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501 - 8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7月1日自主性勾稽,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1703廢潤滑油、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分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人員110年7月5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105年1月至110年5月間原料、產品、廢棄物等數據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非製程程序D-1801、屠宰作業程序D-0199於109年10月至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屠宰作業程序R-0111、R-0112於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R-0908於109年8月至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另廢水處理程序D-0199於109年10月至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以上違規事實,經本局110年4月16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告發,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申報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定。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6月15日於本市官田區台一線306-5公里處附近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商號所有97年3月出廠(第4期車)的K*F-2505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7月30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7月27日至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1/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4月21日17時25分許前往,稽查時至陳情地點,經查為東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現場於出入口見有車輛輪胎所挾帶之砂土污染道路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6月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長榮路二段32巷46弄口發現貴公司營建工地工程車輛進出巷弄夾帶泥砂造成出口處路面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文孝路103號旁(白崙段23、24、25、29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3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永成路三段71巷口(桶盤淺段400~400-7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16,2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6月1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98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2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1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547,7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4月6日派員稽查,貴場於大門口下方埋設塑膠管,廢水未經廢水處理單元處理,利用專管使廢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6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2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2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公司於110年5月27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4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①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貯存情形;②其他皮革、毛皮製品製造程序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貯存情形及原料190137膠黏劑、220099其他未列名塑膠製品、220799其他塑膠皮製品110年1月未申報使用情形,以及產品130799其他皮革毛皮製品110年1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51號)之清除機構,非屬廢棄物處理機構,亦未核准貯存場或轉運站,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本轄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社區大樓產出之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清理過程未具有防止廢棄物飛散、濺漏、溢漏、洩漏及污染環境之設備或措施,且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5月13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5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88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69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6月1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6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其他視聽電子產品製造程序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R-0701廢木材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貯存情形及產品272499其他視聽電子產品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7月1日自主性勾稽,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及R-0701廢木材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其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程序之廢棄物D-1399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D-2406廢砂輪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及原料000099其他、230155砂輪、280001交流發電機、290327引擎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使用情形,以及產品280003柴油發電機組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7月1日自主性勾稽,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其他金屬製品製造程序之原料170010潤滑油、240799其他鋁材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使用情形及產品251699其他鋁製品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科工廠領有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307-01號),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塑膠品塗裝程序(M03),本局110年7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是日M03製程正常操作中,經查現場發現塑膠品塗裝程序(M03)空氣污染防制吸附設備A303壓差計損壞,無法判斷其壓差值,且亦無法提供完整相關操作紀錄報表,是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R-0902於109/3至110/1;R-0119於109/8;D-1801於109/4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臺南市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東棟教室拆除工程 (工程地號:七股區下山子寮段84-3地號等20筆) ,領有拆除執照((109)南工拆字第0038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1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8日16時09分許派員至本市善化區光復路428號稽查,稽查時於案址前路旁見有放置2袋黑色垃圾包,經查係貴公司南部地區辦公室所產生之一般垃圾,貴公司南部地區辦公室未依執行機關公告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垃圾車清除,自行排出戶外。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辦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5月21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5221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6月11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6月15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8/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7/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7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7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7/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7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7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10日前往貴公司稽查,於周界外進行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周界採樣檢測,本次採樣委由台宇環境科技(股)公司以環保署公告方法採樣,檢測結果為42,超過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排放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值(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值10)。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8日2時00分派員前往位於本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2-16號永䥶公司執行工廠噪音陳情案件稽查,經查噪音源為該廠機械拌合原物料所產生之噪音,現場量測結果未符合該區工廠第二類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是本局現場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限期於110年2月1日完成改善;爰於110年2月3日00時12分本局派員至原稽查地點複查該廠機械拌合原物料產生噪音改善情形,現場量測結果仍未符合該區工廠第二類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本局於110年4月19日以環稽字第1100039569號函裁處書限期於110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5月27日22時10分許另派員前往稽查,現場量測結果仍未符合該區工廠第二類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本局於110年5月28日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0152)限期於110年6月6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6月30日22時10分許另派員前往稽查,經查噪音源仍為該廠機械運轉所產生之噪音,現場量測均能音量為64.5分貝,背景音量為55.1分貝,因測量場所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9.4分貝,修正音量後為64.0分貝,是本案現場量測噪音結果為64.0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工廠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顯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有噪音管制稽查紀錄工作單及照片可稽,本局已於110年7月1日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0157)通知該廠限期於110年7月7日完成改善,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罰鍰金額
- NT$28,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0年1月8日派員執行施工機具油品含硫量抽測稽查,含硫量檢測值12mg/kg,max,未符合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10mg/kg, max,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法設施管辦第13條之1規定,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並限期於110年4月9日前改善完成及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或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該局於110年4月9日永教字第1100462556號函(本局收文日110年4月12日)申請改善展延,已逾補正或完成改善期限(110年4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裁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罰鍰金額
- NT$4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6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現場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11.1(標準值6-9),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6月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84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62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第 171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