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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551 - 86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新富段271地號土地施作「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住宅、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製程產出之廢活性碳(R-2408)、廢木材(R-0701)未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產出及清除數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9年12月15日14時整派員抵達貴商行於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附近堆置土石方之土地(大安區三塊厝段**地號)稽查,查貴商行於該土地從事土石破碎作業屬砂石處理業(具砂石處理程序),現場經查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共記44點缺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8分貝,量測背景音量為50.0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8.2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1月24日11時4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霧峰區光明路107號旁稽查,貴商行從事資源回收業,收受事業產出之廢五金、廢塑膠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商行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逕自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1.該事業排放管道P002監測項目不透光率在109年第1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79.9%,未能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應達85%以上之規定。2.該事業DASH系統未依108年4月12日發布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保存原始數據及計算。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明鴻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28-F8車輛於109年12月8日14時26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群倫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HAD-026車輛於109年12月18日11時1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分貝,背景音量為45.1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1分貝,量測背景音量為50.4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9.6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車號:RCN-2357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印刷輔助作業(紙品類上光加工),作業過程中產生之洗滌廢液(含水性OPP膠)未妥善收集處理致流出周界外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月14日查獲社區廢彈簧床墊及廢家具等廢棄物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祥寶工程行)所有車號KEA-9065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9年11月26日10時25分至苗栗縣政府柴油車排煙檢測實驗室,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宗泰工程行)所有車號7093-FW車輛於109年12月8日14時11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營建工地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堆置廢鐵及營建廢棄物於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滲出於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施工作業過程中未妥善防範致泥土及碎石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函送民眾檢舉伊登貿易有限公司販賣「生活老媽 香氛防蟲劑」商品,本局於108年9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確認上開商品係由伊登貿易有限公司提供香精油(成分為艾草、芙蓉、香茅),委託貴公司製作成品後販賣,因產品外包裝內容由貴公司確認後印製,其許可證字號與品名標示不符情形,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鐵初級熔煉/熔礦程序(M26)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63-03號),本局於109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進行EN10、EN11作業區抽檢,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EN10粒化設備作業區之裝卸作業區旁設有小型臨時水淬爐石堆置行為(為濕式堆置)。(二)EN11盛鋼桶作業區旁有氣冷爐石堆置行為,且設阻隔牆及灑水設備。(三)以上2處堆置區均為製程所需之區域,惟未納入許可證內容。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1,38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分別於109年9月28日(109)巨發字第1090049號函檢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及109年10月15日(109)巨發字第1090052號函檢送「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復經本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依規定收到改善報告7日內複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203mg/L(標準值:30mg/L)及氟鹽檢測值:25.4mg/L(標準值:1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按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規定略以:「...於改善期間, 排放之廢( 污) 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或氫離子濃度指數更形惡化者, 應按次處罰。」,爰此,貴公司所屬日南廠於限期改善期間內放流水懸浮固體未有明顯改善之狀況,且放流水濃度惡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平板玻璃製造作業,本局於110年1月5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廢玻璃)飛揚逸散致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保麗龍碎屑及泥沙污染水溝及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案違規部分:貴公司現場已清除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所屬車輛行經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導致車斗滲漏污水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商號從事整地工程未妥善防範致泥沙污染周界外道路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商號圍牆上方烤漆板因年久失修,廢鐵屑片掉落致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58-00號),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現場E006研磨作業區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003旋風集塵器及A004振動式集塵器未開啟。(二)E015浮砂桶區,現場增設1桶(許可核定4桶,現場共5桶),且現場運作中。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營建工地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本案違規部分,貴公司現場已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97號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75-05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4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97號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75-05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放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記錄,惟未每日記錄(僅紀錄至109年10月7日)累計水量讀數1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2.貴公司已於110年1月15日以賜字第1100115001號函檢具廢水處理設施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22日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屯區櫻城一街9號稽查,查獲未妥善防範致豆渣污染道路側溝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2項,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送民眾檢舉貴公司於創業家兄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生活市集網路平台刊登「PSA SKIN 2P BODY瑞利長效防蚊乳液」商品,嗣經本局於108年10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確認上開商品係由貴公司所刊登並經營管理,因貴公司刊登之廣告頁面未敘明廠商名稱及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字號,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2項暨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0路7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製程為金屬熱處理程序,查核時正常運作中,其製程流程略為將原料(金屬件)部分經熱處理(退火;燃料為天然氣)、水冷、回火(電熱)、表面清洗及烘乾後即為成品,查製程中使用退火爐(燃料為天然氣)再經水冷冷卻,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第1類金屬熱處理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操作,惟截至查核當日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製程設備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混凝土拌合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60-03號),查核時一槽車輸送水泥至污染源設備貯料倉(E019),其後端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7)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007)壓差值顯示低於0mmH2O(許可證核定範圍50~150mmH2O),即無法辨識(A007)實際壓差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10時3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草堤路158巷2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員工於廠內後方處燃燒廢木板及雜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立政土木包工業)所有車號AQD-9515車輛於109年12月3日10時31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旱溪東路一段456號從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319-00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以下違規情事:該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因故未能常駐在場,且無法提供請假紀錄簿(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8條第2款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現場無法提供專責人員請假紀錄簿(單)部分,貴公司已於110年1月13日來文檢附相關改善完成出勤表報請查驗,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臺中市大里區東興路320巷2號從事食品製造業,本局於109年10月6日14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雖設置油水分離槽惟未妥善收集處理油污殘渣,致廢棄物(油污殘渣)流佈污染溝渠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從事清洗油漆作業之器具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50-03號),本局於109年9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現場除E209噴砂機外,其餘運作中,其中E212烘箱區(烘箱*4),現場查核該區烘箱計有5台,且製程廢氣流向皆連接至A205其他洗滌吸收塔,另核對109年8月生產設備查核表-烘箱(烤箱),顯示5台烘箱皆有運作,顯與許可證登載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與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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