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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251 - 173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1/2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6月21日環署督字第1101082524號函所附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所傳真通報單及照片,發現貴事業於110年5月28日向該關報運自臺灣出口USED MACHINERY貨物一批(報單第BE/10/125/A2581號),可看見散亂堆置各式已使用過之馬達(含未分離塑膠、電纜線)、打釘機及其他機械(含砂輪之砂輪機)等,判定屬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塑膠、橡膠或油脂之廢馬達範疇),惟貴事業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出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3日15時20分至本市鳳山區華泰段5、11、11-1地號土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工地內正進行整地作業,現場有7台怪手正進行開挖,僅一台灑水車灑水,未能涵蓋整個工區,故有多處地點有揚塵,造成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致空污情事,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8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之部分生物醫療廢棄物以子車貯存於室溫,現場計有貯存9個子車(現場以紅外線溫度計測定子車內之廢棄物表面溫度約攝氏44度),貴公司收受處理之生物醫療廢棄物,未依規定貯存於攝氏五度以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集水井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油煙收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生植物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1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將清除車輛之廢污水排放於該處,貴公司110年12月7日至本局表示上述廢污水係該車輛清洗後產生之,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本府108年11月28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8446702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08年12月20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本府108年11月28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8446702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08年12月20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硝酸鹽氮114mg/L(標準值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且已核准在案(公告事業別為100CMD以上之事業),經查現場貯存區存有一桶廢潤滑油(D-1703),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未登載產出D-1703),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理廢潤滑油(D-1703)未與業者簽訂合約且未留有紀錄,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12月27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暨展延,發現貴公司負責人劉○○於109年5月8日變更戶籍地址(由高雄市小港區大苓里16鄰民益路64巷23弄15號變更至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22鄰復興路327巷136弄68號),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向本局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pH 4.53(標準限值為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值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貯存區存有一桶廢油混合物(D-1799),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未登載產出D-1799)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理廢油混合物未與業者簽訂合約且未留有紀錄,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發現台南市玉井區九層林段1147、1144、1143、1140地號土地,係屬山坡地保育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堆置破碎裝潢廢木板、廢木材及夾雜少量廢塑膠混合物,由陳○○駕駛車輛(車頭號碼:KEH-9219、車尾號碼:HAA-9322)載運至前址,據司機表示係由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1-2號)所產出,惟該公司並未取得再利用機構資格,貴公司提供園藝造粒用木料予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9月13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70之2號碼頭集中查驗區會勘,旨揭公司蔡○○(為負責人黃○○委託之代理人)表示未具金屬光澤物品是來自新北市垃圾焚化廠底渣經過篩選後之鋁渣,經開櫃查驗,現場以太空包盛裝鋁金屬廢料(總計48包:20.550公噸),惟貨櫃內夾雜未具金屬光澤塊狀及灰塵之疑似氧化鋁渣塊(總計109包:129.96公噸),業主表示該批貨品屬廢單一金屬(鋁)。經小港分關人員以X射線螢光光譜儀(XRF)抽驗鋁含量為 2.48%、 2.9%,未符合廢單一金屬(鋁)要件之一(主要金屬成分達百分之四十以上),亦不符合廢單一金屬(鋁)不包含粉末、灰渣要件。是故該批貨物認定非屬該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之事業廢棄物範疇,惟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出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本局核定之批發零售再利用機構,惟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底渣,代碼:D-1103)進行輸出,與核定之再利用機構身分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五(一)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利用人行道、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清除產生之廢棄物(割草後草葉碎削),致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規定),經本府108年11月28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8446702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08年12月20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
違規情節
(空污-違規行為屬實,逕行告發)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2月13日16時08分前往稽查,該廠從事金屬表面塗裝處理業,入廠巡查,發現該廠簡易廠房在噴沙作業時,未設置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現場拍照存證,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案係消防局通報,本局於110年11月28日16時35分會同消防局人員,在大寮區○○路○○巷底查得該處為貴公司板模堆置場所,現場發現貴公司工地施工後之板模剩餘廢料正在燃燒,惟未設置適當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該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0455-ZX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1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2/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7月27日來函,發現貴事業清除車輛066-T7、245-VH等車,未依規定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11月4日函送由美國、日本輸入「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D-2601)」到岸通知(輸入境外申報量統計結果),發現申報日期為110年11月4日,清運日期為110年11月6日,未達提貨三日前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依據民眾陳情案辦理,本局派員至上址查察,稽查當時工地正進行灌漿作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相關規定,營建工程假日中午時段12時至14時禁止施工作業,本局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遼里1鄰大遼路1-2號,本局110年12月9日稽查當時貴公司朱凱龍廠長表示,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已陸續生產產品販售,並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遼里1鄰大遼路1-2號,本局110年12月9日稽查當時貴公司朱凱龍廠長表示,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已陸續生產產品販售,並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遼里1鄰大遼路1-2號,本局110年12月9日稽查當時貴公司朱凱龍廠長表示,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已陸續生產產品販售,並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遼里1鄰大遼路1-2號,本局110年12月9日稽查當時貴公司朱凱龍廠長表示,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已陸續生產產品販售,並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於廠內廢木材貯存區設置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10年4月29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中興路000號旁農地稽查,貴公司(管制編號:0000000,位於屏東縣萬丹鄉丹榮路000號)違規事實如次:發現現場堆放單一廢鐵,並經貴公司現場人員許永樑表示收購工廠產生之下腳料放置於本市燕巢區北角宿段0000等3筆地號土地,再賣給煉鋼廠,經查貴公司領有屏東縣環境保護局所核發「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無設置廠外貯存場(廠),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本局已於110年8月3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037082200號函裁處書處分在案(110年8月4日送達),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90日內(110年11月2日)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0年11月9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10年4月29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中興路000號旁農地稽查,貴公司(管制編號:000000,位於屏東縣萬丹鄉丹榮路000號)違規事實如次:發現現場堆放單一廢鐵,並經貴公司現場人員許永樑表示收購工廠產生之下腳料放置於本市燕巢區北角宿段000等3筆地號土地,再賣給煉鋼廠,經查貴公司領有屏東縣環境保護局所核發「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無設置廠外貯存場(廠),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已於110年8月3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037082200號函裁處書處分在案(110年8月4日送達),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90日內(110年11月2日)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0年11月9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於廠內廢木材貯存區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10年4月29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中興路986號旁農地稽查,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0000000,位於屏東縣萬丹鄉丹榮路0000號)將單一廢鐵堆置於本市燕巢區北角宿段0000等3筆地號土地,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本局已於110年8月3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037082200號函裁處書處分在案(110年8月4日送達),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90日內(110年11月2日)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0年11月9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堆置廢木材作為工廠生產原料,惟貴公司尚未取得再利用機構資格,已事先向品宥公司、恆得再生公司及嘉誠公司等收購內政部等中央單位公告之廢木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並採樣分析,經現場於集塵設備採集所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送樣至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檢驗(報告編號:E10D1208D-A),檢測結果戴奧辛及呋喃為4.96ngi-TEQ/g,超過公告現值為1.0ngi-TEQ/g之規定,與貴公司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0年10月27日上午9時45分派員至現場稽查,稽查時由貴廠環保人員陪同至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查察,發現有廢塑膠及廢紙混合存放,該批廢棄物疑似為製程產出,並請生產線主管陳淑英說明○○表示此批廢塑膠及廢紙確實由其他被動元件製程作業產出之廢棄物,惟貴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紙(R-0601)與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混合貯存,貴廠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申請廢酸洗液(R-2502)貯存期限展延案,本局110年6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250035製程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109年12月申報62.82公噸,超出最大產出量每月25公噸之百分之十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申請廢酸洗液(R-2502)貯存期限展延案,本局110年6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D-1703)產出量扣除聯單與貯存量未達平衡、370001製程無機性污泥(D-0902)109年12月、110年1月及110年4月產出量扣除聯單與貯存量未達平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申請廢酸洗液(R-2502)貯存期限展延案,本局110年6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250035製程產出之廢酸洗液(R-2502)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惟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作成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發現台南市玉井區九層林段1147、1144、1143、1140地號土地,係屬山坡地保育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堆置破碎裝潢廢木板、廢木材及夾雜少量廢塑膠混合物,由陳○○駕駛車輛(車頭號碼:KEH-9219、車尾號碼:HAA-9322)載運至前址,據司機表示係由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1-2號)所產出,惟該公司並未取得再利用機構資格,貴公司提供破碎木料予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院110年9月11日(本局收文日)來函申請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院廢棄物專業技術人○○110年8月6日離職,惟貴院未於離職(110年8月6日)起15日內(110年8月21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未依規定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地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貴事業於鳥松區大腳腿段1737-0000地號私設貯存場,發現載運之廢棄物未依合法途徑至取得許可之處理廠處理,卻將其載至本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737-0000地號貯存、分類,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貯存地點之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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