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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901 - 13950 筆)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14日前往本市蘆竹區長興路3段36號稽查,貴事業逕收受事業產生之廢鐵(R-1301)下腳料於現場堆置,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九)之再利用機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石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41,741,142元,工程面積:4279.06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平00829號,管制編號:H51B7886),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10月6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251739號函說明四,該工程已於107年5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9月1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石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5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8桃廢處字第0077-6號),案經本局109年7月10日派員至貴事業廠區稽查,發現貴事業許可證所登載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之貯存區內存放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199),未依許可規定貯存事業廢棄物,以上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管制編號:H46A5339)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5305-03號);查該公司前述製程屬「第一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污染源E006旋轉式乾燥爐等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2級,需每六個月進行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濃度、氣體組成及排放流率檢測;惟查貴公司自107年5月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108年下半年度期間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R-489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LD-215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2523-KA)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違反地點經營百醇飲食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惟臺端於晚上10時之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周界聽得明顯使用卡拉OK設備產生之歌唱聲響,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予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6號),惟查清除許可證並未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即逕行將清除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棄物代碼:E-0217)之廢棄物貯存於違反地點,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廠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之壓降為6c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規範:10~18cmH2O)。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045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38-Z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76,4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48,8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次派員至該廠稽查,現場專責人員許兆佑先生未在現場,且該廠未備有請假紀錄簿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5月26日派員前往違規地點(本市八德區大仁里和平路1346巷35號後方)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油水分離設施處理效果不佳,產生油污污染後方溝渠。依據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桃園市水污染管制區」公告事項三、(一)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水體係指河川、湖潭、水庫、池塘、灌溉渠道及各級排水路,案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09年10月7日現場勘查發現貴事業之原料、半成品及廢棄物等堆置於非屬工廠登記範圍,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檢附廠區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收受廢木材破碎再利用,以露天貯存方式於廠區內,惟廢木材有飛揚、逸散、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任○○已於109年1月31日申請註銷並指派羅○○代理,業經本局同意備查在案,惟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規定,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廢水處理程序產生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迄今尚未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收受營建工程之廢木材再利用為鍋爐之燃料。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查再利用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代碼:D-0599)」及「廢鋁(代碼:R-1304)」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油墨製造程序-印刷油墨化學原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73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前於貴廠周界嗅得異味情形,另查獲貴廠固定污染源研磨區(E003)作業時未密閉操作,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密閉收集)。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MW-91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67,78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河道疏浚工程稽查,發現有2台挖土機進行河道整理開挖且未採行水污染防治措施,於挖土機作業地點上、下游10公尺以上之適當地點採樣檢測結果,上游懸浮固體:29.6mg/L,下游懸浮固體:184mg/L,因開挖擾動造成溪水呈灰泥色,並使該河段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30%,造成河川污染。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放流槽(T01-13)有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之管線,與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另查於廠內雨水溝設有一沉水馬達,於收集後抽至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3),未依規定分流收集廢(污)水與雨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201,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並於109年8月3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567),限期於109年9月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8月19日)貴公司檢送放流水水質改善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25日派員複查採樣查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pH):9.5、生化需氧量:65.8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至9.0、生化需氧量:5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更換槽體藥水產出廢酸洗液 (R-2502 )有害廢棄物,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7年11月開始申報貯存產出之廢酸洗液 (R-2502 ),遲於109年9月清運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7日至貴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002氮氧化物稽查檢測,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燃油鍋爐(E008)操作中,其檢測結果:總氮氧化物濃度為171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氮氧化物100ppm)。
處分日期
2020/10/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32-13號),經現場查核,貴公司所收受之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雖以太空袋承裝,惟未密封盛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其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旋風分離器、洗滌塔),發現缺失如下:(一)洗滌塔(A003)之洗滌液流率為200L/min(許可操作值為400~600L/min)。(二)洗滌塔(A004)之洗滌液流率為75L/min(許可操作值為170~270L/min)。(三)洗滌塔(A004)之洗滌器之壓降為9mmH2O(許可操作值為20~60mmH2O)。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35-GK)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21-ZU)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Z8-626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及氨氮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9年7月8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566),限期於109年8月7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8月4日)貴公司檢送放流水水質改善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7日派員複查採樣查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40.1mg/L、氨氮:34.2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氨氮:2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313-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9年6月4日完成機構地址變更,惟遲於109年10月7日(本局收文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來函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鄭○○已於109年5月15日離職,惟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指定公告已於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規定,應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9日派員至本市大園區國際路一段745巷69號稽查,經查該址由貴公司作為倉庫及外勞宿舍使用,另於該址發現貴公司進行露天燃燒垃圾及木頭之情事,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GU-318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桃園區大德三街162號後方空地,堆置大量施工拆解物(地板保護板、磁磚、混凝土塊、空油漆桶及些許生活垃圾),影響附近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NR-180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30日(星期日)下午13時33分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市桃園區建豐街31號旁工地從事辦公室、住宅新建工程稽查,發現打磨機正進行修整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7日下午1時35分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廠(管制編號:H4505480)稽查,查核時於3樓實驗室內查獲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成分含量99.9%W/W,數量共計1瓶(含瓶重)527.3公克,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取得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逸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合約金額:173,130,958元,工程面積:885.2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1029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9月2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245612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8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9月3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逸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8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收受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木材再利用為鍋爐之燃料。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排放管道之異味污染物檢測值(5,500)仍未符合排放標準(1,000)。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OQ-639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6-566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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