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651 - 10700 筆)

處分日期
2019/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現場查獲貴公司進行屋頂防鏽工程,惟未妥善防範致清洗時塗料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0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車輛進出夾帶泥沙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19/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人行道切割石材過程未妥善防範致粉塵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廢棄物貯存區貯存D-0902無機性污泥太空包裝約66包,惟於今年未申報其產出量。
處分日期
2019/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未依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內容,記錄硫酸使用量。2.貫流鍋爐產生除污用水排放至廠內集水溝,未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且該股廢水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3.現場貯存D-0899廢纖維布太空包裝約8包,惟該廠申報貯存量為零,另該廠產出非有害集塵灰係回廠再利用,未確實申報使用量及未申報產出量。
處分日期
2019/11/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金屬軋造程序(M05)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09-02號),依許可證核定內容製程鋼胚使用量為43萬5,100公噸/年、漆料1.3公噸/年、鋼鐵產量為41萬8,200公噸/年,惟本局於108年8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依貴公司提供之原物料報表內容,該製程107年度鋼胚使用量為53萬1,965公噸、漆料使用量為3.63公噸、鋼鐵產量為51萬0,430公噸,均逾許可證核定量之10%容許限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二廠於本市本市豐原區朴子里豐勢路二段866巷13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4 - 03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8年1月15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1/0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該商號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0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商號未妥善防範致泥沙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23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容器、紙類免洗餐具、玻璃容器及鐵罐等資源回收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暨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龍井廠)從事預拌混凝土及水泥製品製造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龍井廠)執行督察作業時,查獲貴公司(龍井廠)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中人工粒料原物料之使用量1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處所屬「武陵遊客中心」於本市和平區平等里武陵路3號從事遊樂園(區) ,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95-06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處所屬「武陵遊客中心」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2.查處所屬「武陵遊客中心」已於105年12月13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402巷36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03-11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公司已於107年7月3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1之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59-05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定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已於107年9月11日完成代理人設置,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2號從事魚市場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86-00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公司已於107年8月6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4日至「王記汽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 」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及工地周圍有廢舊建材造成髒亂。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4日至「悅築建設東湖段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6日至「群喜汽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16日至「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防災公園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16日至「悅築建設新榮和段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0/3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19日至「欣宜建設有限公司等一人9戶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108年度灰塘水質維護工作」,案經本局於108年9月19日9時57分派員至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與環港南路路口附近及第一期灰塘區南側第3B區觀測,發現貴公司承攬上述工程,現場第一期灰塘煤灰堆置區因未能妥為覆蓋有效防制粒狀物質飛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等措施致塵土飛揚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220巷35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22-04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定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公司已於105年12月22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3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21日16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義里段872、874地號委託中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開發「鼎源生技食品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252巷46號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7-06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定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已於107年3月28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下腳料(木條、木板),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又委託清除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另清理廠內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5條第1項及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貴公司貯存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逸散污染周界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局經管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及垃圾散落,且經108年8月19日稽查結果未依本局108年8月6日以中市環清字第1080090816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出入口及鐵釘(絲)、廢木條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未依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再利用種類(編號七營建混合物)及管理方式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水污染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作業區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及泥水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南興路與南興一路交叉口)執行查核時,查獲貴公司現場有數項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1款、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情事,其缺失如下:(一)堆置區設有阻隔牆,惟阻隔牆高度未達實際堆置高度1.25倍,記缺失4點。(二)運輸車輛未以防塵網緊密覆蓋貨箱,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未有效清洗,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四)洗車設備無加壓沖洗功能,公私場所門口及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本次合計2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醫療廢棄物處理,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14-03號),本局於108年9月19日14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運作中,惟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活性碳添加槽內活性碳已空料(設備未添加活性碳),且排放管道大量排放白(灰)煙,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正常運作致排放管道排放大量白(灰)煙。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前往該公司稽查,查獲該公司清理沉澱槽未設置有效防範措施,致夾雜塑膠膜片等廢棄物之廢水逕排放於周邊溝渠污染下游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段2267地號等14筆土地施作睿仁建設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8月9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龍津段367地號等17筆土地施作金軒建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9月2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神林路一段9巷12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93-08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8年1月25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22日17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於108年9月16日10時30分協請貴企業社人員確認,貴企業社於本市大里區文心南路1117巷8號從事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再利用,惟未取得再利用資格從事廢木材收受行為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該公司承攬「慶山建設辦公室新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泥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醫療廢棄物處理,領有本局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7中市廢處字第008-10號),本局於108年9月19日14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於廠區外門口堆置2桶焚化底渣(廢棄物代碼:D-1103),現場有明顯滲出水(pH:10.7)污染地面與流至廠區外溝渠。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9日9時45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幼獅廠,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九街5號)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台中發電廠一期灰塘區第3B區地質改良工程」,案經本局於108年9月19日09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與環港南路附近巡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上述工程,工程區域無有效灑水或未舖設有效防制粒狀物質飛散之舖面等措施致塵土飛揚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及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隆昌交通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IA-128車輛於108年9月27日10時9分行經臺中市臺中港西碼頭,經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4.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68%超過法定排放標準5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52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28 - 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8年7月2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第 214 頁,共 52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