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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401 - 10450 筆)

處分日期
2019/12/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審視動態影像檔案資料,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掉落砂石致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現場牆面及便器仍有遍布蛾蚋情形,已嚴重影響環境衛生及民眾觀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7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本市龍井區中山段1270-5地號等46筆土地施作新而雅建設13期新建工程B,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2/17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本市龍井區中山段1270-50等17筆地號施作新而雅建設13期住宅新建工程A,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東區大智路192巷20號進行房屋拆除工程,本局於108年10月13日11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拆除後之營建混合物未妥善貯存,致污染他人土地地面。
處分日期
2019/12/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堆置廢棄物(生活垃圾等)於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18)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59-03號),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XF01煙煤堆置場已將煙煤堆置於室內煤倉,惟該煤倉南北兩側未完全密閉,與許可核定(應以封閉式建築物為限)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派員至「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事務所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7B72031-1)」稽查,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第8條,記10點)及裸露地表覆蓋實施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4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針對現場原料貯存與廢清書不同,另檢視現場產生廢棄物與廢清書不同卻未辦理變更,已涉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1日至「王記汽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 」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1日至「張益壽幼兒園.補習班新建工程」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6日至「盛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13日至「台中市烏日區溪南東段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2/14
罰鍰金額
NT$6,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領有本局核發之M01~M08、M13、M14鍋爐發電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08年12月14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108年12月3日裁處書、函辦理限期改善屆滿複查作業,查獲台中發電廠M02、M03、M06、M07、M13、M14製程運轉中,仍有生煤持續使用,顯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司機以車輛(車牌號碼:228-TE)載運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暨第49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3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過程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18日9時42分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所領有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字第0896-01號)已失去原效力,且現場噴砂機及砂回收處理機等許可證所登載之設備皆作業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崑鈺營造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YM-2081車輛於108年11月21日14時41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旻誠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V-252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11月21日9時2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建發汽車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56-GJ車輛於108年11月21日9時37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永樺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SX-529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11月21日14時4分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3.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民眾租用貴商號所設置之動力機械(高壓清洗機)從事車輛清洗行為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2項第6款:「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六) 使用動力機械從事餐飲、洗車、洗染、印刷等商業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沙鹿區O路O巷O號從事油類加工食品製造作業,本局於107年12月26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員工進行清洗作業產生之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沙鹿區O路O巷O號從事油類加工食品製造作業,案經本局於108年1月7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防制設備設置處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沙鹿區O路O巷O號從事油類加工食品製造作業,案經本局於108年1月16日11時29分及1月17日17時整採證之影像檔案,發現貴公司防制設備設置處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另於108年1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出示違規事證影像檔案作為告發依據。
處分日期
2019/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案經本局108年10月30日前往貴公司稽查時發現現場尚無設置地磅及洗車台,與本局108年6月14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附件二(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分公司於臺中市北屯區平田段986地號因管線阻塞破損致油污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因切割作業產生之鋁屑及紙條,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未經許可登記之水肥車載運水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本市南屯區南屯段1410之2地號等13筆土地施作臺中市南屯國民運動中心興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1月27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2/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本市沙鹿區南勢坑段埔子小段406之2地號等32筆土地施作臺中港區運動公園興建工程-建築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7月1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6,8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L0401489),位於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44-03號)屬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費)徵收對象,惟貴公司(二廠)107年第2期(7月至12月) 水污染防治費未於法定期限前(108年1月31日)完成報繳,經本局發函催繳,仍未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義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及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6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店家油水分離槽疏於維護保養導致效能不佳,排放油污水至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因圍牆油漆作業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油漆溢流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加工作業時,未妥善防範致油漬及殘渣物污染廠外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因清洗路面作業產生之污水,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因清洗區廢水未有妥善防制措施致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74-02號),本局於108年10月4日派員至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管土地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違規事項:(一)現場X001~X004堆置場生煤採露天堆置,與許可核定不符。(二)107年11月1日執行周界定期檢測,申報日期為107年12月4日,未於定期檢測後30日內完成網路申報。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大邦交通有限公司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20-01號),本局於108年10月4日派員至大邦交通有限公司所管土地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違規事項:(一)現場X001堆置場生煤採露天堆置,與許可核定不符。(二)107年11月1日執行周界定期檢測,申報日期為107年12月4日,未於定期檢測後30日內完成網路申報。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該商號從事食品製造業,惟未具有效防治收集處理措施,致作業產生之廢水逕排放於鄰近東安大坑溪污染水體。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經本局於108年10月24日14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收受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養雞事業(為登記飼養規模8萬隻以上之養雞畜牧場),領有農政機關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所產生之廢棄物應以網路方式申報,案經本局108年11月21日稽查,108年1月至108年8月間無R-0104禽畜糞產出與清除聯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98-00號,有效期限自103年3月21日至108年3月20日止),依許可證核定內容定期檢測後30天內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電子網路傳輸方式,將檢驗測定結果摘要表向本局申報,本局於108年1月25日中市環1080010161號函核准貴公司前述製程定期檢測併同試車檢測執行,貴公司於108年2月11日執行檢測作業,惟截至查核當時貴公司仍未完成定期檢測結果申報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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