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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051 - 5100 筆)

處分日期
2024/01/29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11月至112年4月),另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再次勾稽發現貴事業於112年3月申報廢油混合物(D-1799)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2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1月9日環管執字第1137100777A號,專案編號:wasteaibc11211)勾稽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事業之車輛GPS系統疑似異常(車號:HBA-6112、35-PZ、42-L3、49-E3、HBA-6368、HH-553、58-CU、60-L3、HBA-6103、HBA-6372、55-CU、35-L2、05-L7、HH-552),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無軌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9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2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9.2分貝。
處分日期
2024/01/26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690地號等14筆土地-「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4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6.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1分貝。
處分日期
2024/01/26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行車輛(牌照號碼:MWE-7825)前經本府通知並限期於112年9月6日前至指定之機動車輛噪音檢驗場所接受檢驗,惟查貴行車輛已逾期未依規定檢驗,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處分日期
2024/01/26
罰鍰金額
NT$2,4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之水污染防治試車計畫書(試車期間:112年9月16日至112年12月15日),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6日稽查時於貴廠放流口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49mg/L、總鉻:5.30mg/L、鋅:182mg/L、硝酸鹽氮:83.5mg/L、化學需氧量:114mg/L。以上項目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總鉻:1.5mg/L、鋅 :3.5mg/L、硝酸鹽氮:5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4/01/2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屬龍潭廠因校正後廢止工廠登記一案,業經本府(經濟發展局)110年2月5日以府經登字第1109050525號函廢止工廠登記在案,且貴事業未於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且本府前於110年9月11日以府環水字第110231340號限期貴事業於111年3月14日前完成補正、111年6月9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154436號函限期於111年12月30日前完成補正,貴事業破產管理人敘明理由申請展延經本府111年12月20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349942號函同意展延至112年6月30日,惟前開展延期限已屆,貴事業仍未完成補正,本府依法處分貴事業在案。本府於112年7月28日府環水字第1120208379號限期貴事業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正,惟貴事業期限已屆仍未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核已違反土污法第9條第1項之事實明確。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1月1日至貴公司督察,督察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固定污染源-磨粉機(E004)連接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之廢氣收集管線破損,致使粒狀污染物從破損處直接逸散至空氣中,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龜山區大華里忠義路二段468號從事餐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3日(星期日)4時5分前往稽查,稽查時見有顧客使用卡拉ok設備進行歌唱行為,經查該店係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之營業場所,逕於店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本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29號之旅館拆除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3日13時32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3台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可聽得動力機具施工噪音,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2年11月1日府環噪字第1120297237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5)拆除作業:第1級營建工程僅採行加壓噴水設施或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其中之一者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1,8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9.9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2年1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06mg/L(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477mg/L (標準:16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使用昶昱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車輛(車牌:BEM-6173與BGF-8917)配合清運產源事業產出之廢活性碳(R-2408),並於遞送聯單清除者上登載「再利用者清除」,惟批車輛未符合再利用者清除之條件。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龜山區公所112年12月25日桃市龜農字第1120042839號函表示,貴事業承攬桃園市龜山區公所-111年度區公園、廣場及綠地設施修繕程(開口合約)[契約編號:契約(111)農經字第13號]已於111年12月29日全數完工,惟本局於112年12月27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活化爐生產日誌,再生處理設備(轉爐)操作溫度多數未達800℃,未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二十四、廢活性碳運作管理規範之「再利用機構應具有熱再生處理設備,其熱再生溫度須達攝氏800℃以上」。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2年12月27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承攬桃園市龜山區公所-111年度區公園、廣場及綠地設施修繕程(開口合約)[契約編號:契約(111)農經字第13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1年12月29日全數完工前,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隨車持有廢棄物清除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01/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關爺東路43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3995-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2年2月22日至貴公司放流口(D01)取樣送驗,經查貴公司訴願主張當時專用管線(D01)已脫落消失,與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之附件放流口(D01)管末照片有不符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4/01/24
罰鍰金額
NT$130,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管制編號:H52A4701)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4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84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 mg/L)。
處分日期
2024/01/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4日至本市八德區榮興路335號(榮興段702、704、705、706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於上揭地點堆置事業產出之廢塑膠,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私設貯存場,擅自從事廢棄物貯存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項第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3
罰鍰金額
NT$1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1/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63-JS)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1/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當時現場營運中且商工登記資料工廠狀態為生產中,貴廠未依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營運前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3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1月9日至貴廠督察,貴廠從事廢銅及廢銅線等再利用作業,屬廢銅再利用機構,督察時查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其產出、清除及處理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1月9日至貴廠督察,貴廠從事廢銅及廢銅線等再利用作業,屬廢銅再利用機構,督察時查廢塑膠混合物於112年4月28日至同年8月7日間以每公斤支付新臺幣5元至7元,委託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處理。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1月9日至貴廠督察,貴廠從事廢銅及廢銅線等再利用作業,屬廢銅再利用機構,督察時查廢塑膠混合物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及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1月9日至貴廠督察,貴廠從事廢銅及廢銅線等再利用作業,屬廢銅再利用機構,督察時查貴事業為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惟於112年4月至10月間之申報紀錄,均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事業現場稽查,違規情形如下:一、未依核定之廢清書於一樓廠房大門口旁設置〔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貯存區。二、現場製程(車修、焊接、精車階段)產出之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及廢銅(廢棄物代碼:R-1302)未登載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三、綜上違規情形,未依核准之廢清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貯存區所貯存之廢棄物未密封貯存且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允晟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報進口燈具1批,經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驗,為含有指定電池物品,惟未檢附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處分日期
2024/01/19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NNX-7132)經本府112年7月26日府環噪字第1120204661號函通知並限期於112年8月25日前至指定之機動車輛噪音檢驗場所接受檢驗,惟查貴公司車輛已逾限期仍不依規定檢驗,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9月19日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12年1月~7月),發現貴事業皆未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事業車輛112年10月31日12時35分經過台61線南下線西交流道,惟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該車輛GPS系統,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0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BA-608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N-439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1/18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長祥路852號從事廢棄物處理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2月3日15時41分接獲消防局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經派員稽查,於17時30分查獲貴公司廠區火災之消防廢水未有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消防廢水經廠內後方排水孔續流至廠外污染承受水體(東勢溪) ,本府環境保護局立即命貴公司立即圍堵並清理該股消防廢水,惟至18時30分止該股消防廢水仍未確實圍堵及清理,持續流入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處分日期
2024/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11日環署循字第1121080916號函,專案編號:EP1120502)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9月至112年3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及石材礦泥(R-0907)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17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聚脂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4),證號:H7081-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12月6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現場有兩間實驗室操作中,主要測試PU及UP槽型反應器之中間產物,實驗室有使用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丙酮、異丁醇等有機溶劑,上述污染源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內,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一致。
處分日期
2024/01/17
罰鍰金額
NT$1,5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PU皮製造程序(M03),操證字第H1586-06號」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3日派員至現場執行排放管道之稽查檢測作業,受測污染源為塗佈機(E003)、液體、液體混和設備(濕式)(E005)及烘乾區(E006),現場污染源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為編號為P003,受測空氣污染物為二甲苯、甲苯、苯、1,2-二氯乙烷、1,3-丁二烯、乙苯、二氯甲烷、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丙烯腈、四氯乙烯、四氯化碳、苯乙烯、氯乙烯。稽查檢測結果:P003甲苯檢測濃度為1.78 g/s,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定甲苯排放管道標準0.0468 g/s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17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漆料化學製造程序-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4431-05號」操作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1年12月26日起至116年12月25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5日派員至現場執行排放管道稽查檢測作業,稽查時污染源汽車調色攪拌區(E113)、模具清洗區(E119)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編號為P008,受測空氣污染物為二甲苯、甲苯、苯、1,2-二氯乙烷、1,3-丁二烯、乙苯、二氯甲烷、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丙烯腈、四氯乙烯、四氯化碳、苯乙烯、氯乙烯。檢測結果:甲苯檢測濃度為0.221 g/s,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定甲苯排放管道標準0.127 g/s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1/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878-EL)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1/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27日19時30分接獲消防局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經查廠內存放之機油、潤滑油經廠房排水口外流至灌溉溝渠,於灌溉溝渠表面見有浮油污染管制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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