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851 - 169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場內停放之怪手等機具漏油,導致油料經由場內流至場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桃廢清字第0694-8號);經查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95號貯存廢鐵、廢紙、廢布、廢塑膠及廢木棧板等廢棄物,惟查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逕自將廢棄物貯存於該址,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場內盛裝廚餘之桶槽未加蓋造成蚊蠅孳生,致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038-TZ)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四、廢塑膠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未登記回收物料批發業或其他批發零售業),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黃泥廢水未收集至沉澱槽,導致黃色淤泥廢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海山路一段198號從事畜牧業,惟場內部份豬糞流至場外溝渠,造成水溝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豆類製品殘留物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係以鋁錠為原料,從事鋁製品之鑄造作業,所有電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為600公斤/批,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且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查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污染源。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化學品分裝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分裝液鹼作業不慎,致液鹼流至廠外側溝續流至大坑溪,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酸鹼廢液,污染水體水質。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94,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位於觀音區經建七路之雨水放流口(RD01)因抽水站馬達故障無法回抽,導致乳白色廢水由雨水道(RD01)內溢流至承受水體前(樹林溪),惟貴中心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報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取得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行於楊梅區楊湖路一段655號後方工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堆置廢木頭及死魚等有礙衛生整潔之廢棄物,致產生異臭味。
- 處分日期
- 2019/08/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三三企業社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案經本局108年6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8年6月),發現臺端業未上網申報108年6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案經本局108年6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8年6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8年6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於108年3月至7月期間申報銷售資源化產品予永潔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寰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勇盟共9筆,惟貴公司未依於每月10日前函報本局,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限貴公司於108年9月20日前完成改善,並向本局提出證明文件後視為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08/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製程使用地下水,並設有6座砂濾桶及4座樹脂桶過濾,經貴廠表示砂濾桶約5個月更換濾材一次,惟更換產出廢濾材及廢樹脂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 處分日期
- 2019/08/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製程產生之廢濾材於107年7月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宏伯工程行(林忠艇)清運。
- 處分日期
- 2019/08/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環塑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代碼:D-1801)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8/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專責人員范博韋先生說明約從106年底開始清運環塑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代碼:D-1801),並出具與該公司108年1月至12月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合約書,惟未訂定106年底至107年12月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保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該公司富岡廠,確認現場加熱機(E201)、印刷機(E202)、烘乾機(E203)仍持續運作中,且印刷機(E202)所使用之水性油墨及水性凡利水皆在使用中,且已超過年許可證核定量,核已違反空污法相關規定,按次處罰。以上均已拍照及錄影存證並與廠方人員確認無誤。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車號(RAM-1203)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08年7月12日內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氣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車號(303-BK)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08年7月26日內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氣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7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N-039)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0%,超過排放標準(6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廠址:桃園市平鎮區太平東路二之八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送桃園市政府審查並完成核准程序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有害事業廢棄物桶槽(C-0201、C-0202、C-0301)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有害事業廢棄物桶槽(C-0201、C-0202)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三廠洗滌塔(A315)之壓降值為4cmH2O(許可範圍為0.5-3cmH2O),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6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88-HK)黑煙不透光率2.7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896-Q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4%(適用出廠日期1993.7.1~1999.6.30排放標準煙度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6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2366)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8%,超過排放標準(5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例假日12時至14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事業廠內廢水未經許可排放至工業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二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12月24日公告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貴公司觀音二廠於108年3月19日註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之設置並指定諸○○代理,應依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規定於90日內(即108年6月16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觀音二廠迄今尚未提出專責人員設置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桃園廠(廠址: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2段315巷內,廠址地號:桃園市蘆竹區富興段509、510、511、512、513、522等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桃園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送桃園市政府審查並完成核准程序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路旁堆置輪胎,惟前開物有積水致蚊蟲滋生,有礙衛生整潔。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複查未改善完成,予以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2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Y1廠內製程廢水收集(截流)溝液位滿溢,致廢水溢流至廠內雨水溝(RD03),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有疏漏廢水至水體(老坑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日至該公司稽查時由提供安全資料表顯示運作商品內容含「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其成分已達公告列管濃度5%W/W(序號:165-02),並於該公司污水廠控制查獲該商品數量共計3公斤,實有運作行為(使用、貯存);惟該公司未能於運作前向本府(使用、貯存)取得核可文。依毒性化學物質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安泰土木包工業將防水工程產出之廢棄物堆置於空地,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消防廢水溢流出廠外,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除膠水洗塔(A102)之洗滌器壓降為10mmH2O(許可範圍為36-100mmH2O),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OQ-57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4%,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68-HY)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4%,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7,6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於廢水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pH:9.9,水溫:39.1°C,均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pH:6-9,水溫:38°C以下)。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現場設置污泥曬乾床,未登載於本府核准之廢水貯留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廢水處理效果不佳,導致含油脂之廢水排放至廠外排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東門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係屬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於108年7月24日進行稽查時現場照片及稽查紀錄,貴診所營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及廢尖銳器具)未見以專用袋收束密封後送至冷藏或冷凍收集貯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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