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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51 - 1000 筆)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22日15時16分前往,稽查時至柳營區中山西路一段及建國路路口巡查,於劉純純住宅案、騎樓新建工程出入口見貴公司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砂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4年1月14日10時12分於本市仁德區中山路48巷13號前堆放製程材料,因未做好防制措施致油污污染地面,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3年12月17日15時10分派員稽查,發現李姓員工於廠內熔煉設備進行事業廢棄物(擦拭紙)燃燒處理工作,有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現場拍照存證),雖有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空氣污染物,有明顯之粒狀汚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號RZ3-223輕型機車,經查該車未依規定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依法逕行告發。﹝發照日期:4月﹞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4年1月23日22時50分確有使用動力機具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灌漿),現場錄音存證。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局於114年1月6日派員稽查,查核原水措許可文件WN01 、WN02、WN03作業廢水為經過10個處理單元再至放流口,現場為流經15個處理單元。現場T01-01至T01-13單元尺寸、材質及相關機具皆與原許可文件不符。許可文件內容生活污水編號為WM01、WM02、WM03,現場有WM05、WM06生活污水 ,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有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將該公司環科二廠廠區作為廢棄物貯存場,惟該廠所堆置廢棄物與本局核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1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廠區內空地見有放置D-0299(廢塑膠混合物),明顯與本局核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係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本局人員113年12月17日15時10分派員稽查,發現李春麗於廠內熔煉設備進行事業廢棄物(擦拭紙)燃燒處理工作,以上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辦理。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翰億實業有限公司工場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安定區海寮段1480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326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26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部份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號碼:KEN-1272)於113年12月11日12時許行經本市安南區安通路二段,車輛載運混凝土洩漏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行清運機具車號HX-9X2於2024年10月21日於台6X線南下橋頭交流道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臺端即万茶川茶飲從事飲料店業,本局經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13年12月9日執行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稽查,現場發現貴店有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3年11月8日前往,於貴公司後方空地見有堆置廢木材(下腳料)、棧板情事,經確認為貴公司所堆置,因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5日至貴廠執行聯合稽查,經查原料使用完畢所衍生之廢鐵桶未依規定確實委託合法處理機構進行廢棄物處理。
處分日期
2025/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X廠負責人地址與機構地址於112年7月10日已完成地址變更,明顯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變更。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05日15時30分前往,稽查時至貴公司柳科廠巡查,會同貴廠人員,當時於廠外、路旁露天堆置大量廢布、廢塑膠淋膜紙其貯存地點為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 R1401219)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405-02號),經本局於113年12月19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查貴公司台南廠M01製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集塵器壓降為10mmH2O,低於許可操作條件(許可核定範圍50~200mmH2O),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參數未符合許可操作限值,另查其12月份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自12月11日至12月19日其M01製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集塵器壓降數值皆為20mmH2O,低於許可範圍,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可稽。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經本局於113年12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自113年12月23日起均未依照規定記錄每日累計水量讀數及用電度數。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勾稽定檢申報,發現臺端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定檢申報未於114年2月3日前完成網路上傳。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31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場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場(管制編號:R1XX4154)於113年7月至11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31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公司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管制編號:D8XX4759)於113年7月至11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25日14時40分許於本市善X區曾X段2X42、2X41地號土地發現有堆置磚塊、混凝土塊、瀝青塊、塑膠桶、鋼筋、磁磚、塑膠管、木材、土方等營建混合物,經查為貴公司將工區所產出之營建混合物清運至前揭地號土地內貯放、分類,惟現場廢棄物之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南區國安段1520-1、-10、-11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荃皓實業店舖、住宅、停車工程工地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
違規情節
本市仁德區公所接獲通報於該區忠義路75巷及49巷內臺端所有空地空屋(中清段307地號) ,廢塑膠板、廢木材、廢馬桶及垃圾等一般廢棄物堆置,未依規定清除,並於113年7月23日函文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經區公所於113年10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本局以113年11月27日環清廢裁字第113115310號裁處書裁處3,600元罰鍰,並限期於1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4年1月3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進出本市仁德區義林路70號前至勝利路口兩側道路造成砂石污染道路之污染環境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執行登革熱防治-高風險處所稽查作業時,於本(114)年1月21日14時31分許稽查發現貴公司承造本市東區平實段45地號(浩瀚開發住宅店鋪新建工程)工程區內,分別有未妥善清理地下一樓地粄1處及地下五樓地板樁孔3處等積水並皆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臺南市廢X清字第000X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非法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勾稽發現,貴公司所屬本局列管清運機具(車牌:6X-AX)於113年9月21日行駛經過台6X線南下福X交流道時無車輛行駛軌跡,有異常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1月8日在本市仁德區太子路143號進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臺端所有82年12月出廠(第2期車)的UH-01*9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4年1月20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該車輛於114年1月7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岡山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1月15日至宏願企業社進行易燃性再利用機構例行性查核,查現場有一台粉碎機無運轉,收受之廢塑膠雜亂,有D類廢塑膠混合物摻雜,惟貴社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從事廢棄物貯存、處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暨同時涉及同法第46條第4款行政刑罰規定。貴社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從事廢棄物貯存、處理,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已函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該署113年11月12日以刑事案件偵查結果通知書通知本局被告凃凱傑不起訴。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有本局112年3月31日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表及照片可佐,是貴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之事實明確。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16,33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與布袋畜牧一場採共同處理,經本局派員於113年11月2日前往稽查,發現永年畜牧場廢水收集管線因破裂,未妥善收集事業廢水致由溝渠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16,33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與永年畜牧場採共同處理,經本局派員於113年11月2日前往稽查,發現永年畜牧場廢水收集管線因破裂,未妥善收集事業廢水致由溝渠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1月15日至宏X企業社進行易燃性再利用機構例行性查核,查現場有一台粉碎機無運轉,貴社申報收受廢棄物貯存量為0,經現場目測廢塑膠貯存量約千噸以上,貴社未依規定申報及虛偽記載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再利用情形,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同時涉及同法第48條行政刑罰規定。已函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貴署113年11月12日以刑事案件偵查結果通知書通知本局被告凃X傑不起訴處分。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有本局112年3月31日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表及照片可佐,是貴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事實明確。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12月17日上午10時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南區國安街56巷59-1號貴藥妝店前所倒放水桶底部凹槽,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全程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2X-LX於2024/10/9下午02:55:52在台61線南下出口十份交流道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處分日期
2025/02/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號AMG-1090自用小貨車經查未依規定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本局113年11月5日以公文雙掛號通知貴公司於行車執照原發照前後1個月內完成檢驗,惟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檢測,依法逕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4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25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台南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現場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缺失記點如下:1.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10點。2.輸送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用密閉式輸送系統,輸送管道未完全密閉,記4點。3.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4.須設置自動洗車設備,其自動洗車設備:(1)加壓馬達未達15匹馬力。(2)噴水口間隔大於五十公分。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二規定,記4點。5.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操作或裝卸作業採用密閉式作業,未妥善密閉,記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共計26點。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大麥、決明子翻炒、烘培製造加工作業,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13日16時07分許前往貴公司坐落於本市新市區新港社大道21巷100號工廠稽查,經查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於周界外目視確認廠區窗口有明顯可見製程作業時所逸散排放粒狀污染物(白色煙霧)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4年1月17日於本市東區臺南監理站進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通知到檢作業,現場檢測結果,臺端所有車輛屬環境部公告第六期汽車標準值為93分貝,經本局依公告檢驗方法檢驗原地噪音值為98.9分貝已超出標準值5.9分貝(案號:機噪11402-07)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3年10月30日17時30分許發現貴公司員工正清洗承裝冷凍魚產的塑膠籃、桶,清洗污水及零碎魚肉流入廠外排水溝,再排入地面水體(六塊寮大排)。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5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烏山頭給水廠(曾文淨水場)從事自來水廠,經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巡查污泥暫存池有廢水溢流至排放口排放至地面水體(曾文溪)。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5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及印染整理業,本局於113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污泥儲槽(T01-26)底部僅以塑膠布遮擋,仍有廢污水疏漏至廠內地面,未妥善收集處理。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3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15日10時28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紡織業,於貴公司官田廠放流口處見有排放廢(污)水至廠外地面水體,經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COD)檢驗值181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BOD)檢驗值55.1mg/L、標準值30mg/L)。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31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場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場(管制編號:R1X00600)於113年7月至11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31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公司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管制編號:D9X03390)於113年7月至11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果汁飲料加工製造作業,製程中產出飲料瓶、身、瓶蓋等不良品之廢塑膠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業者進行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3年5月11日9時3分及5月14日9時48分許前往本市安X路X段451巷21號(安X區安X段213、214、227、228、229、230、231、232等地號)稽查,經查貴商行未依規定辦理再利用者身分檢核通過,即逕行廢塑膠批發零售。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9月3日10時許通知貴商行負責人蕭XX至本局說明,貴商行未領有再利用檢核許可,即向分X家股份有限公司臺X分公司承購排出之廢塑膠,再轉售予鈺X行。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清除許可證未准許設置貯存場及轉運站;及未依許可內容作業;另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及滲透之措施或設備,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及第46條第4項規定。依規定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現場堆置廢棄物,未設有防止雨水及地面滲入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清除許可證未准許設置貯存場及轉運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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