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
共 11,94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151 - 8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11/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紹軒畜牧場未於106年8月1日前網路申報106年1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定期檢測申報資料,已逾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OOOO加油站未於106年10月1日前網路申報106年5月至8月總量平衡進出管制及監測紀錄資料,已逾每年9月底前申報前4個月紀錄之規定,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 處分日期
- 2017/10/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違規棄置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7/10/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違規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7/10/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斗廢水溢流地面造成路面污染惡臭。
- 處分日期
- 2017/10/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9587-N6)於106年8月2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2.0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0m-1
- 處分日期
- 2017/10/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P-518)於106年9月6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污染度50%,超出法規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7/10/1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確認未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0月7日前往貴公司採取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之樣品,經精湛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樣送驗,其檢驗結果總銅檢驗值達25.2mg/L,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四、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三、有毒重金屬 (九)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15 mg/L之溶出試驗標準,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即屬該類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按時上網申報該類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0月7日前往貴公司採取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之樣品,經精湛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樣送驗,其檢驗結果總銅檢驗值達25.2mg/L,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四、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三、有毒重金屬 (九)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15 mg/L之溶出試驗標準,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將該類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之貯存區,未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方式或危害特性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0月7日前往貴公司採取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之樣品,經精湛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樣送驗,其檢驗結果總銅檢驗值達25.2mg/L,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四、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三、有毒重金屬 (九)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15 mg/L之溶出試驗標準,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將該類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之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106年度上半年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資料,逾7月底前完成網路傳輸申報本上半年度資料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1,09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9日前往貴事業稽查並於放流口取樣,經檢測結果pH值為1.67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44-01)硫脲備查文件於106年6月30日到期,本局於106年8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6之1號,管制編號:J59A3177)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44-01)硫脲於106年7月1日迄今仍有貯存20.5公斤情事,且未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暨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083-01)氯乙酸備查文件於106年6月30日到期,本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地址: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120號3樓,管制編號:J59A5143)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083-01)氯乙酸於106年7月1日迄今仍有貯存36.216公斤情事,且未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暨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20-01)1,3-丙烷礦內酯備查文件於106年6月30日到期,本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地址: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2段211號,管制編號:J5901621)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20-01)1,3-丙烷礦內酯於106年7月1日迄今仍有貯存202公斤情事,且未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暨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貴公司新竹廠106年1月13日106元工安字第002號函表示毒性化學物質(157-01)磷化氫未能按時於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申報,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竹廠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本案係貴公司新竹廠106年1月13日106元工安字第002號函表示毒性化學物質(157-01)磷化氫未能按時於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申報,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竹廠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85號及87號,管制編號:J59A4937)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有105年12月逐日運作紀錄表,且105年12月使用量為0,核有105年12月運作量無異動,但未於106年1月10日前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申報105年12月運作量,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申報105年12月運作量,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504284)於103年10月及11月與104年9月至105年3月份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於106年8月14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其他視聽電子產品製造程序(代碼:270039)產出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代碼:E-0217)產出量103年10月0.982公噸、11月0.08公噸、104年10月0.25356公噸及105年3月0.1公噸,超出核准之廢清書每月最大量(0.07公噸/月)之10%(即0.077噸/月)上限,惟未向本府申請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01765)於105年09月至106年03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於106年8月3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代碼:000000)產出之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D-2499),於106年03月份廢棄物產生量63.701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55公噸/月)之10%(60.5公噸/月)上限,惟未向本府申請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5年7月至106年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經查發現貴公司105年9月~11月至106年1月蓄電池製造程序(代碼:280012)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及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廢棄物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02月17日環署督字第1060012806號來函交辦,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24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廠廢氣處理程序(代碼:000004)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湖口二廠(管制編號:J59A5985)於104年06月至104年12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於106年8月15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其他被動電子元件製造程序(代碼:260029)產出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代碼:E-0217),於104年09月份廢棄物產生量0.5167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456公噸/月)之10%(0.5016公噸/月)上限,惟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A6220)於104年06月至104年12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於106年8月24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代碼:260039)產出之非有害油泥(代碼:D-0903),於104年7月份及10月份廢棄物產出量分別為1.92公噸及6.52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1.25公噸/月)之10%(1.375公噸/月)上限,因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A5183)於105年01月至105年07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於106年9月8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粉末冶金程序(代碼:250013)產出之廢紙混合物(代碼:D-0699),於105年03月份廢棄物產出量0.03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01公噸/月)之10%(0.011公噸/月)上限,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自行勾稽貴公司新竹分公司105年10月至106年4月區間之網路申報資料,貴公司新竹分公司住宿服務作業程序(代碼:550001)產出之廚餘(代碼:R-0106),於105年10月至106年4月止,未依規定按期連線上網申報廠內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自行勾稽貴公司105年10月至106年4月區間之網路申報資料,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於105年10月至106年4月止,未依規定按期連線上網申報廠內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7月18日會同台端至本縣湖口鄉綠園段348、348-1地號勘查,台端長期於前揭土地堆置廢木材,該廢木材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廢木材之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因追查本縣峨眉鄉中興段中興小段193-1地號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產生源,本局於106年7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因追查本縣峨眉鄉中興段中興小段193-1地號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產生源,本局於106年7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因追查本縣峨眉鄉中興段中興小段193-1地號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產生源,本局於106年7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委託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及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7月27日至臻愛香榭社區管委會查核,發現台端於106年6月28日曾派員至該社區從事1F公設、B1~B3停車場、人行道排水溝等區域消毒工作,施藥人員為台端所屬員工黃○○(○○○○○○○○○○),台端於106年8月2日至本局說明表示確有從事社區消毒工作,台端未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逕行從事病媒防治作業,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管理辦法第10條: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
- 處分日期
- 2017/10/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手拋棄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7/10/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依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管理稽查,貴公司使用及貯存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本局人員於106年9月12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運作場所,未依「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於明顯易見處設置「二氯甲烷」公告標示:危害圖示、名稱、危害成分及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防範措施等(即運作場所未設置公告板)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丙烯腈」之輸入許可證有效期間至105年5月17日止,查該公司輸入之「丙烯腈」於105年5月份網路申報運作紀錄尚有483.395公噸寄倉於宏恕倉儲台中港油庫貯存,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示,貴公司於許可證有效期限內輸入「丙烯腈」並寄存於「宏恕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油庫」,惟未於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前辦理展延或將剩餘「丙烯腈」使用完畢,另查貴公司現持有之「丙烯腈」使用、貯存登記文件,無登載「宏恕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油庫」為貯存場所,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登記文件登載事項運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V5-0022)於106年8月2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3.4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6m-1
- 處分日期
- 2017/10/0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00-GR)於106年8月17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1.9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2m-1
- 處分日期
- 2017/09/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06年6月26日提送106年第一季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4月底前申報前一季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27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事營建工程打樁作業及施工時產生噪音,經量測後超出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9/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11條: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 處分日期
- 2017/09/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第7條及第9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湖鏡派出所於104年3月4日通報,會同本局至本縣湖口鄉長嶺村稽查,查獲張○○駕駛貴公司所屬之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927-ZB、車斗08-AW),載運土石方,車上攜有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文件上之合法收容場所為「新品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非查獲現場之傾倒地點,故旨揭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湖鏡派出所於104年3月4日通報,會同本局至本縣湖口鄉長嶺村稽查,查獲何○○駕駛貴公司所屬之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218-Q7、車斗70-UJ),載運土石方,車上攜有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文件上之合法收容場所為「長威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非查獲現場之傾倒地點,故仍視為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MU-399)於106年8月10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2.8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6m-1
- 處分日期
- 2017/09/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夜間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作業時產生噪音,(依據本府公告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
- 處分日期
- 2017/09/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使用製漿機台運轉時產生噪音,經量測後超出噪音管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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