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201 - 4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督察時發現該公司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未依規定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8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廠產出之污泥已委託清除及再利用,惟未依規定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位於本縣鹿草鄉海豐段海豐小段二○一、二○二地號畜牧場,經本局106年2月13日派員現勘發現溝渠及鄰近農地鵝毛飄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之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61.5mg/L,限值50mg/L)。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場於本縣大林鎮中林段551-7地號,在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情形下,從事燃燒蛋殼,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
- 處分日期
- 2017/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輸送廢牛奶管線於106年3月31日上午10時破裂,導致廢牛奶經由截流雨水溝直接流入廠外溝渠(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二路與三路交叉口排水溝),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7/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106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於本縣中埔鄉和睦村中華路784號前方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1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老爺老爺雲品住宅新建工程(C1~C20)」,於本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27之38號後方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1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5%,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7/05/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14點。
- 處分日期
- 2017/05/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新港都市計畫4號道路新闢工程」,於本縣新港鄉宮後村古民街50之1號旁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清運機具(車號:252-QV)未依規定於次週五前執行(第14週,2017/4/2~2017/4/8)週確認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行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59%,超過民國88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35%)之1.5倍(53%)。
- 處分日期
- 2017/05/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情形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缺失情形4點;缺失情形合計12點。
- 處分日期
- 2017/05/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稽查發現設有13公秉重油地上儲油槽,其四周未設置防溢堤。
- 處分日期
- 2017/05/1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分別於106年3月15日及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已封閉復育之綠潔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綠潔掩埋場)於委託挖土機進行整地時,於西側、南側、北側邊坡及南側上方將原已覆土完成之廢棄物挖出呈現裸露情形,分別以106年4月25日嘉環廢字第1060009472號函及106年5月3日嘉環廢字第1060010120號函(均諒達)依法裁處罰鍰並限期於4月30日前提報覆土改善計畫,惟貴公司屆期仍未提報該計畫,且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及未正確申報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之貯存情形,另非有害廢集塵灰之貯存容器(太空包)已破損,致部分集塵灰掉落污染地面,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時,貴公司尚未受託處理(掩埋)廢棄物,惟本局巡查掩埋區發現廢棄物有裸露情形,前日未依法於每工作日結束後,完成覆土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正確申報食品加工污泥貯存情形及露天貯存食品加工污泥,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3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嘉義廠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06年2月廢棄物貯存情形及部分燃煤底灰(R-1107)露天貯存,惟貯存場所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未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之再利用管理方式,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5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於105年12月更換袋式集塵器之濾袋,惟未上網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及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管位於本縣六腳鄉許加立畜牧場(更寮段更寮小段一○二、一○三地號),見有露天曝曬雞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達8.4m-1,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1.6m-1)之1.5倍(4.6m-1)。
- 處分日期
- 2017/05/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鹿草鄉所經營之畜殖事業部鹿草畜殖場,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104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725mg/L,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17/05/04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嘉義食品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廠內軟水作業單元之最大日廢水產生量與許可核准項目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5/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76-2B、18-EX、68-2B)未依規定於次週五前執行(第13週,2017/3/26~2017/4/1)週確認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05/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6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已封閉復育之綠潔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綠潔掩埋場)委託挖土機進行整地時,致西側及南側邊坡廢棄物裸露,本局是日已命其立即停止整地;惟本局另於106年4月6日稽查時,發現西北側上方及北側邊坡亦有廢棄物裸露,明顯未停止整地工作,並再導致廢棄物裸露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7/05/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1.查秀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嘉義縣民雄鄉民工段0823、0824地號(地址:嘉義縣民雄鄉民雄工業區北斗村中正路15號),係屬公告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本府業於102年6月13日核定整治計畫在案。2.按貴公司前於105年12月23日函文本局申請重新提出整治計畫變更作業,本局業以105年12月30日嘉環字第1050035042號函回復貴公司請於106年3月31日前提出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撰寫指引,撰寫「秀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變更計畫書」。3.惟截至106年4月10日,貴公司仍未依上開所限期程提出變更計畫書,本府業於106年4月18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72417號函,通知貴公司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意見。4.貴公司未提出相關陳述意見,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本案爰續依違反土污法第22條第4項規定並按土污法第3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並限於106年6月10日前提出補正,且應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撰寫指引,撰寫「秀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變更計畫書」;屆期未補正,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7/05/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水上鄉南鄉村111之3號從事有色雞隻飼養,場內飼養約20000隻,飼養過程中產出之斃死禽畜,未交予化製廠處理,未與化製廠訂定契約部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督察,經查台端車輛出入場區未妥善清洗輪胎,致夾帶砂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9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廠內貯存其產出之廢砂輪(D-2406)及廢蠟(D-2404),惟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該2項目;另發現其貯存約20袋太空包盛裝之廢鑄砂(R-1201),與其申報貯存量0公噸明顯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9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產出之電鍍污泥(A-8801)有部分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3日及同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A廠區產出之果菜殘渣(R-0114)露天貯存及運送時未保持清潔致污染地面並散發惡臭,且無防止飛揚、逸散、滲出及污染地面等措施或設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5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廠內貯存其產出之廢砂輪,惟其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該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位於本縣溪口鄉妙崙村下崙2-58號蔡淑玲畜牧場,見有露天曝曬雞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 處分日期
- 2017/04/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曾憲亮畜牧場,經本局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該場廢水自收集、處理設施、單元溢流至作業環境,未妥善收集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7/04/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社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3%,超過民國88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7/04/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社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3%,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7/04/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達4.1m-1,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前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2.8m-1)。
- 處分日期
- 2017/04/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大林鎮明和段337、337-1至337-8地號之穗德建設有限公司等8戶住宅新建工程,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並據以實施,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處分日期
- 2017/04/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及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自105年8月至12月申報之產出、貯存及聯單質量不平衡,其未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嘉義分公司於106年1月24日產出一批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10.91公噸,委由「泓璟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至「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90740010600004),另查該批廢棄物於106年3月5日處理完成(自106年1月24至106年3月5日止,計41日)已逾35日,惟貴公司嘉義分公司未依規定函報本局備查,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指定公告事業於廢棄物清運後35日內,應主動連線查詢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廢棄物輸出境外處理除外)。若該批事業廢棄物尚未清除、處理、再利用作業完畢,應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104.01.13.修正)」第4點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東側廢棄物裸露,未進行覆土。
- 處分日期
- 2017/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已封閉復育之綠潔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綠潔掩埋場)於委託挖土機進行整地時,將西側及南側邊坡將原已覆土完成之廢棄物挖出呈現裸露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7,2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仁順牧場,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998mg/L,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7/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達2.4m-1,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1.6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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