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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51 - 1100 筆)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27日執行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以下稱貴廠)許可證稽查,發現貴廠堆置場作業程序(M03)之室外電弧爐煉鋼氧化碴(石)堆置區(X003),原應堆置氧化碴(石),惟現場亦堆置廢鐵未符合許可證可堆置物種,違反空污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依據民眾提供檢舉影片,發現貴公司承造寶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善化區善進段店鋪、旅館、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市善化區善進段5地號)於113年11月30日(例假日)下午1時26分許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內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即逕行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吊掛鋼材及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1日13時19分前往本市永康區王行路898巷口附近,現場發現貴公司所承造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許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行為(使用怪手進行土方開挖)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依據民眾提供貴公司夜間施工聲明書及相片顯示,貴公司於113年10月23日1時16分在永康區永和段664地號工地調度車輛前來,因機具設備重量仍使用電動捲揚機進行吊具作業至車輛載運後收工,貴公司未申請夜間施工許可並超過噪音管制時段夜間十時後仍使用動力機具從事營建工程。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該機關辦理之本市東區「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新址(平實R7)及臺南榮民健康服務園區(網寮北)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9D11035-6),現場發現缺失如下: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3.裸露區域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百分之九十,記4點。4.拆除作業加壓噴灑水之壓力、水量不足或拆除作業期間未持續噴水,致影響防塵效果,記4點。以上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行辦理柯OO等4人房屋拆除清運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一小段1121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283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6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行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三合吉興業有限公司自辦廠房倉庫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後壁區新港東段茄苳子小段691、691-1、691-2、691-3、691-4、691-5、691-6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33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且衍生之廢棄物(含石綿瓦及其製品(C-0701))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校力行樓右側水溝及資源回收廠東側瓷盆未妥善清理積水並已孳生孑孓、蛹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已為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3年10月24日16時20分至柳營區太康急水溪橋東側(0K+000)處巡查,經查為貴公司造正從事急水溪疏濬作業,於出入口見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砂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11月19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平區新南段388地號等3筆貴公司承包施作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工地地下3樓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11月12日上午9時3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平區新南段93-8、93-12、93-67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新南段93-8、93-12、93-67地號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地下2樓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5/01/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11月26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東區平實段23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平實段23地號店舖、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地下2樓電梯口前沉砂桶,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依民眾檢舉影片,於113年10月26日3時27分許,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南賢安-智取店門口電視螢幕於公告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仍有循環播放商業廣告行為,音量擾人。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3,89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高雄水泥製品廠台南分廠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本局接獲民眾陳情並於113年9月20日派員前往查核,當日天氣晴朗無下雨,現場發現貴公司高雄水泥製品廠台南分廠製程廢水(洗車平台及抑制揚塵灑水)未分別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T01-11及T01-12,逕由廠內收集溝收集後由RD01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於該股廢水排放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98mg/L,標準值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如下:1.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2.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如下:1.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2.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6日派員前往貴場,貴場係從事雞隻飼育,現場由貴場代表陪同,於場區內空地見有露天堆置雞隻排泄物情事,因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3年10月23日前往貴畜牧場,現場於場外空地見有露天曝曬雞隻排泄物情事,因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3年11月26日15時55分前往本市安南區館慶路巡查,發現貴公司承造之臺南市安南區和順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砂石車輛進出土地未確實清洗輪胎導致泥砂隨輪胎帶出,污染近鄰本市安南區館慶路道路。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2月10日15時30分前往,經查為貴公司於案址營建工地拆除保麗龍模組所掉落致使污染周界路面,現場已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2月26日14時35分許派員於違規地點進行攔檢車輛作業,發現貴社所有車輛KXH-53X8載運修剪樹枝,未隨車攜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5/01/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9月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9.3,標準值6.0 -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1/14
罰鍰金額
NT$1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7條之1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090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87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640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檢視民眾提供之監視錄影畫面,發現貴公司所有小客車BDJ-1819車輛駕駛人,在113年11月19日17時54分車輛行駛本市安南區安吉路二段65號前方道路時,由車內拋棄菸蒂於道路上。
處分日期
2025/01/13
罰鍰金額
NT$18,59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並領有本局核准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現申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變更(已一階同意)),本局於113年12月2日前往稽查,發現臺端廢水處理設備之終沉池(黑桶)畜牧廢水滿出溢流桶外,以致廢水疏漏至地面水體,臺端未於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另本局於進入地面水體前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0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82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05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旅館(飯店)民宿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應於113年7月31日前繳納113第1期(113年1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費,臺端至今逾期90日仍未繳納。
處分日期
2025/0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13年10月17日至貴公司確認固定污染源「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申請編號:D133040)試車狀況,發現攪拌區(E016)有5套抽料設備及反應釜下方1套抽料設備,未列於試車計畫書中,上述污染源未編列入試車計畫內容且設備操作中,顯未依試車計畫操作,爰依許可管理辦法第47條第2項規定已於113年11月7日駁回上述製程操作許可申請案,並令該公司於文到後立即停止試車(合先敘明)。二、經查上揭製程新增之攪拌區(E016)有5套抽料設備及反應釜下方1套抽料設備,亦未羅列於本局核發之異動前「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內容,顯與核發之原證不同,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設置操作,違反空污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1/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在案,限期於113年12月25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13年10月07日晟鎧(水)字第1130070001號函報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13年10月17日派員複查,於貴公司(T01-01)原水池經採樣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濃度107 mg/L,惟許可登載原廢水硝酸鹽氮濃度49.891mg/L,上述均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5/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協會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垃圾桶積水,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0月16日在本市南區臺17線北上與喜樹路340巷路口進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99年9月出廠(第4期車)的0*7-DD號營業遊覽大客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3年11月20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3年11月4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小港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7日23時40分派員至本市中西區海安二段37號,執行噪音陳情案件稽查,經查噪音源為營業場所產生的噪音,現場測量結果60.3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不符合該區夜間時段營業場所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規定,後續本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其限期於113年5月27日完成改善;本局後於113年6月9日再次派員至陳情人指定地點(同第一次測量地點)複查其噪音改善情形,經現場量測得均能音量54.2分貝,背景值47分貝,修正後得均能音量53分貝,仍未符合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營業場所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有噪音管制稽查紀錄工作單及照片可稽。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逕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01時前往,稽查當時於貴公司店門口於夜間管制時段22時後仍見有使用擴音設備從事商業活動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0月29日22時40分前往,經查為臺南市永康區(橋北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稽查當時確見貴公司於永康區橋北段150、151地號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行為(灌漿)產生噪音。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係屬土污法第9條之公告事業,查本府經濟發展局於113年8月21日以南市經工字第1131151971號函廢止貴公司二廠工廠登記,貴公司二廠依前開規定,需於歇業前提送事業所使用土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予本局審查,本局於113年8月29日以環土字第1130112837號函請貴公司二廠於文到3個月內提供經技師簽證之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惟迄113年12月3日止貴公司二廠仍未提送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113年11月26日凌晨火警事故時發現,貴公司含甲基異丁酮1-5%及6-10%之塗料放置於非核可文件所登載之毒化物貯存區,現場確認未依核可文件內容運作,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負責人核發日期為113年2月16日,惟遲至113年10月30日才向本局申請核可文件變更負責人,經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確認,貴公司確實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於60日內完成負責人變更,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3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至貴公司執行複查,發現場區內尚有堆置廢鐵(R-1301)未清除改善完成,查貴公司仍無檢具經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身份,即逕行貯存廢鐵(R-1301),違規行為明顯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官X廠廠區平面配置圖X003、X017、X009、X008、X013貯存區地號為官X區南X段1、2、28-2、5-13、5-20、5-21、5-28、5-29、5-74、31-4、32、33、33-1、33-2、34-2、35地號,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地號不符,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3年10月14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3年12月2日空拍複查及書面比對尚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3月22日稽查貴公司柳X廠掃除地面集塵及棉絮等之混合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3年6月14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3年9月6日複查尚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一廠(管制編號: D1417936)領有本局核發之塗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 D1019-02號),本局於 113 年 12 月 5 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查貴公司台南一廠 11 月份防制設備 A001 吸附設備操作紀錄,未紀錄活性碳之更換日期,未符合防制設施操作紀錄規定應每 23 日更換一次之紀錄週期,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可稽。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1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號NSP-0987重型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檢測結果碳氫化合物(HC)值2994ppm(HC標準值1000ppm)已超過排放標準,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8,1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11月2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75 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97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8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7月15日派員督察,查核廢水處理流程時,發現有以下違規情形,廢氣處理設備洗滌塔之洗滌液,現場檢測酸鹼值為2.2(核准範圍為4-10);3座酸洗蝕刻製程冷凍機之冷卻水塔換水,都是經由冷卻水塔下方排放口直接排放到場外土地上,上述情形未依廢水排放許可證登載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吳X均水產養殖設施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安X區海X段4X1-3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3)南工造字第01X54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6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部分設施已興建完成,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處理人民檢具影像之陳情,內容為舉報臺端所有重型機具駕駛人,於今(113)年11月8日17時03分許,行經台南市善化區坐駕里中正路402號前車油不慎滴落造成沿線路面污染,已錄影存證(如附稽查影像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清除許可證。2.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1X-7X於113年8月22日13時10分車輛無軌跡(監控地點台61線X下橋頭交流道)。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2.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該公司清運機具車號9X-3X於113年8月14日08時47分車輛無軌跡(監控地點:台61線X上線西交流道)。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飲料店業(六勝杯善化店),本局經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13年11月13日執行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稽查,現場發現貴店有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飲料店業(六勝杯麻豆店),本局經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13年10月29日執行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稽查,現場發現貴店有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1/0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3年10月18日本局人員於違規地點發現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工地裸露地未設置防制措施、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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