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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51 - 500 筆)

處分日期
2025/03/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案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破碎機、磁選機、電動水洗台等再利用設備皆未接上電源,另渦電流分離機送修不在廠內,現場發現已收受廢塑膠(R-0201)進廠,惟查自113年7月至114年1月皆未申報廢塑膠收受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發現違規繫掛廣告物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5/03/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所屬清運機具車號HBD-9081於113年11月20日未維持GPS正常運作,回傳率未達標準;清運機具車號HBB-2570於113年11月6日及113年12月26日GPS無軌跡,週確認申報車輛未啟動與實際有出車狀況不符,前述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7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聲全畜牧場於本縣長治鄉德榮段498、512地號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6日10時3分派員於該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62,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於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且回溯1年內該畜牧場曾違反相同法令1次,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7
罰鍰金額
NT$118,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潮州鎮興美段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20日16時38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之情事:(一)經採集放流口排放廢水樣品之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4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6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11萬8,400元。(二)另查臺端於1年內前經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40條規定,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情節重大者,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命臺端即旺榮利畜牧場停工及環境講習8小時。
處分日期
2025/02/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潮州鎮興美段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20日16時38分派員前往稽查,放流水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已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且未曾進行校正及紀錄放流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7
罰鍰金額
NT$142,0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1.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貴場於場外(地號:屏東縣九如段2343地號)堆置廢水設施清出之污泥,未依規定妥善處理而任意放置於地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規定。3.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4.貴場果菜殘渣堆置區,其果菜殘渣滲出水流入一旁抽水井,並由抽水井滲漏致污染場水溝,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勾稽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於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期間有申報廢木材混合物(D-0799)產出且貯存量申報為0,經電話連絡該公司員工,其表示因產生之廢木材為乾淨邊角料,是以廢木材(R-0701)進行清運再利用處理,故無申報D-0799的部分,該公司處理再利用方法改變,未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作業,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因完工向本局申請解除列管,案經本局勾稽其網路申報資料(109年12月至113年12月),發現於工程自開工至提報完工期間申報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營建混合物(R-0503)產出及貯存量皆為0公噸,該公司未依該工程實際情形以網路申報該工程之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承攬「八方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核准編號:T11204190001),因完工向本局申請解除列管,案經本局勾稽其網路申報資料(112年2月至113年12月),發現於工程自開工至提報完工期間申報營建混合物(R-0503)貯存量皆為0公噸及未申報產出,惟貴公司未依該工程實際情形以網路申報該工程之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為112屏東縣廢乙清字第0015號),查該公司清除車輛數環境部指定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環境部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勾稽結果,該公司清除車輛子車(53-U6)於113年11月20日上午10時54分經過台61-桃園市草漯交流道監控地點;清除車輛子車(93-U5)於113年11月20日13時31分經過國3-苗栗縣苑裡交流道南下入口監控地點。該公司2台子車於113年11月20日皆有出車,惟查無該公司車輛車號之軌跡資料,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即時追蹤系統異常情況,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清除車輛於113年11月29日有出車,惟查無該車輛車號GPS軌跡資料,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即時追蹤系統異常情況,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美林畜牧場位於本縣新埤鄉建功段7-17、7-25、7-49、7-53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於113年12月26日19時5分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6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30,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長治鄉德協村德新路14巷6之9號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18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85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且回溯1年內曾違反過相同法令1次,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同法第66之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17,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2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17,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2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25,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逢安畜牧場於本縣長治鄉新興路166巷20之18號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局於114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場內堆置大量廢豆渣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且回溯1年內曾違反相同法令1次,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第63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8,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分別於114年2月3日14時20分、2月14日11時25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本縣里港鄉里港路415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已違反以下環保法令之情事 :一、貴公司現場廠內截流溝發現有廢鋁屑排至廠外公共水溝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及第63條之1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二、貴公司廠區內有廢油滲漏地面,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地下水滲入措施,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同法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屏東縣廢乙清字第0013號),案經環管署監控查獲品沁企業有限公司於高雄市大社區大社路528-18號從事廢電線電纜非法處理作業,監控期間發現立琦公司所有車輛KEF-0000於110年3月9日清除載運廢電線至品沁企業有限公司,惟查立琦公司經核准清運廢棄物種類及項目中,並無廢電線電纜(D-2601),未依清除許可證內容清除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55條第1款、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違規繫掛廣告物「淇發晶湛新園安心成家......」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曜慶營造有限公司於本縣屏東市和生段地號等98筆土地進行「屏東縣屏東市和生市地重劃區工程」,本局於114年1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情形,經查曜慶營造有限公司自本次違規前1年內曾違反相同條款未經撤銷之裁罰1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東展營造有限公司於本縣屏東市斯文段1020地號土地進行「王貞霖住宅新建工程」,本局於114年1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情形,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1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農業處於本縣長治鄉德華段421等24筆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熱帶農業特色產業園區開發、租售及管理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1月14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以防塵網進行覆蓋,車行路徑未依核准替代執行(未確實夯實灑水,造成有車行揚塵情形),施工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淨,造成泥沙外帶情形,另執行粉塵逸散性作業未灑水保持濕潤,致有塵土飛揚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3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萬丹鄉萬惠段686、692、695、700地號承攬皇宮建設有限公司店鋪、集合式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於113年12月26日15時5分派員至上述地點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於工地入口未落實輪胎洗淨作業,導致泥沙污染公共道路且污染路面甚鉅,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5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興昌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經查貴單位未依規定於113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核有申報義務而不為申報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育昌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經查貴單位未依規定於113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核有申報義務而不為申報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長朗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經查貴單位未依規定於113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核有申報義務而不為申報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營水泥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經查貴單位未依規定於113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核有申報義務而不為申報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元富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經查貴單位未依規定於113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核有申報義務而不為申報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新屏段92-1地號整建廠房,工地距離殺蛇溪僅100公尺,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地進行外牆粉刷及整修工程,粉刷及打磨建物外牆產生白色粉末及建築物粉屑廢料落於廠區地板,施工人員未清理,導致雨水沖刷至廠區內雨水溝,再經由廠區雨水溝流入殺蛇溪,屬在本縣水污染管制區內水體棄置污染物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現場增設有廢水貯存區,且將廢液委託他人處理,其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改變,惟未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即逕行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稽查時該工程已完工,現場無施作人員及機具設備且已無廢棄物,查網路申報系統其2024年1月至12月貯存有R-0503營建混和物20.88公噸及D-1801員工生活垃圾0.6公噸,現場狀況與申報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現場稽查時,此興建工程結構體已完工,現場無工作人員,經電話連絡工地負責人,其表示此工程於2023年開始動工,目前工程已接近完工,依其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於核准後始得開工之營造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80-TFV)於114年1月8日18時10分行經本縣九如鄉後庄村向陽路78巷2號附近道路,駕駛人有隨意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位於本縣屏東市楠樹腳段一小段63-25、63-4、64-2地號土地,有堆置垃圾(菸蒂、筷子、吸管、塑膠袋)致影響環境衛生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1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牧場於本縣高樹鄉埔田段178、181、182及183地號從事雞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12月30日16時42分派員於該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55,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於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30)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麟洛鄉麟孝段910、910-9~910-20等13筆地號土地辦理「住宅、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2戶)」,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9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運送粉塵逸散性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以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輪胎清洗,即離開工區,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及施工鷹架外緣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累計缺失記點合計2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0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工地周界(圍籬)及工地出入口未依核准替代執行,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另執行粉塵逸散性作業未持續灑水保持濕潤,造成施工中塵土飛揚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38點(如附件),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28,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成鴻發畜牧場位於本縣崁頂鄉越溪段610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於113年11月22日1時30分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從事鋼鐵鑄造業,屬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3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時,現場污染源製程作業中,未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玉娣畜牧場於本縣長治鄉進興段725地號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12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93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從112年9月到113年10月每月皆申報0.6公噸的廢油混合物產出量,已超出廢油混合物廢清書核准最大量(0.5公噸)的百分之十以上,但未事先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行所有車輛(車號:ARD-XXXX),於113年12月14日17時24分,行經本縣新園鄉新生路近進德大橋路口處,駕駛人有亂丟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及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縣潮州鎮潮中段771-12地號土地進行民治溪排水改善含橋梁改建工程,經本局於113年12月13日11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清洗設備,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即離開工區,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工區出入口鄰近道路路面有污染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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