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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601 - 5650 筆)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83-QN、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3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71-M9、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10月3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8-GF、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1月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16-R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3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18-RU、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1月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52-GE、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1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22日(星期日)13時4分許前往本市平鎮區新光路三段135巷旁稽查,該址係貴公司承攬「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CJ18標平鎮車站路段地下化工程」,稽查時見有2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施工噪音,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中興路一段91巷27之5號從事印染整理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場內推高機柴油桶不慎傾倒,造成油品經地面續流至廠內水溝,並經大雨沖刷造成該油污由廠內雨水溝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灌溉溝渠),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分別以105年10月6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236367號公告及106年6月27日府環水字第1060144910號公告貴公司所使用本市蘆竹區內興段745、748及750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在案,並分別於105年10月20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2557495號函(諒達)、106年6月15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38022號函(諒達)、106年6月30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51814號函(諒達)、107年6月22日以府環水字第1070146186號函(諒達)、108年12月10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311249號函(諒達)、109年7月22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181584號函(諒達)、110年3月12日以府環水字第1100057084號函(諒達)、110年9月30日以府環水字第1100248028號函(諒達)、111年4月11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091777號函(諒達)、111年10月24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298907號函(諒達)、112年5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120120315號函(諒達)依土污法第37條規定命貴公司限期(106年4月27日、106年12月23日、107年1月7日、108年1月2日、109年6月11日、110年1月29日、110年9月17日、111年4月5日、111年10月19日、112年4月30日、112年11月15日)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經查貴公司截至112年11月17日仍未提送污染控制計畫書報府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本市大園區青山段440地號土地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該工程洗車平台廢水排放口有排放泥黃色廢水,現場取樣檢測排放水質pH6.9、水溫24.8℃、導電度703μs/cm,以燒杯檢視水色呈泥黃色,後會同工地職安主任至工區內查視,查工程筏基內之廢水抽取至洗車平台後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惟筏基沉澱效果不佳且洗車平台久未清淤導致排放之廢水參雜黃泥且呈泥黃色,該股泥黃色廢水再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及污染,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河段水色有明顯落差情形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24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413-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9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1.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mg/L)。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1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生化需氧量86.1mg/L及化學需氧量122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及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11月9日至現場進行複查,貴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中文名稱仍標示錯誤;廢棄物貯存地點〔紡織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6)及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11月9日至現場進行複查,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廢棄物代碼:C-0120)〕置於貯存設施內,惟外觀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1月8日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7月~112年10月),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廢棄物代碼:C-0120)〕於110年7月至111年11月申報貯存總量92.07公噸,前開勾稽區間僅於111年10月及112年9月分別清運處理4.57及7.16公噸(聯單編號:H47A859611100042、H47A859611200034),仍有80.34公噸貯存超過1年,經本局於112年11月9日現場複查,貴事業仍有貯存且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0年12月15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大牛欄段後湖小段435地號土地稽查,現場有堆置3袋太空包(夾雜漆料、塑膠布、塑膠管、海棉之廢木材)之廢木材混合物(D-0799),另本局於110年12月16日派員前往本府警察局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後續追蹤,查貴事業之負責人陳○○與友人承接,以一車次8,000元作為清除費用,於110年12月14日鴐駛車輛(車號:KEN-7138)至該地號土地棄置夾雜漆料、塑膠布、塑膠管、海棉等廢木材混合物(D-0799),惟貴事業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本局業以111年5月4日桃環稽字第1110036806號函命貴事業停止營業在案;後經本局於112年6月9日派員前往上開廢棄物棄置地點稽查,現場已未有前揭廢棄物,惟貴事業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7月5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工五路16-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未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自收受事業廢棄物廢金屬銅(R-1302)。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12年10月31日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機構地址已於112年09月11日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2年10月31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5
罰鍰金額
NT$5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4日派員會同環境部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前往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土石加工業,經量測現場土方及污泥之堆置體積已逾3,000立方公尺,係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3/1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中壢區青溪段459地號承造羅仕旺等七人店鋪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8月19日(星期六)13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打樁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11/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13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龜山區善捷段13地號店鋪.辦公室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8B6879),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程作業防水漆料未妥善處理,經雨水夾帶排入場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滯洪池,致污染水體水質污染。
處分日期
2023/11/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依該公司112年10月5日申報之運送表單內容(表單號碼:HA34A7340L002011120216),其於112年10月7日運送關注化學物質「氟化氫 (氫氟酸)」成分含量:10至70%,數量共計474公斤,至台灣通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委由景榮通運股份有限公司運送,惟實際運送日期為112年10月6日,以致運送表單所載內容與事實不符,且未能於運送前申報變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3/11/1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19日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富國路229巷28號旁複查,查貴公司仍於該地點堆置廢鋼骨、鋼筋及廢鐵,並經分類後從事販賣行為,屬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處分日期
2023/1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12年10月18日翊環字第1121018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申請刪除車號KOO-OOO9之車輛,貴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仍尚未變更完成,卻已於112年10月3日逕自將車輛過戶予鼎鈞環保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1日派員執行稽查,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於桃園市大園區圳頭段後館小段407、408、408-2、409、410、411、412、413、414、415、515、514等計12筆地號堆置砂石,經現場實際量測總體積約29,718立方公尺(長約127公尺,寬約39公尺,高約6公尺)。2.貴公司於前揭該址堆置砂石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環境部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查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K-301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8,28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國光路10號從事化工業,行為時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20日及21日至貴公司廠區督察,查獲貴公司作業廢水經廠內回收水槽(T01-20)溢出,續經作業廢水收集坑(T01-04)疏漏至廠區外溝渠。督查人員於該股廢水排放至承受水體(溝渠)前採樣送驗,檢驗結果如下:(一)氫離子濃度指數:5.2。(二)氟鹽:30.3mg/L。(三)氨氮:1550mg/L。(四)硝酸鹽氮:3770mg/L。(五)化學需氧量:430mg/L。以上結果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依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儲槽四周及加注口處,依下列規定設置具有防止濺溢功能之設施:(1)儲槽四周防止濺溢設施之高度為50公分以上,圈圍容量並為最大 儲槽容量1.1倍以上;防止濺溢設施彼此連通者,其圈圍容量得合併計算。(2)儲槽加注口處防止濺溢設施,位於前目防止濺溢設施內者,得與前目合併設置。2.本府環境保護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於​112年8月23日至貴公司進行貯存系統法規符合度查核,發現圈圍容量不足1.1倍儲槽編號:A8;故貴公司儲槽(A8)未符合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防止濺溢功能設施,核已違反水污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1,09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印染整理業(一),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 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534-08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6.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本市中壢區青平段99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工程現場正進行出土作業,查作業產生之泥黃色廢水雖經由沉澱池沉澱,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泥黃色,該股泥黃色廢水(含淤泥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鉅昌砂石行場內有貯存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情形,經查係臺端將工程產生之廢棄物清運至該場貯存,惟臺端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青芝段82地號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2年8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工地進出口處因車輛輪胎夾帶出之砂石明顯污染路面,造成道路污染。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9月13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執行檢警環搜索行動,查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五塊厝段下埔小段504地號~507地號兼營資源回收業務,惟將營運紀錄存放於前述地號辦公室中,與貴公司之核定清除許可證所登載營運紀錄存放地址不符。
處分日期
2023/11/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PB-308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6.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1/13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水汴頭段43地號等2筆土地-「辦公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1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之規定,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至112年10月27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月1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0.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8.1分貝。
處分日期
2023/11/13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0月2日前往複查,現場貴公司提供蒸氣鍋爐紡織污泥使用資料供查核,查貴公司112年8月申報之紡織污泥使用量為1119噸,仍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範(336公噸/月)。
處分日期
2023/11/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
處分日期
2023/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2年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公司112年9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1號),貴公司於112年04月12日辦理登記公司地址變更於桃園市中壢區OOOOO路一段OO號OO樓,尚未於30日辦理變更完成,核已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 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技術人員黃○○於112年9月22日本府同意註銷設置貴公司技術人員一職,貴公司尚未於15日內辦理代理人申請,核已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地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違規情節
桃園市政府以110年9月28日府環事字第1100245545號函同意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C-0172)貯存期限展延至111年12月31日,本局於112年10月2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09年1月~112年7月),違規情形如下: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低於二百六十毫克者(廢棄物代碼:C-0172)〕於110年1月至112年7月申報貯存總量0.0067公噸,貯存超過1年,貴事業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9月19日至現場進行複查,貴事業非屬工廠登記範圍之廠房及廠房內空地仍貯存大量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上開廢棄物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工廠登記範圍內廠房前方空地仍貯存廢木材棧板(廢棄物代碼:R-0701)及廢鐵容器(廢棄物代碼:R-1306),皆未登載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11/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9月18日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4月~112年8月),廢棄物收受貯存仍皆申報為0,惟稽查當時(112年9月19日)現場貯存大量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貴事業雖依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之公告規定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等資料,但申報資料有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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