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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551 - 14600 筆)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918-RR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8322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819-TT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8227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C-0666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192-UU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H-895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096-UU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989-QQ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5117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5039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389-V9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275-YY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X6-369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8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車號KAA-7270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2月13日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藍田中段359地號稽查,依據民眾提供之佐證影片,貴公司確實於管制時段(112年2月10日7時47分)使用吊車等動力機械進行工程作業,現場會同人員亦承認於上開時段有使用動力機具施工之行為,爰本案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於旨揭時段派員至本市三民區昌裕街查察,該處為經營印刷業,現場有一台印刷機台正常啟動中,貴公司表示平日清洗之製版廢水隨機傾倒於房屋後方排水溝,現場確實於本局於事先預設於屋後排水溝內之容器發現廢液,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略以):「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1月22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基本資料之機構地址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11年9月26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152257300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地址為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9樓之4,惟貴公司未於變更(111年9月26日)後三十日內(111年10月26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清除許可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三民西區清潔隊於111年11月21日執行環境巡察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清運車輛(車號:KEP-2608)於河堤路230巷口將垃圾車收集污水箱內污水排放至水溝內(如附件),前述行為顯與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1月16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變更,案附申請刪減清除車輛(車號:755-GL)之相關資料顯示,貴公司未依前述規定完成清除許可變更作業,即於111年7月23日已將該輛車過戶予建信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7
罰鍰金額
NT$3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以110年11月22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040725900號函暨所附高市環局空處第20-110-110017號裁處書就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處貴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限於111年1月28日前改善完成。另貴公司提送缺失改善計畫申請延長改善期限,經本局111年3月16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32554500號函及111年5月6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33486400號函,分別同意展延改善期限至111年5月31日及111年8月20日,惟貴公司遲至111年12月21日以雅各字第1111221001號函(本局收文日期為111年12月26日)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已逾改善期限(111年8月20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3/03/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業街25號從事聚醯胺塑膠(尼龍)製造程序(M01)、鍋爐蒸氣生產程序(M02)及熱媒加熱程序(M03),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且經本局於111年4月29日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34264200號函核定何○○為專責人員,何○○自96年取得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96)環署訓證字第FA140512號】後連續3年以上未經依法設置為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應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到職日翌日起依規定於期限內(即111年10月30日前)完成到職訓練,並於設置屆滿6個月後15日內(即111年11月14日前)檢具專責人員完成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備查,惟貴公司遲至111年11月21日以太洋環空字第1111121001號函提出文件報備(本局收文日111年11月24日),已逾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之報備期限,事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3/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廠區車輛進出頻繁,輪胎未清洗整潔有礙市容整潔。
處分日期
2023/03/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砂石場車輛進出頻繁,車輛輪胎未清洗整潔,致夾帶泥土,污染道路有礙市容整潔。
處分日期
2023/03/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上址紅磚人行道舉辦餐會,活動結束垃圾未清理、散置地面,有礙環境衛生整潔。
處分日期
2023/03/17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08月22日09時46分會同貴公司人員稽查,現場M01熱媒加熱程序正常操作中,人員於M01(排放管編號:P007)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007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3,09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如有異議請於文到2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逾期未提出或陳述意見無理由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1年12月18日13時5分於本市燕巢區海成東街使用動力機具(吊掛機),致妨礙民眾安寧,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大順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未依核定之整治計畫內容執行,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周邊泥沙、泥漿、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1年3月21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美山路19巷20弄56號之1(鳥松區大脚腿段1594地號)稽查,發現現場貯存磚、瓦、土塊、廢木材、廢鐵等廢棄物,貴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許可文件內容未申請貯存場,惟現場貯存上述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案係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查核臺南市食品業者,查得貴公司為廢棄物清運商並與食品業者訂有清除合約,經貴公司至本局說明,該合約為載運食品廢棄物並交付至屏東縣楓田實業有限公司作為再利用之飼料原料,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逕行清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案係大社區民眾反映112年1月12日清晨時段,由貴公司所有之垃圾車(車號119-BR)行經本市學府路通往義大翠屏山莊前下坡轉彎處時漏出油水,致機車騎士摔車,經調閱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提供112年1月12日清晨4時許之監視影片,貴公司確有漏出油水之情事,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31號),車號119-BR屬清除許可登載之清除車輛,惟該清除車輛未妥善收集所載運廢棄物之滲出水,致行經該路段時流出,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辦理,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檢舉河川呈現粉紅色水色,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處橋下確實有粉紅色水色,經尋查上游段發現有一處民宅進行房屋整修作業工程行受雇員工承認當日稍早有於民宅門口清理剩餘紅色水性水泥漆,致民宅前雨水溝自該戶開始下游呈現粉紅色水色,經雨水溝流入下游段致呈現粉紅色水色,污染事實明確。再查,該處位於仁武區五和里屬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善星企業有限司」清除車輛(KEM-6999)於111年4月12日8時47分清運貴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產生之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經本局勾稽貴公司申報紀錄發現,110年12月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量為24.86噸/月,本局核准該製程廢棄物最大月產出量為20噸/月,故超出原核准數量百分之十及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無機性污泥(D-0902)現場貯存區與原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惟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經查勾稽貴公司申報資料亦發現,110年1月至12月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廢酸洗液(R-2502)聯單數量,申報至金屬表面處理酸洗程序(250035),故顯未依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設施發現滲出污染地面等情事,顯未保持清潔完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經查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廢酸洗液(R-2502)貯存地點,未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另查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廢酸洗液(R-2502),未紀錄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KEM-6999)於111年4月12日8時47分清運「凱誠環境有限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1月19日23時31分前往本市前金區河東路及光復三街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使用二台預拌混凝土車及二台水泥泵浦壓送車進行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2月8日23時14分前往本市前金區文武二街與民生二路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使用一台怪手及發電機等動力機械進行連續壁搶修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2月14日3時11分前往本市苓雅區英明路126之5號1樓稽查時,發現該址為24小時營業自助洗衣店,店內洗衣機正運轉中並進行洗衣作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5年11月2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505989200號公告事項第一項第六款:「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8月30日至貴店採樣,採樣結果貴店油水分離設施出口水質油脂=93.1 mg/L,超過標準限值(油脂為65mg/L),且經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高市環局水字第000683號)後仍未於期限內(111年11月3日至111年12月5日)改善完成,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規定(略以):「...或違反第17第3項所定辦法,經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處以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善星企業有限司」清除車輛(328-Y9)於111年4月12日8時53分清運貴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產生之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328-Y9)於111年4月12日8時53分清運「誼豪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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