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751 - 13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廢木材產生明顯粒狀物排出散布於空氣,雖裝置洗滌塔收集及處理設備,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處理,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廢木材產生明顯粒狀物排出散布於空氣,雖裝置洗滌塔收集及處理設備,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處理,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2,581,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廠廠外側溝有不明灰白色廢水流出,經採樣檢測結果,pH值:10.6、化學需氧量:213mg/L、懸浮固體:1,41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本府環境保護局即入廠稽查,發現貴廠現場人員利用自來水清洗製程材料,惟該清洗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出廠外水溝;查貴廠僅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採行貯留廢(污)水),卻違法排放廢水。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1,5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3.5、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230mg/L、鎳:1.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鎳:1mg/L)。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廢木材再利用檢核相關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廢木材再利用檢核相關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M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001之管道戴奧辛濃度稽查檢測,稽查時前端污染源旋轉爐(E001)運作中,其戴奧辛濃度檢測結果為0.759ng-TEQ/Nm3,已超出「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所定戴奧辛排放限值不得超過0.5ng-TEQ/Nm3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2V-85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A-835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貴公司鍋爐使用燃料油為重油並設有重油貯存槽,重油貯存量容積最多可達34781.11公升,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規模,惟現場未設置防溢堤。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核可文件(證號:176-03-J0039),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5日;「三乙胺」核可文件(證號:121-03-J003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8月7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161號)稽查,查貴公司於109年9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三乙胺」運作紀錄結餘量分別為2.25公斤及13.7公斤,申報量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10月12日(因遇假日延長申報截止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9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核可文件(證號:046-03-J0174),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15日;「重鉻酸鉀」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30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15日;「鉻酸鈉」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388),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3月31日;「鉻酸鉀」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388),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3月31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新屋區石磊里中華路1245、1245之1號)稽查,查貴公司109年8月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氰化鉀、鉻酸鈉」結餘量分別為210公斤及309.84公克,「重鉻酸鉀」於8月4日及24日各使用2.45公克,結餘量為103.32公克,「鉻酸鉀」於8月25日使用4公克,結餘量235.7公克,與現場貯存量皆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9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8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之事業廢棄物B-02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8月3日聯合稽查,現場採樣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太空包,檢測結果為戴奧辛檢測值287ng I-TEQ/g、萃出液中總鎘檢測值10.8mg/L、萃出液中總鉛檢測值41.7mg/L,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廢棄物代碼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不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A-756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KY-115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1日7時38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2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三、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7月27日環署督字第1090056933號函,專案編號:EP10906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11月至109年5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8桃廢處字第0077-6號),本局前於109年8月4日桃環事字第1090070392號函(109年8月6日送達)要求貴事業於文到日起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提供資源化產品相關紀錄及憑證含工程使用地點照片(工程逐筆檢附使用照片,且照片應具備工程告示牌、施工單位、地點、拍攝時間等資訊)等資料;惟貴事業於109年9月10日(109)109091001號函提報8月份資源化產品相關資料仍未逐筆檢附工程使用地點照片,僅提供該月份部分日數工程照片,皆未有相關工程告示牌及照片時間,不足以佐證資源化產品之使用流向,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水泥製品製造程序)-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10日派員會同貴廠人員進行查核,查核時M02污染源氣化爐(E201)、旋轉式乾燥爐(E202)、二次燃燒室(E203)、氣固分離器(E204)操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1)之活性碳噴注設備未啟用(監視儀錶未顯示操作讀值 Kg/hr),與許可證(頁次:11/21)核定之操作值0.2~0.4 Kg/hr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N-050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J-172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E-383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4663-VT)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E-305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EK-603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721-S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LJ-418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17日(星期六)下午1時34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刻正使用2台挖土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4桃廢清字第097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8年11月5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惟遲於109年11月5日(本局收文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為人經營之園藝社於該地點堆放木質棧板、園藝用土及雜物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車號(AWS-3591)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09年11月9日內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氣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GD-602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4460-M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K-21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377-VA)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L5-289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AAJ-33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26,8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車行路徑: 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2)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製程廢水未經處理,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洗攪拌器具上附著之水性抗貼合上光油(親水性),經清洗後會溶解產生白色廢污水,該股白色廢污水排放至霄裡分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2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R-0201)批發零售,於現場將廢電線、電纜破碎後之廢塑膠進行分選後販賣至元祥興業企業有限公司,該行為係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編號四、廢塑膠之再利用行為,惟查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清洗雨水槽產生之混濁泥水排放至場外污染道路側溝。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人員以桶子盛裝柴油供廠內動力機具使用時,因操作不慎,導致柴油洩漏至地面,並續流至廠外污染道路側溝。
- 處分日期
- 2020/11/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220-TJ)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460-JH)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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