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01 - 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3月17日於本市六甲區龜仔港203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6年7月出廠(第2期車)的D2-04*5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3月3日在本市永康區王行路539巷9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該公司所有104年4月出廠(第5期車)的*AQ-205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0.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0.6m。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貫倫科技有限公司工場(廠)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麻豆區新建段443、444、445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4)南工拆字第00005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4年2月2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有部分已先行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XH-1X65於2024/12/30上午12:22:40在台86-臺南市X南交流道X出口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 處分日期
- 2025/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AXL-5X86於2024/12/19上午11:43:00在台61北上竹X交流道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 處分日期
- 2025/03/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XR-3X00於2024/12/10上午11:50:36在國1-臺南市安X交流道南X出口(2)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 處分日期
- 2025/03/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2月26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新市北上地磅站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臺端所有86年4月出廠(第2期車)的KEV-61*9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5/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吳朝曲等2人倉庫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北區大興段1473、1475、1476、1497~1500、1503及1504地號等9筆),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468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4年2月7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5/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02日16時00分至六甲區龜子港161巷22號前巡查,現場貴公司正從事新建住宅工程,當時於出入口見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砂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5/03/20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有關貴公司所有機動車輛(車號:NRQ-1695)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3年10月18日環空字第1130137850號函通知限期於113年11月22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3年10月22日完成送達),惟臺端逾期未檢測。
- 處分日期
- 2025/03/20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有關貴公司所有機動車輛(車號:573-PLB)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3年12月26日環空字第1130170863號函通知限期於114年1月24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3年12月30日完成送達),惟臺端逾期未檢測。
- 處分日期
- 2025/03/20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有關貴公司所有機動車輛(車號:NNR-5919)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4年2月6日環空字第1140014987號函通知限期於114年3月14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4年2月8日完成送達),惟臺端逾期未檢測。
- 處分日期
- 2025/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查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定期申報資料,惟臺端並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5/03/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02月0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計畫書於111年09月29日經本局備查在案,迄查核當日貴公司已逾2年期限未依規定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第3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4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公司承攬安鵬建築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27B2505)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承攬安鵬建築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於113年9月至12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產出、貯存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6日本日配合事廢科、環境部執行六甲區聯合稽查,貴廠自述袋式集塵器(A05、A06)濾袋於113年4月6日更換,惟稽查時無法提供本局核定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定1年更換1次之紀錄及佐證。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查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定期申報資料,惟貴公司114年2月7日始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西港廠從事橡膠製品製造業,經查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定期申報資料,惟貴公司西港廠114年2月4日始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4年1月1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98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65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42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7月03日至貴公司X德廠執行事業稽查,現場發現廠房外空地(圍牆內)堆置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未妥善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7月03日至貴公司X德廠執行事業稽查,現場發現廠房外空地(圍牆內)堆置廢塑膠混合物(D-0299),勾稽貴公司仁德廠110年01月至113年06月上網申報資料,發現該廢棄物貯存量皆申報為0,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4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公司承攬王X皇、楊X豪、楊X勝、楊X哲、楊X顯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9800399) 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承攬王X皇、楊X豪、楊X勝、楊X哲、楊X顯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新建工程於113年9月至12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產出、貯存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25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東區中華東路一段與瑞祥街口(東區平實段45及45-1等兩地號)工地稽查,現場因未妥善維護,致使有砂土污染周界路面情形(拍照存證),顯已影響環境衛生,將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3年8月29日13時58分執行本市線上即時服務系統市民信箱案件稽查時,發現黃金海岸小美軍沙灘男廁便器及洗手台缺水、垃圾桶未加蓋、便器積垢有穢物、門窗地板及牆壁髒汙、周遭環境髒亂、清潔工具任意放置、未懸掛清潔人員出勤及檢查人員紀錄表及每日清潔次數未達兩次以上等,依本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計點達35點。
- 處分日期
- 2025/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3月14日於本市南區濱南路600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臺端所有93年4月出廠(第3期車)的9*39-WR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
- 處分日期
- 2025/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2月17日在本市永康區王行路832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4年6月出廠(第3期車)的8*51-LX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3月11日於本市南區新樂路88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臺端所有100年4月出廠(第4期車)的21*8-F3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2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4年1月1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79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02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550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14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當日另查貴場回收水錶未每日記錄其回收水錶讀值,按貴場表示其回收水錶也因阻塞每日讀值均一樣故沒記錄,貴場回收水錶顯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水錶讀值。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14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當時有廢水排放,惟其放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下稱水錶)讀值自114年2月3日至114年2月10日均停留在85770,按貴場表示該水錶故障近日內將請人來修復,貴場設備顯未依規定妥善維護維持正常功能。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其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貯留許可文件,經查貴公司依規定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7月至12月之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惟貴公司截至114年2月3日止,尚未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已逾申報期限。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拋棄一般廢棄物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13日10時34分派員至本市關廟區南雄南路195號稽查,稽查當時於確見貴商號露天燃燒木棧板裁切邊角料,現場未有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2月24日於本市安南區本田路二段399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5年11月出廠(第4期車)的10*5-K3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2月19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地磅站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9年2月出廠(該引擎出廠年月適用於第5期車範圍)的KEN-2*87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排放標準為0.6m-1。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2月18日在本市仁德區義林路與義林三街旁空地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0年7月出廠(第3期車)的BJS-68*3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5.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勾稽定檢申報,發現臺端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定檢申報未於114年2月3日前完成網路上傳完成定檢申報,惟查始於114年2月4日完成網路上傳。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3年10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廢水經前處理後至T01-7放流槽排放至官田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惟T01-8至T01-10(污泥處理流程)已無運作,許可仍有該製程,故現場操作方法與核准之水污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不同。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2年12月21日以環稽字第1120163850號函函附112年12月18日環土土裁字第112120012號裁處書,針對金銧有限公司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裁罰新臺幣10萬元整,及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處環境講習4小時,本局另於113年11月26日以環土字第1130156393B號函檢附環境教育講習通知單,請金銧有限公司於113年12月20日至環境部接受環境教育講習,惟該公司未依通知單時間地點出席講習亦未依規定申請延期,違反土污法第41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9月19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場(管制編號:D9X03082)於113年5月至8月未進行上網申報製程之原物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的網路上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3月7日於本市山上區北勢洲9-1號旁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4年4月出廠(第3期車)的05*0-LY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有車號723-LUR重型機車,經查該車未依規定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依法逕行告發。﹝發照日期:1月﹞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號CUX-293重型機車,經查該車未依規定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依法逕行告發。﹝發照日期:1月﹞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號PR5-016重型機車,經查該車未依規定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依法逕行告發。﹝發照日期:1月﹞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旅館(飯店)民宿業,經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勾稽定檢申報,發現臺端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定檢申報未於114年2月3日前完成網路上傳完成定檢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79,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復興廠從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督察,於永康區復興路26巷內發現有異常管線正在排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79.4mg/L(最大限值30mg/L);另於113年11月4日追查前述管線來源為該公司復興廠,其廠內晶圓片研磨、拋光製程產出廢水,經簡易沉澱後排放到廠外水體,尚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依規定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7月至12月之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惟貴公司迄今未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已逾申報期限。於114年2月6日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1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分公司從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業,經本局114年1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樣乙組送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2.3 mg/L,標準值30.0 mg/L;化學需氧量123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46.6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石油化學業依規定應於113年7月31日前申報113年1月至6月之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惟貴公司迄今未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已逾申報期限。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石油化學業依規定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7月至12月之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惟貴公司迄今未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已逾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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