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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051 - 41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9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廢鑄砂及感應電爐爐渣廢棄物貯存區未保持清潔,致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之「嘉義縣食安大樓結構及裝修工程」(興建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嘉保段152地號),產出之廢棄物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於105年10月、106年2月至4月、6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10月申報55.2公噸、106年2月申報7.78公噸、106年3月申報35.27公噸、106年4月申報27.22公噸、106年6月申報30.06公噸)均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最大月產生量6公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產出之廢棄物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於106年2月、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M01製程106年6、7月份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操作紀錄,未填報操作pH值、補水量及置換水量等資料,另紀錄表中之二氧化氯及鹽酸每月加藥量總和超過許可內容(二氧化氯:0.5-2公升/月;鹽酸:0.1-1公升/月),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現場貯存位置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貯存位置不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社製程產生之廢漆渣堆置廠房外,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編號:EP1060602)依法查處,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分述如下: 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6年2月、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6年2月申報0.3公噸、106年4月申報0.4公噸、106年5月申報0.2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84公噸)。(2)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6月至9月、106年2月、106年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6月申報0.09公噸、105年7月申報0.07公噸、105年8月申報0.08公噸、105年9月申報0.06公噸、106年2月申報0.4公噸、106年4月申報0.3公噸、106年5月申報0.3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5公噸)。2、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5年9月漏報產出量(4.52公噸)致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2)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5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3)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01棉紗(原棉85%以上且不含彈性纖維)使用量於105年6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4)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80玻璃纖維布使用量於105年12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5)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編號:EP1060602)依法查處,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嘉太廠製造程序(370001)產出之有機性污泥(D-0901)於106年2月至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1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清除及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2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朴子廠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清除及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2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妥善收集處理洩漏之切削油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於106年2月申報廢布(D-0803)之產生量為3.68公噸,惟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每月最大產生量為2公噸,其數量增加超過百分之十以上,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且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及處理情形,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有產出集塵灰,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該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106年7月11日、12日查核貴場(本縣民雄鄉鎮北村土庫子50之50號)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外溝渠見有黃褐色廢水並有異味產生,與貴場內污水處理池、水溝之廢水同色,且場外溝渠下游見有動物排泄物淤積,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民雄鄉秀林村溪底寮3之81號從事原子炭製造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至廠區周界外進行異味污染物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濃度值為132,未符合排放標準(50)。
處分日期
2017/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泰宏榮畜殖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772 mg/L,限值600 mg/L)。
處分日期
2017/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於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塑膠板、生活垃圾、雜草等)露天貯存且未依成分特性分類貯存,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團所有車輛,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4%,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之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2,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4項
違規情節
一、秀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原核定整治計畫執行改善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5年12月30日嘉環字第1050035042號函回復請於106年3月31日前提出,惟查屆期仍未提出,已依土污法第3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00萬元在案,並通知限於106年6月10日補正。二、秀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再以106年6月12日秀字第1060612號函,敘明將於106年7月10日前重新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整治變更計畫書,本縣環境保護局業以106年6月20日嘉環水字第1060014702號函回復請於106年7月10日前提交。三、本府業於106年8月14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1555817號函,通知秀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未於106年7月10日前提交變更計畫書事實,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意見。四、秀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8月23日秀字第1060823號函提出陳述意見,惟該內容所提訴願及說明將於106年9月8日前提送場址整治變更計畫書,不足影響限期提交之處份,本案爰續依土污法第37條規定裁處,並遵照「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未依規定提出提送整治計畫變更之申請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限期命補正而不補正或未補正完成者,每次得依前次裁罰金額加計100萬元。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南靖厝82號經營之孫維杰畜牧場,本局106年7月17日、18日派員前往稽查,場後方排放口排放廢水流出,未設濾網,於下游溝渠處見鵝毛積聚,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52%,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前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50%)。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從事塑膠粒製造作業,廠內押出成型程序(M01)之押出成型設備(E014、E005)操作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4、A005)未開啟,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未依規定按次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嘉義廠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總翰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中埔鄉14戶)」於本縣中埔鄉中埔國小旁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8%,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大林鎮大工一段22地號之大埔美昇錩廠新建工程,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已完工,惟經查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劉嘉洲畜牧場,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增設廢水處理設施且已完工,與原核准廢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未依規定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廠之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33%,超過民國95年10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30%)。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8%,超過民國88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1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產出之廢鑄砂(R-1201)、感應電爐爐渣(R-1204)貯存處,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4日派員督察,貴場禽畜糞(R-0104)採廠內再利用,惟查其自105年6月迄今均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禽畜糞自行廠內再利用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鋼鑄造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誘導爐、手工鑄模及澆注成型設備操作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明和里甘蔗崙80號碾米廠,經本局106年6月24日、6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場外見米糠散落地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3,672,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位於本縣梅山鄉之永芳紙廠,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廢水未經處理逕行排放至廠外排水溝渠,經採樣送驗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pH值11.98(限值6.0-9.0);懸浮固體116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5,870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5,200mg/L(限值180mg/L)。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位於本縣梅山鄉之永芳紙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督察結果,發現貴廠未依規定完成廢水處理許可文件變更,卻先將廢水處理設備貯水池(一)變更成用水來源地下水貯存池使用,與原核准廢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未依規定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變更。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製程產生之農業污泥,未依規定記錄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並妥善保存3年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貯存其產出之廢潤滑油及粉體塗裝剩餘殘渣,惟其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該2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523-Y3)於本縣中埔鄉和睦村中華路806號對面空地進行填土作業,經本局106年6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見連外道路有泥土印染情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8/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所管於本縣大林鎮西結里菜園140號魏松山畜牧場一場,經本局106年7月6日稽查,發現該場鴨舍廢水經由大門西側排水孔排放至場前大排,大排見浮糞約50公尺,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歐淑惠、李振嘉、李宜珊、李宜慧新建工程(民雄鄉五穀王段227、227-1、228地號)」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會同衛生局於景山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倉儲(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二路2號)稽查,經查貴公司嘉義廠之食品廢棄物(包括廢奶類、豆渣等)委由「政邦股份有限公司 」清除至「林水木畜牧場」再利用,惟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聯單、產出及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場斃死豬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5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06年4月及5月產出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例行稽查,本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場於106年5月3日、4日、9日、13日、19日、25日收受光泉牧場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廠六批食品廢棄物(包括廢奶類、豆渣等),惟未依規定於106年6月10日前申報營運紀錄,另106年3月至5月豬飼育作業程序010012之R-0120(植物性廢渣)原物料使用量短漏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5月2日派員督察,及本局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分院(灣橋院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分述如下: 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1)106年3月、4月R-0106廚餘產出量(分別為2.63公噸/月、4.25公噸/月)之申報,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0.50公噸/月)。 (2)106年1月至3月製程860002有害事業廢棄物C-0504廢尖銳器具產出量(分別為0.11733噸/月、0.09447噸/月、0.09829噸/月)之申報,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0.06噸/月)。 (3)105年12月至106年4月製程860012有害事業廢棄物C-0514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之申報(產出量、貯存量及聯單),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列該項廢棄物。 2、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1)106年4月申報D-0901有機性污泥,產出量扣減聯單量不符貯存量。 (2)105年5月至106年4月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R-2504(廢顯/定影液),產出量扣減聯單量不符貯存量。 (3)106年1月至4月申報製程8600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504(廢尖銳器具),產出量扣減聯單量不符貯存量。 (4)105年9月申報製程8600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599(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產出量扣減聯單量不符貯存量。 (5)106年1月至4月申報製程860002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504(廢尖銳器具),產出量扣減聯單量不符貯存量。 (6)106年1月至3月申報製程860002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599(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產出量扣減聯單量不符貯存量。 (7)105年12月至106年4月製程860005、860007、860008之廢棄物貯存短漏報。(8)門診醫療作業程序於105年5月至8月期間及病房收治醫療作業程序於105年9月至106年3月期間產出之廢尖銳器具(C-0504)產生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生量(0.06公噸)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變更,為貴分院所陳事實(申報登錄錯誤)。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018-RJ、28-SV、412-RJ、908-SB、99-EF、HAA-7012)未依規定於次週五前執行(第27週,2017/07/02~2017/07/08)週確認作業。
處分日期
2017/08/03
罰鍰金額
NT$792,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中埔鄉之頂六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192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336 mg/L,限值100 mg/L)。
處分日期
2017/08/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社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未依規定按次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7/08/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7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有產出廢活性碳,惟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有該項廢棄物產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B-3166)未依規定於次週五前執行(第26週,2017/06/25~2017/07/01)週確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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