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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751 - 148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公司名稱:富生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領有三氧化二砷等13張核可文件(共15種毒性化學物質)有效期限至105年11月9日止,經本局於106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5年10月申報之三氧化二砷結餘量為92.668公克、氰化鉀323.3公克、氰化鈉361公克、四氯化碳3,136.4公克、三氯甲烷9,657公克、重鉻酸鉀18.7公克、鉻酸鉀343.7公克、三氯乙烯636.45公克、甲醛518.5公克、二硫化碳462公克、1,4-二氧陸圜4,439.11公克、吡啶313.7公克、二甲基甲醯胺800公克、硝苯119.8公克及苯790公克,且經查現場仍存有前述毒性化學物質,惟相關核可文件已逾期失效。爰上情節,核認貴公司未領有毒化物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貯存),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車號AMA-9710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機具,依規定應於次週星期五前進行週確認,惟查貴公司106年5月28日到106年6月3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週確認,本局於106年6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8018號函要求改善,但仍未在限期時間內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6日15時1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道路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承攬「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展區景觀工程森林園區景觀基礎工程」,部份車輛於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出入挾帶泥沙污染周界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附近「頡懋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喪失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能力。
處分日期
2017/09/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3日23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區**路與**路*段路口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經許可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公告修正本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自晚間7時至翌日上午8時,限制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堆置場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設證字第0346-00號),本局於106年7月4日至臺中港區西碼頭執行稽查作業,查核發現貴公司於西碼頭W6執行水泥熟料裝卸作業時(執行船舶編號:A64094、船名:新平136),無採行有效收集或抑制粒狀污染物之設施進行防制,造成現場物料粒狀性污染物大量逸散於大氣中,記缺失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斗潭路62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製程以金屬件為原料,利用滲碳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藉由控制溫度改變金屬物理性質,廠內設有淬火爐、回火爐、甲醇儲槽、靜電集塵器及排放管道各1座,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金屬熱處理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6日15時1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道路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承攬工程,車輛於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出入挾帶泥沙污染周界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三段168巷149弄26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領有廢棄物堆肥處理程序M01 (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63-00號),查核現場發現貴公司原物料、產品、燃料、污染源入料口(E001、E003、E009)、發酵槽(E004)、包裝機(E006)、熱媒鍋爐(E005)、冰櫃、噴霧房、氣體循環廊及排放管道(P001)未依許可證核定之檢查、保養維護計畫進行檢點及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領有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及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3日執行督察時,查獲貴公司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105年共使用11,088.7769公噸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作為原料,超出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可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之原料使用量2,000公噸/年,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西一號碼頭一線及二線儲槽)執行油品輸貯程序(M01)設備元件抽測稽查檢測,當日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於廠內進行掃描,發現儲槽T006(A6)上方的人孔蓋(法蘭元件)及儲槽T020(D3)、T021(D4)回氣管線的管牙元件有明顯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情況,以FID量測結果,元件編號M01-1A-12-RF-T006-F-02-G-0、M01B031FT011P01L0M01-2B-49-1F-T020-T-07-G-0及M01-2B-49-1F-T021-T-05-G-0之淨檢測值皆大於10240ppm(儀器分別顯示為2.98%、2.22%及1.10%),共計3點設備元件不符合排放標準(1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洪炳文(即品誠食材供應社)所有車號4131-HX車輛於106年08月03日09時48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陳順昌(即佶泰行)所有車號X9-5272車輛於106年08月10日14時5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久上汽車商行(即王逸夫)所有車號OK-6239於106年08月10日10時11分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69%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5,6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甲翌建設有限公司(2)(4)(5)工程(位於本市豐原區鐮村段0589、0705地號等2筆)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6年8月25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配合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係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事業,本局於106年8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該公司異常情形如下:廢棄物C-0301自105年7月份產出,至今已超過法定貯存一年之期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6日15時1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承攬工程,車輛於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出入挾帶泥沙污染周界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台中港油庫)領有本局核發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98-00號),經本局於106年6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油庫)(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301號)執行設備元件抽測稽查檢測,查獲貴公司(台中港油庫)儲槽T106(C-154)出料管線下方的法蘭元件、儲槽T017(C-155)及儲槽T014(C-152)輸送管線末端的法蘭元件VOCS洩漏情況。以FID量測上述元件,共3點設備元件不符合排放標準10,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檢測結果如下: (一)元件編號C154-25-LF08之淨檢測值大於10240 ppm(儀器顯示1.21%)。(二)元件編號C151-22-LF05之淨檢測值大於10240 ppm(儀器顯示1.11%)。(三)元件編號C151-22-LF02之淨檢測值大於10240 ppm(儀器顯示1.15%)。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弘興安全玻璃工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X8-4515車輛於106年08月03日14時45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459之1號,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何俊傑(即嘉聲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號765-SQ車輛於106年08月10日14時38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5日2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東區復興路四段186號11樓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前址裝修營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鑽地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自晚間7點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大雅區西村路7-7號成立吉昌工業社從事金屬零組件表面處理染黑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督隊)於106年8月9日前往查核結果,製程為原料金屬零組件→脫脂→清洗→染黑→清洗→防鏽→成品,惟臺端未取得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將金屬零組件表面處理染黑作業廢水貯留於槽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醫院(管制編號:B25B0058)有產出有機性污泥,未依規定申報暫存量,亦未申報清除三聯單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蔡瓊慧農舍拆除工程(位於本市神岡區溪頭路522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6年7月10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核准前,即先行動工並完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蔡瓊慧農舍拆除工程(位於本市神岡區溪頭路522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6年7月10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配合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9日11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49巷38號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施工作業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碎石掉落至鄰近住家內地面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79-00號),經本局於106年7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18路8號)執行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其異味測值為130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之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一廠)領有PU皮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09-00號),經本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永興路二段336巷15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部分運作中,於該製造程序之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前端及排放管道(P003)進行二甲基甲醯胺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二甲基甲醯胺濃度為41ppm、去除率79.5%,不符合排放標準濃度20ppm以下或去除率90%以上,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21日20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河北二街與河北西街交叉口旁工地(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崇德段380地號)稽查,查獲該公司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公告管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7日14時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48-03號),經本局於106年8月8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1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廠房外溝壁有含油污水滲出致污染水溝情事。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8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88-01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依據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防制設備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降操作值應為50~150mmH2O,惟現場查核壓差計操作值為25~30mmH2O,另現場製程新增1台未操作珠擊機(後接增設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及金屬表面防鏽處理,上述情事皆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未取得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乙醚及乙二醇甲醚核可文件於102年9月27日、103年7月30日、104年3月1日三次向台灣東應化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使用。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禽畜屠宰作業,本局稽查人員106年8月14日至該公司稽查結果,發現該公司於106年4月期間申報聯單(L010086110600153、L010086110600157、L010086110600167、L010086110600171、L010086110600181、L010086110600183、L010086110600193及L010086110600197等計8件)未於出廠後確認申報重量與實際資料是否相符(未有秤重確認實際清除重量是否與預申報重量相同)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商行從事快餐業,店內清洗作業未妥善防制處理致廢水夾雜油污、污染物排放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製程A棟旁露天放置76桶(53加侖桶)二異氰酸甲苯,合計1萬9,000公斤,查現場無二異氰酸甲苯標示,且容器所標示事項亦不符合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無公告之中英文名稱及毒化物含量百分比),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7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查獲貴公司現場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6條第2款、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M01製程廢鑄砂堆置場(X006)以防風牆為防制措施,惟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4點。(二)廠內舖設AC、RC路面,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散佈於廠內,有明顯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三)出入口舖設AC路面,惟出入口及其延伸十公尺有明顯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1日13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會同貴公司及檢測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Z029-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8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該商號未領有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臺端為威裕企業行負責人,臺端所屬清運機具車號732-RF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機具,依規定應於次週星期五前進行週確認,惟查臺端106年6月18日至106年7月29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週確認,本局於106年6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8018號函要求改善,但仍未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2日9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行解凍作業未妥善防制處理致廢水排放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3月22日、106年4月19日及106年5月22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6年3月29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31891號函、106年4月25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42964號函及106年5月24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5239號函(諒達),貴社區已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3次。另,本局於106年8月28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鋁箔包、紙容器、紙類免洗餐盒(杯)及塑膠容器等資源回收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等。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工廠,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灰鐵鑄造程序),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10日15時1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爐碴)貯存地點,未有防止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致滲出污染水溝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車號377-TE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機具,依規定應於次週星期五前進行週確認,惟查貴公司106年5月28日至106年6月3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週確認,本局於106年6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8018號函要求改善,但仍未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堆置事業廢棄物(廢鋁屑)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滲流溝渠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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