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601 - 176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將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之網路申報清運遞送三聯單及營運紀錄存放於許可證登記之公司地址(即許可之營運紀錄存放地址)。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8月至12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4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4月~10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8月至12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1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1月~10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2.案經本局108年1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9月~108年1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10月~108年1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貴事業新臺幣6,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壢廠)係從事原料藥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5077-01號)-原料藥製造程序(M01),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月4日派員督察,查核時發現該廠區另有一小型加工作業區,使用乙酸乙酯(EAC)、正己烷及甲醇等揮發性有機物進行攪拌、反應及濃縮生產作業,產生之廢氣僅使用簡易過濾後排放,此作業未登載於上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9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中壢區中正路二段642號),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078-S3)黑煙不透光率2.6,超過排放標準(1.2),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1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97-QF)黑煙不透光率2.0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龜山區南崁溪民安橋改建工程,於工程上、下游採樣檢測結果,上游懸浮固體:39mg/L,下游懸浮固體:108mg/L,因開挖擾動造成溪水呈黃泥色,並使該河段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30%,造成河川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五福豆乾企業社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15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製程廢水因沉澱設備處理效率不佳,致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8年4月3日府都建施字第1080078202號函說明十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5月2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2月22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2.案經本局108年1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9月~108年1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8年1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貴事業新臺幣6,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私場所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M01)」設置許可證(證號:設證字第H3868-00號)。案經本府108年3月8日派員至貴公私場所進行稽查,稽查時污染源:油炸機及燃材鍋爐運作中,貴公私場所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汽車零件製造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稽查時污染源液/固體噴灑室(E013)作業中,未將該製程活動門緊閉,致空氣污染物逸散大氣中,與許可證登載內容為密閉收集明顯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RO-09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田心段78號承造「群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107)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3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月18日23時3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打磨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本府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千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田心段78號承造「群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107)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3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於108年1月18日23時3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命貴公司立即停止作業改善(限改通知書編號:006650)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19日1時整派員前往複查時,貴公司仍未停止使用動力機械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田心段78地號承造「群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107)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3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月22日3時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0日夜間5時35分派員前往貴監獄稽查,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3.5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暨本府104年12月18日府環噪字第1040326384號公告事項一、(五)抽(排)風機之夜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5款規定限期於107年12月9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5日夜間5時28分派員前往複查,於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2.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5.9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9月至12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2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3月~10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臺端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2.案經本局108年1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9月~108年1月),發現臺端未上網申報107年9月、107年11月~108年1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臺端新臺幣6,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2.案經本局108年1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9月~108年1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8年1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貴事業新臺幣6,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之入口氣體溫度為37.5°C,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許可核定範圍為50-150°C)。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2)之洗滌器壓降為50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壓降值:5mmH2O~30mmH2O)及濕式超音波洗滌塔(A003)之洗滌器壓降低於0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壓降值:5mmH2O~30mmH2O),以上均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人員於違反地點燃燒廢木材棧板,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園廠)污染源-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204)槽體頂部鏽蝕破損,致廢氣由該破損處逸散(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為250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為30-150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笨子港段笨子港小段第62、64、65、66、66-2號等5筆地號之土石方暫置區,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防塵罩網,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RM-190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0607-PH)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10.1,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至9.0)。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貯存閃火點小於60℃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量及貯存量,經本局限期改善在案,惟複查時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貯存pH值介於6.0至9.0之非有害廢水(D-1506),於107年9月至10月間,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量及貯存量。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貯存閃火點小於60℃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於107年9月至10月間,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量及貯存量。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檢具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從事廢鐵再利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所列之再利用種類編號一)。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物流運輸業,於108年2月6日上午10時30分發生火災,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因管理不善導致發生火災,致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嚴重影響附近地區之空氣品質。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9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中壢區中正路二段642號),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236-QJ)黑煙不透光率2.9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8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47-UQ)黑煙不透光率6.1m¯¹,超過排放標準(2.8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之營業項目,逾晚間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8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75-GK)黑煙排放檢測值為71%,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1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30-VT)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4%,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當日上午9時因原料氫氯酸(鹽酸)桶槽管線破裂,導致鹽酸流至廠內雨水溝,後流至廠外雨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1月份自主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6月~107年11月),發現貴事業承攬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下湖東營區寢室隔間及浴廁設施整修工程(管制編號:H48B1037,合約金額:19,320,000元,工程面積:3412.5平方公尺)未上網申報107年10月公用事業設施工程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20003)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益萊倉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4月9日來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7年1月6日先行動工,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7年10月4日審核通過,即貴事業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益萊倉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應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進行網路申報。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於107年1月至8月期間,未以網路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貴公司觀音廠於107年12月14日註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余○○之設置並指定劉騌銘鈞○○代理,應依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規定於90日內(即108年3月13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觀音廠遲至108年3月18日始提出專責人員設置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貴公司排放管道採樣檢測結果,異味:4,07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2,000)。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6307-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2月13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增設顎碎機、篩選機及1處堆置場,皆與許可證(頁次:5/18)核定之製程流程圖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第 353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