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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901 - 149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志泰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00-X2車輛於106年07月19日10時15分行經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7段消防公園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4日13時整派員前往稽查,該公司從事洗衣業,現場查獲該公司未依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之再利用管理方式(編號4、廢木材)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附近「頡○○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2日11時30分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三段沿線道路(地點:北屯區中清段4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施工作業時未妥善防範致保麗龍屑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第一廠)(地址: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中山路一段和平巷63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第一廠)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34-01號),現場查核時製程設備部分運作中,核對貴公司(第一廠)提供之原物料報表,查貴公司(第一廠)使用聚丙烯(PP)、聚碳酸酯(PC)、乙烯共聚物(EVA)、熱塑性硫化膠(TPV)等非屬操作許可證核定之原物料,與許可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運作中,現場製程為將砂、石、水泥加水攪拌後之預拌混凝土,再將其灌入加有鋼筋材料之模具,待成型後成品為預鑄陰井、預鑄污水處理設施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應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第七批水泥製品製造程序),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命立即停工,貴公司已於106年7月31日106寶環字第1060160號函辦理操作許可申請,故不予限期改善。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從事車床加工作業,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13日19時47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該公司下游溝渠發現有油污染情形,嗣經本局於7月14日11時05分派員循線追查,查獲該公司於上址廠外溝渠違規排放潤滑油造成環境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2日發函至貴公司,請貴公司於106年7月10日前補申報106年4月漏申報營運紀錄,貴公司並未完成補申報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御璽國際村屋頂琉璃瓦拆除作業(地點:臺中市沙鹿區保寧路旁),案經本局於106年4月26日12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將拆除後的琉璃瓦露天堆置於道路旁,且未依規定設置任何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進行混凝土(石)載運作業時未妥善防範,致混凝土(石)洩漏嚴重污染地面及沿線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任意懸掛廣告物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之3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一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基本金屬鑄造製造程序(M01;以下簡稱M01製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M01製程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本局於106年6月3日會同臺中市政府都發局、經發局及農業局至該公司(ㄧ廠)執行聯合稽查時,現場發現M01製程之實際坐落位置與M01製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設置許可證之申請文件登載坐落位置不一致,爰本局認定貴公司(一廠)申請文件顯有虛偽不實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32-00號),本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現場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現場發現未運作且未列入許可證之油炸爐一台。(二)現場未依許可證內容記錄原料(豆類食品)使用量,且產品(豆類加工食品)產量為410.15噸(由105年3月至106年2月總和),查許可內容最大設計量為337.5公噸/年,已超過許可內容登載最大量之10%。(三)天然氣使用量265.51仟立方公尺(由105年第二季至106年第一季總和),查許可內容最大設計量為222仟立方公尺/年,已超過許可內容登載最大量之10%。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昌靖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67-QG車輛於106年07月13日14時30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旁,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6日10時2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砂及油漬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檢測時,現場10號抄紙機製程正常運作中,爰本局於該製程之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作業,其中排放管道F-0756B之異味檢測值為2,32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之排放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OO號)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已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再次於同年4月7日派員前往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15時30分查獲貴公司清洗桶子所產生之黑色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棄置至廠房前水溝,致污染地面水體屬實。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山腳排水3K+066~3K+636治理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至貴企業社(地址: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軍功路二段281號)執行稽查作業,貴企業社鋁鑄造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35-00號),現場查核時製程設備正常運作中,依據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貴企業社應每日進行原物料使用量、產製量及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壓差值)紀錄,且應每月執行污染源設備(E001~E004)檢查保養,惟查核現場紀錄報表,貴企業社106年6月未每日紀錄原物料量及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壓差值),且於取得操作許可證迄今仍未執行污染源之月檢查保養紀錄與執行相關替代方案書面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從事機械零件加工作業,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13日19時47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該公司下游溝渠發現有油污染情形,嗣經本局於7月14日10時50分派員循線追查,查獲該公司於廠外溝渠違規排放切削油造成環境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水洗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循環用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溢流至周界外致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67-00號),依所提105年度原物料報表,助劑年用量4.67公噸,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助劑年用量1.65公噸)。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1日11時派員前往臺中市東區南京路48號稽查,現場查獲進行油炸作業時,因所設置之靜電機故障致未能維持有效收集處理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物)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造成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周界外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中承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2557-KD車輛於106年07月05日15時13分行經臺中市安和路120-7號(亞洲開發中心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車號:5083-P3經通知到檢不合格,檢測結果車輛原地噪音量為91dB(A),超過噪音管制值88dB(A)。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6日15時01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拆除施工作業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16時4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巷**號設立之廠房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且烘乾製程中未能有效收集異味污染物,致產生明顯塑膠異味散布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貴公司排放管道(P102)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測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5月4日10時39分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06年3月8日22時2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所設立之廠房稽查,現場查獲廠房後方鐵屑放置區因貯存不當致漏洩污染周界外環境,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號設立廠房從事機械組立,經本局於106年4月27日11時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有效收集員工洗手所產生之廢水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7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僑馥建經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4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現場工地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7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山腳排水1K+080~1K+477治理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7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16日15時13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進行建築物拆除作業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邊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案違規部分貴公司已立即完成清理改善。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工廠,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基本工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6年6月27日11時整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會同該公司人員於該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結果,測得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413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3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申報營運紀錄資料分別於106年4月14日2筆、4月17日1筆及4月18日1筆,惟經比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GPS系統,該公司申報營運紀錄之載運車輛(車號429-TE)GPS軌跡,並無前往鼎信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廍子水資源回收中心(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太原路3段1280號)清運營建混合物,有關貴公司申報營運紀錄中上開日期皆未於上開地點停頓,明顯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違規情節
放任空地雜草叢生超過5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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