地圖」等開放資料下載事業名單,與已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清冊勾稽結果,貴事業未於營運前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污油洩於地面流入獅子頭圳溝,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05年下半年清除臺南市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污泥至臺南市新營區欣農好肥料有限公司再利用之申報紀錄,發現其中7月6日、7月9日、7月12日及10月4日等4筆之清除車輛即時追蹤系統軌跡未至聯單申報之再利用機構地址,實際係清除至臺南市柳營區欣農農牧企業社場外堆肥場再利用及簽章,明顯未依規定連線申報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1月2日11時20分(清除車號929-HS)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之廢棄物,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認定車內載運之廢木材長超過70公分,未符合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3項第2款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4月1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4月1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旗山區旗南三路204-1號經營嶺東加油站,計有汽油加油槍18支,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4月25日至該站執行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驗測定(檢測方法:NIEA 211.71B,以下簡稱氣油比檢測),因該站停用加油槍4支,當日氣油比檢測實測加油槍14支,其中合格9支,不合格5支,合格率64%。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氣油比檢測合格標準範圍之加油槍未達總檢測數70%者認定為不合格。據此,貴公司該站氣油比檢測未符合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方型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檳榔渣。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106年4月11日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法規符合度稽查,發現:(1)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按「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第2點第1項第3款附表規定,缺失記點共計4點,並按同原則第3點第1項第1款,限於106年4月2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稽查人員106年5月4日至貴公司執行前開管理辦法法規符合度稽查,發現前開缺失未完成改善或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蒂頭)。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樹區竹寮路190號,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03月28日稽查發現貴公司酸洗作業區當日有進行作業,但防制設備A008洗滌塔循環洗滌液管路斷裂,無正常使用,A009洗滌塔馬達跳電,亦無正常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合板製品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333-00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4月24日稽查發現,現場新設膠料攪拌機1台,為操作許可證內容未載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23日派員執行貴公司(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15號) (M05)金屬表面塗裝程序許可符合度查核,經查貴公司原許可證核定脫脂槽(E009)有三排放管道、皮膜槽有二排放管道,於現場勘查發現其脫脂槽(E009)僅有二排放管道、皮膜槽僅有一排放管道;另塗裝作業區(E011)及烘箱(E012)中間有一脫脂槽及皮膜槽,各有一排放管道,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或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繳納「106年度小港、前鎮、旗津區等道路及附屬設施委外巡查、補修及緊急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管制編號: E106EB4001-1)」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且逾期三十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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