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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951 - 5000 筆)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本府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文號:府環廢字第1070217204號,證號:桃回處字第0016-9號),核准登記日期93年5月13日,屬環境部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之「廢棄物處理業」,應依法於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承上,本府111年7月18日以府經工行字第1119054543號函廢止在案,惟查貴事業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規定於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據此,本府以112年7月24日府環水字第1120201257號函通知限期貴事業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按次處罰,惟迄今未收到貴事業相關申請文件,實已違反前述規定,違反事實明確。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20日派員至本市桃園區富國路211號(桃園區星見段475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於該址堆置廢木材、廢塑膠、水泥塊、磚瓦等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1月2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復於112年12月12日派員複查,經查現場仍堆置前揭廢棄物,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仍逕行貯存廢棄物,未完成改善缺失。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現場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R-1210)及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R-1209)貯存位置與許可相符,惟現場電爐製鋼過程汙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汙泥(A-7101)使用太空袋放置於(R-1301)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位置不符,該行為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3-9地號等6筆土地-「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案經本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工地進出口因施工車輛行經時輪胎夾帶泥沙,明顯污染道路並造成路面色差。
處分日期
2024/02/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桃園廠)領有本府核發印染整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1274-07號)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180-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桃園廠)稽查,稽查時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作業中,其蒸氣鍋爐(E401)見有粒狀物逸散且嗅得明顯異味,惟未有效密閉收集氣體,貴公司(桃園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月6日23時12分許派員至平鎮區南豐路161巷16號稽查,該址係臺端所經營之山仔頂親子休閒釣蝦場,於周界可聽得擴音設備產生之噪音,後至店內勘查,是時見有顧客於店內舉辦慶生活動,並使用擴音設施從事音樂表演活動。
處分日期
2024/02/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桃園市大園區青山段441地號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工程---建築工程(空污費管制編號:H111H71039-1)」於工程進行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9條、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設置防制設施,違反項目:(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下稱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2)裸露區域:覆蓋之防塵布、防塵網有破損、毀壞或缺漏,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記缺失10點。(4)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共計22點,核認前次缺失未完成改善,予以告發。
處分日期
2024/02/19
罰鍰金額
NT$6,0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9日接獲民眾陳情貴廠有鹽酸洩漏情事,旋即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雨水道放流口(RD07)有不明液體殘留,稽查人員現場以pH試紙檢測酸鹼值約為1,屬強酸性物質,經本局沿大崛溪巡視至出海口皆發現有大量魚群死亡情形。經查貴廠係於113年1月17日晚間8時20分因鹽酸輸送管線破裂致使鹽酸疏漏,查貴廠疏漏第一時間雖有佈設水線防制酸氣逸散及相關圍堵措施,疏漏之鹽酸及噴灑之消防水導入廠內雨水沉澱池收集,續使用於廢水處理設施,惟查貴廠於113年1月17日發生鹽酸疏漏事件,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遲至113年1月19日本府因接獲陳情始知悉上情。查貴廠雖有採取進行緊急應變但疏漏情況未全面圍堵,致使鹽酸疏漏至廠外承受水體(大堀溪),經本府監測大堀溪水體酸鹼值從原先正常值7驟降至2.3,造成下游河川魚群大量死亡,已嚴重影響該區域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4/02/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8月18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三段231巷95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從事廢鋁(R-1304)批發零售業,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1月15日前完成改善;後本局於112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複查,貴公司仍未具備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2/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113年1月5日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製程質量平衡流程圖中係將收受之紡織污泥(R-0906)貯存於廠內污泥暫置區,直接進入污泥烘乾機處理,惟貴公司因收受部分含水率較高之污泥會將其倒入槽體中(槽體內仍見有污泥殘留情形),透過馬達、管線打入廢水處理設施,經沉澱後再將污泥抽起,經由脫水機(作業中)脫水後進入污泥烘乾機烘乾,該流程情事明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55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5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發現貴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2款及第6條3款規定,採計違規點數共12點,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12年6月16日前完成改善,後貴廠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府同意展延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4日派員複查,查前揭缺失(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第4條規定)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分。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2,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硫磺回收處理程序(M14),證號:H6488-03號」操作許可證。查該公司於112年10月21日高燃燒塔(A11A)有排放情形,其排放時間為上午0時至7時,排放時間約8小時,廢氣總流量為10865.91CMH。另A11A輔助燃燒型式為無輔助燃燒型式、塔頂截面積為0.13m2、排放期間廢氣最大流量為0.41Nm3/s(1484.89/3600=0.41),故當時排放速度最快為3.17m/s,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排放速度小於17m/sec時,總淨熱值(HT)應大於8MJ/Nm3;惟A11A前開排放時間,HT分別為0.4、0.41、0.38、0.39、0.4、0.39、0.39及0.4 MJ/Nm3,未達法規要求HT應大於8 MJ/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桃園廠空氣污染物去除設備-洗滌塔(A404)壓差顯示為15mmH₂O(許可範圍2~10mmH₂O),經現場人員進行壓差故障排除,仍為上開數值。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30-R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708-ENA)前經本府通知並限期於112年5月29日前至指定之機動車輛噪音檢驗場所接受檢驗,惟查貴公司車輛已逾期未依規定檢驗,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MCZ-7799)前經本府通知並限期於112年8月18日前至指定之機動車輛噪音檢驗場所接受檢驗,惟查貴公司車輛已逾期未依規定檢驗,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325-NEV)前經本府通知並限期於112年7月7日前至指定之機動車輛噪音檢驗場所接受檢驗,惟查該車輛已逾期未依規定檢驗,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139地號、140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7時50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挖土機進行出土作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139地號 、140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4日(星期日)13時51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吊車進行物料吊掛作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182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6日(星期二)3時1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灌漿幫浦車及水泥攪拌車各1台)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八德區大興路700號附近的鐵皮搭棚經營大富小吃店(市招:海廣音樂酒吧),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4日4時55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12年11月1日公告之府環噪字號1120297237號公告事項一、(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八德區大興路700號附近的鐵皮搭棚經營大富小吃店(市招:海廣音樂酒吧),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7日1時55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 府112年11月1日公告之府環噪字號1120297237號公告事項一、(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 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八德區大興路700號附近的鐵皮搭棚經營大富小吃店(市招:海廣音樂酒吧),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3日3時48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12年11月1日公告之府環噪字號1120297237號公告事項一、(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232,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中正路109巷1號左側承造「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BOT計畫輸水管線設施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2日派員前往勘查,查貴公司進行立坑作業產生之含泥廢水未經沉澱等有效處理,便逕以沉水馬達抽取至道路側溝排放,該股黃泥廢水再經由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原專業技術人員吳○○112年11月16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112年12月1日前)以書面報請本府備查並於期限內完成核定設置,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399)]於110年4月至112年3月貯存量約為0.38公噸,於112年3月清除約0.22公噸 ,惟112年3月31日前尚餘約0.16公噸未清除,且該剩餘有害事業廢棄物產出時間為110年4月至112年3月已貯存超過展延期限。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7月26日、7月27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991巷11-1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印刷業,查製程:客戶提供物件(塑膠件)>部分使用去漬油擦拭>經廠內印刷機印刷(部分以手動噴漆上色)>品質檢驗(部分塑膠件於成品檢驗時會產生塑膠邊角料)>包裝>成品,並產出廢塑膠(R-0201)、廢布(D-0803)及廢油漆、漆渣(D-1701)等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0月25日前完成改善;後本局於112年12月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複查,貴公司仍未具備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3日前往複查,現場貴公司提供蒸氣鍋爐紡織污泥使用資料供查核,查貴公司112年9月、10月、11月、12月申報之紡織污泥使用量仍超過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範(336公噸/月)。
處分日期
2024/02/1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處堆置廢鋼骨、鋼筋及廢鐵等物逕為販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於該址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2/16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MRQ-6230)前經本府通知並限期於112年8月9日前至指定之機動車輛噪音檢驗場所接受檢驗,惟查貴公司車輛已逾期未依規定檢驗,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6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二段208號),經查貴公司毒化物運作紀錄「二甲基甲醯胺」結餘量與運作紀錄表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2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2年11月份)運作紀錄申報,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3年1月2日會同衛生局及相關單位至貴公司(本市平鎮區東勢里中興路九龍段172巷50弄66號1樓)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食品製造業,廠內設有乙座燃木鍋爐,稽查時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使用廢木材(板)(R-0701)作為燃料,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梅獅路二段169號店外水溝發現有廢水(表面含有油花)排放,經查貴公司從事自助餐業,店內部設有油水分離槽,惟油水分離效果不佳,導致含油花廢水流至該店外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1,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8日派員至觀音區工業八路35巷159號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加工業,查廠內設置噴砂機臺12組,馬力與電熱合計達66.6千瓦,使用鋼珠作為噴砂原料,經貴廠人員提供111年度鋼珠進貨單據約13公噸,廠內庫存剩餘量約2公噸,故111年度實際研磨材料使用量約11公噸,且貴公司廠房規模達2,400 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 、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二批第二類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本府核發設置與操作許可證逕自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47-SL、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2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0861、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2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G-0501、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2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D-605、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2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52-GE、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2月2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桃園市機場捷運A21站地區區段徵收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10日7時19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吊車)運轉聲響,該行為已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雙嶺段1411地號等1筆承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11日12時40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吊掛進行灌漿作業,該行為已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雙嶺段1411地號等1筆承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5日7時26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空壓機及推土機運作聲響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普忠里環中東路562號從事團膳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清洗廢水經油水分離設施處理後排放,惟處理後清洗廢水處理效果不佳,導致含油脂及浮渣之黃褐色廢水經由油水分離設施排放至道路側溝 (地面水體),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九標公滯六聯外排水及廢棄物清理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因工區外自來水管破裂流入工區內,後將工區內黃泥廢水抽至道路側溝,並由箱涵續流至南崁溪,致污染水體水質污染。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稽查查獲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1,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廠督察,督察時印刷電路板製造作業中,經查貴廠廢棄物貯存區上方鐵皮施工時,廠商將污水井抽至廢水廠之管路截斷,致使在污水井上方進行電漿電極清洗作業之酸性廢水流入污水井時,高液位馬達啟動後於截流管流出至地面,貴廠雖立即關閉馬達並清洗地面,惟清洗過程中有少量清洗廢水及清洗電漿電極過程地面殘留廢水一併流入污水井旁緊臨之雨水井,後續再流出至廠外雨水下水道 (RD01)。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108,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惟皆未完成前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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