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51 - 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6/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廠內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名稱標示。
- 處分日期
- 2025/06/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貯存區皆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 處分日期
- 2025/06/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於桶身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4月17日至現場(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659巷35、35-1、37號)進行稽查作業,會同貴廠人員稽查時今日現場查核染色貼合區(E103)、染色貼合區(E102) 未作業,備用染色貼合區(E101)運作中,且查未依空污法報備故障。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11)調膠槽*1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10)調膠槽*4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9)調膠槽*5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8)調膠槽*2台;另於同年4月24日現場稽查發現製程液體、液體混合設備使用多項添加劑與原核定許可證不符,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1757-27地號等3筆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5日(星期六)下午1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進行出土作業,使用挖土機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營運紀錄未存放於許可登記住址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清除業者軌跡與申報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14年4月21日勾稽發現貴事業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8之規定,主動連線申報114年3月之營運紀錄,包括其接受委託清除之來源、種類及描述、數量、收受日期、方法、過程、使用清除機具及流向去處等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14年4月21日勾稽發現台端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8之規定,主動連線申報114年3月之營運紀錄,包括其接受委託清除之來源、種類及描述、數量、收受日期、方法、過程、使用清除機具及流向去處等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ES-589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76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6日(星期日)中午12時11分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械(升降梯)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蔗園段48-1地號 等1筆土地承造山榮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美園區B棟廠 辦大樓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9日凌晨1時58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灌漿壓送車)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手持工具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善段362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遠雄建設(HM2)廠辦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6時50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進行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具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大樹林段1807地號承造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大樓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4年3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作業廢水經沉澱處理後排放,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廢水排放至人行道旁溝渠,再續流至雨水箱涵內,污染管制區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4年3月19日完成改善,續於114年3月20日複查未改善,並再次限期114年3月23日前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14年3月26日派員複查,仍有黃泥廢水排放至建國東路與興隆路人行道旁溝渠,認定未改善完成,依法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大福路97巷32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局前於110年7月12日派員至該址稽查,經查貴公司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製程作業會產出廢漆渣,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0年8月9日17時前完成改善;嗣後本局於114年4月11日前往複查,查現場仍從事金屬加工製造,製程仍會產生廢漆渣,稽查時貴公司仍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屆期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查該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原核定程序為,收受廢塑膠進破碎機後,再行使用袋式集塵器及分選機進而產出其他未列出塑膠產品,惟實際現場係為計2台粉碎機、2台押出成型機,前述之設備未登載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查該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原核定程序為,收受廢塑膠進破碎機後,再行使用袋式集塵器及分選機進而產出其他未列出塑膠產品,惟實際現場係為計5台破碎機、2台分選機及袋式集塵器有產出集塵灰,前述之設備及廢棄物未登載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5月13日查詢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產品生產、銷售及庫存申報情形,貴事業截至至114年4月皆無廢人造纖維(R-0801)申報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前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
- 違規情節
- 1.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4年5月13日會同基隆關與貴公司代表至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會勘,來貨為貴公司報運出口ALUMINIUM SCRAP一批(報單號碼AA//14/658/Y0307,櫃號:SEKU4380073),檢視來貨為鋁廢料夾帶廢電線電纜,具貴公司表示該批貨物並無申請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相關文件。2.本案輸出之廢棄物廢電線電纜(D-2601)判定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辦理,惟貴公司未取得輸出許可逕行輸出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捷段86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日昇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4年3月1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樂學路590巷稽查,於該址見有污染道路之情事,查係貴公司進行中庭植栽工程時傾倒土方導致土方漏出路面,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5/06/0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經營定豐養豬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21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查貴場使用燃木鍋爐燃燒木材產生熱源,惟燃燒區皆未密閉且未設置空氣污染物收集設施,造成燃燒異味從燃燒區向外逸散,再查廚餘烹煮設備作業中,惟廚餘烹煮設備皆未加蓋,廚餘蒸氣未妥善收集至洗滌塔處理,造成烹煮廚餘之酸臭異味向外逸散,另前述異味污染物(燃燒異味及烹煮廚餘之酸臭異味)亦隨陣風散布至場區周界外,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8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06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6/03
- 罰鍰金額
- NT$4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國強段418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作業廢水經沉澱處理後排放,惟沉澱處理效果不佳,導致黃泥廢水經由雨水箱涵續流至國強橋下(茄苳溪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5/06/03
- 罰鍰金額
- NT$10,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累計型水表及獨立電表應每日記錄讀數一次,查貴公司僅記錄至114年3月底,並經會同貴公司專責人員查水電表相關紀錄資料,其表示自114年4月1日起迄今,未依規定記錄相關讀數,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及6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公司所屬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本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本市龜山區油廠段208(部分)地號土地)執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查證結果顯示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最高達2,21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地下水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最高達112毫克/公升,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10毫克/公升);故本府依土污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於114年5月29日以府環化字第1140134932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鋼鐵鑄造程序-鋼鑄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7205-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1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查獲貴廠人工補焊(E011)對應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7)壓差數值顯示讀值已超過300mmH2O(許可範圍:50~150mmH2O),經貴廠員工現場執行設備故障排除及設備檢修作業後,數值仍然超過30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7769),本府另通知限期於114年5月23日前至柴油車排氣檢驗站完成排氣檢驗,惟貴公司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3日派員於該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15mg/L及化學需氧量194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80mg/L及化學需氧量15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地面有多處積水並有油污殘留,該油污藉由地勢起伏,從廠內溝渠流至廠區大門旁溝渠及大門後方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小飯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4年5月12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勾稽區間:114年1月至3月),貴公司承攬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原為大坪林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0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1502-01號]產出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於114年1月至3月委託大遠工程有限公司清運,惟該工程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未於廢棄物清除前連線申報清運資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授權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7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性蝕刻液(代碼:R-2501)]於勾稽區間之製程代碼、產出及貯存申報資料有誤,貴事業雖已於申報系統中修改廢棄物申報資料,惟申報資料有誤,核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這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5/05/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於次月10日前提載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X-D32、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2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2809、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1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K-530、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2月1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89-RW、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A-7173、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600-Q2、自用大貨車)於114年1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K-520、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2月2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22地號等 2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14分前往稽查,現場升降梯使用中及聽得明顯捆綁鐵件及鐵件撞擊聲響,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208地號等 4筆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0日晚上11時2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粉光機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9日12時15分派員至興潤創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地號:本市新屋區蚵殼港段蚵殼港小段162之4地號等1筆土地)稽查,現場發現前述新建工程已至主建物結構施作中,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空污管編:H113HB1054-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該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因本案現場工程已至主建物結構施作中,爰不另通知限期改善,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分署為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桃市環排許字第H0512-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1日派員於貴分署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5.4,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9),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地面及溝渠皆有瀝青油,另於貴公司正門溝渠查核亦見有油污殘留情事,經查係貴公司廠內瀝青油加熱保溫槽支撐架無法支撐,從左右兩側將槽體撕裂開產生裂縫,導致瀝青油流至廠內地面及溝渠,又適逢雨天導致油污沿廠內溝渠流至廠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小飯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府於113年8月21日府環化字第1130234208號函命貴公司依土污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立即採取場址應變必要措施(第2次)以防堵污染持續外擴。(二)本府於113年12月12日府環化字第113035973號函備查貴公司「桃園市新屋區蚵殼港段蚵殼港小段326-5(部分)、1287、1288地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第1次變更)(修正2版)」在案,且貴公司於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內容第六章計畫期程,規劃執行工項:1.現地土壤開挖排/客土:114年1月~9月執行。2.重金屬污染土壤離場計劃書:114年1月~3月執行。3.水力控制之應變措施:114年3月~12月執行。4.抽出水處理系統:114年3月~12月執行。5.水處理系統加藥處理(多硫化鈣):114年3月~12月執行。(三)貴公司於114年4月15日提送「桃園市新屋區蚵殼港段蚵殼港小段326-5(部分)、1287、1288地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第1季進度報告」至本局審查,經審查發現貴公司尚未執行土壤開挖排/客土、重金屬污染土壤離場計劃書、水力控制之應變措施、抽出水處理系統、水處理系統加藥處理(多硫化鈣),上述工項皆未開始執行,貴公司已違反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金屬或無機鹽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 H4749-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固定污染源貯料區(E101)、萃取作業區(E102)作 業中,查污染源後端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8)壓降讀值40mmH₂O(許可證核定範圍3~9mmH₂O )、洗滌塔(A109)壓降讀值 0mmH₂O(許可證核定範圍10~30mmH₂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B1分標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夜間1時38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發現一台柴油發電機運轉中,再於工區內見一抽水馬達進行抽水作業中,於周界聽得明顯噪音,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具及手持工具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桃園段武陵小段31-5地號等17筆土地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3日(星期日)中午12時40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挖土機)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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